2018年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812宪法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宪法形式
【答案】宪法形式是指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规范、惯例等宪法具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宪法的形式是宪法的外在表现,是宪法内容的载体,宪法的形式直接决定一国宪法的体系。宪法形式在各国的差异较大。当今世界主要有两种宪法模式: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国家和不成文宪法国家在宪法形式方面差异很大,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专门的宪法典。
2. 宪法的价值
【答案】宪法的价值是指宪法本身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满足宪法关系主体一系列需要或实现宪法关系主体一系列目标的内在规定性。
3. 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
【答案】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是指宪法文化的发展主要是由本民族或国家的内部因素、内部关系决定。此种宪法文化一般形成于资本主义开创时期。
4. 人身自由
【答案】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广义的人身自由,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外,还包括与人身自由相联系的人格尊严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以及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享受其他权利自山的先决条件。人身自山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
5. 分权制衡
【答案】分权制衡,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儿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一种互相牵制和互相平衡的关系。分权是指国家权力分成若干部分,由宪法授予不同的国家机构或部门执掌,没有一个部门服从或支配其他任何部门,没有一个部门可以行使宪法赋予其他部门的权力。制衡即分立为不同部分的权力之间形成彼此制约的关系,其中任何一个部门权力都不能独占优势。权力分立并不是说分掌权力的各部门应该完全互不相干,而是互有牵制。事实上,权力具有一种侵犯性质,应该通过给它规定的限度在实际上加以限制,以保证国家各部分权力在运行中保持总体平衡。分权与制衡作为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架构和最重要的运行机制,普遍存在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
6. 名义宪法与语义宪法
【答案】名义宪法是指宪法规范只是作为法的形式起作用,政治过程则不受宪法规范的制约即缺乏现实适应性的宪法。语义宪法是指在政治生活中可能得以运用,但往往被作为掌握权力的一种宣言手段或点缀物的宪法。
7.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答案】(1)刚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具有特殊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还是解释宪法,都必须按照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刚性宪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
②制定或者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的立法程序;
③不仅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立法程序。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刚性宪法的国家。
(2)柔性宪法是指可以按照修改普通法律的程序进行修改的宪法。在柔性宪法国家,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柔性宪法的国家,以英国为典型。
(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宪法分类是英国学者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这种分类的意义是有限的:
①刚性与柔性之分无从解释宪法修改的难度;
②世界上大部分宪法属于刚性宪法,然而这些宪法往往也是千差万别的。
8. 程序性规范
【答案】程序性规范是指具体规定宪法制度运行过程的阶段、步骤等的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内容。它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直接的程序性规范,即宪法典中对有关行为的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二是间接的程序性规范,即宪法典本身对程序不做具体规定,而通过法律保留形式规定具体程序。
二、简答题
9. 现代各国宪法在基本义务规定方面有哪些新趋势?
【答案】现代各国宪法中在基本义务规定方面有丁新趋势,包括:
(1)道德性义务。如遵守公民的纪律的义务、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的义务等。李步云先生曾言,“见诸法律的义务必须是必不可少的义务、其他方法难以为保障履行的义务。”道德性义务不具有这样的特征,它们过于含混,不具法律性,不适合规定在包括宪法在内的任何法律文件中。
(2)法律义务。这些义务混淆了宪法义务与法律义务的界分,也不宜于规定在宪法中,如欠债还钱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禁酒”的义务等。
(3)非公民个人义务,如“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等义务,这些义务固然重要,但是这些义务更多的是集体义务而非个人义务,并且这些义务的道德特征过于明显,不宜于作为公民的宪法义务。
(4)过渡性义务。这些义务多是传统社会向近现代社会过渡期间的遗留,如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前资本主义国家,家庭是社会的核心,以此为核心建立的一系列习俗是国家存亡的关键因素,但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社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现代发达国家,福利制度己经取代了“养儿防老”的观念与体制,而将赡养老人变为了国家的义务。
10.宪法实施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如何才能确保宪法实施?
【答案】既然宪法实施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和控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那么宪法实施的重点内容自然是围绕着权力和权利展开的。
(1)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
①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宪法实施要求人们有强烈的宪法权利自由意识,要学会争取权利。它要求公民树立强烈的诉讼意识,不应该害怕到法庭上去争取自己合法的权利。
②建立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机制和体制
在中国,法院一直不能引用宪法处理案件,导致公民宪法上的权利自由得不到宪法的保护。同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其他一些行政性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违反上位法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但从未得到司法审查。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对现行的违宪和违法审查制度进行调整改革。
(2)保证执政党和国家机关守宪
①确立宪法至上理念
②建立切实可行的体制和机制
宪法的实施和宪政的实现,不能完全靠教育和宣传,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加以落实,使违反宪法的行为负出必要的代价。
11.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思考民主政治的中国特色。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也是有别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特色制度。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民主政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几点:
(1)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要求,对人民实行民主,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享有者,是国家的主人,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①社会主义民主就其本质来说是人民当家做主,这种民主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才能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实现这种民主的形式。
a. 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代表组成,而人民代表又由人民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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