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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907政治学概论之《政治学原理》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政治改革

【答案】政治改革就是指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完善,也即是统治阶级中的政治领导集团根据社会利益关系中共同利益的要求、利益矛盾状况,根据社会成员对于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旨在改进政治体系、调节政治关系以巩固和完善其政治统治的政治过程。

2. 民族

【答案】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对其概念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将民族狭义定义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因此,民族与人种不同,是长期历史形成的社会统一体,是由于不同地域的各种族在经济生活、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和历史发展上不同而形成的。民族的一般特征可以从相互关联的四个方面来考察:

①共同的语言。这是民族形成的必要条件,也是民族统一性和继承性的重要表现之一。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共同语言,这种共同语言是在经济交往和社会交往的基础上产生的。

②共同的地域。这是民族生存的自然环境,也是民族形成的外部条件。分散居住在互不相连的地方,彼此没有共同生活地域的人们,是不可能形成一个民族的。

③共同的经济生活。这是民族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④共同的心理素质。这是民族存在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特征。在共同的经济生活、紧密的社会交往和统一的语言文字的基础上,各民族逐步形成其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以上四个方面的特征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不能将他们割裂开来孤立地加以认识。

3. 行政机关立法参与权

【答案】立法参与权是指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所具有一定的立法权利。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把立法权赋予议会,但政府一般都有权参与立法程序,由此构成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的制衡。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立法创议权,包括创议修改宪法和制定普通法律,这种创议可以是直接提出宪法修正案和法律的草案。如上所述,只有在议会制国家和半总统制国家,政府才有提出法律草案的权力。而在总统制的美国,总统和政府所拟定的法律草案,必须以议员的名义在议会提出,总统的立法参与权表现为指导立法,即以向国会提出国情咨文及各种专门咨文的形式提出立法纲领和计划; 二是对法律的否决权,这项权力是在公布法律的程序中体现的。如美国总统如不赞成某项法

律,可以将否决意见书连同法案一起退回国会,但此种否决如果被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推翻,法律仍可生效。法国总统作为政府总政策的最高决策人,也可以将法律退给议会重新审议。

4. 政治社会化

【答案】政治社会化是指人们在特定的政治关系中,通过社会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活动,逐步获得政治知识和能力,形成和改变自己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能动过程。政治社会化是人们从事政治实践的过程,是人们成长为政治人的过程,是人们认识政治和政治文化的传习过程的统一,是人们主客观相互作用和不同政治社会化阶段相互作用的过程。政治社会化的媒介主要有:家庭、学校、特定的政治符号、政治实践。

政治文化是指政治关系的心理的和精神的反映,它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对于政治的感受、认识和道德习俗规范的复杂综合。

政治文化是作为一种观念形式而存在的,它是社会政治意识形态,是社会政治关系作用于大脑的产物,因此,特定政治文化的性质是由特定政治关系决定的。

政治文化一般由政治心理、政治思想两个层次构成:

①政治心理是政治文化的表层和感性部分;

②政治思想是政治文化的深层和理性部分;

③政治文化通过政治社会化过程得以传习,因此,政治社会化是政治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简答题

5. 简述政治社团作用方式的基本内容。

【答案】政治社团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按照特定的利益集合在一起,有组织地参与、影响政府政策制定、变动和执行过程的社会团体。政治社团在政治生活中的宗旨是通过利益表达的一系列活动来影响政策,从而维护并增进其追求的利益。总的来说,政治社团的作用方式有资本主义社会的作用方式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作用方式之分:

(1)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政治社团的作用力一式有正常力一式和非正常力一式两种。

①正常方式是指政治社团运用常规的非对抗性的手段、合法途径从事利益表达。在正常方式中还可以分为直接表达方式和间接表达方式。

a. 直接表达方式是指同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人直接交往。其具体方式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种: 第一,由政治社团代表或专职院外活动人员直接对参与决策的人进行游说;

第二,为政府公共决策人员提供信息和情报;

第三,举行与政府官员、议员沟通人际关系的社交活动。第四是支持政府官员及议员的竞选活动。 b. 间接利益表达方式是指政治社团利用本组织的会员、舆论工具或其他社团来影响政府公共决策人员。这是一种迂回侧击但却行之有效的利益表达手段。

②除了上述各种正常的表达方式之外,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也往往诉诸一些非正常的带有强制性的利益表达方式。这种强制性的表达方式有些是合法的,有些则是非法的。合法的方式有司法诉讼、合法示威抗议等。非法的强制性方式则包括政变、恐怖活动以及非法不威抗议等。

(2)在社会主义国家,各政治社团、政党及国家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政治社团都是在此基础上

发挥作用的。其作用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①各政治社团通过各自的代表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商讨和决定国家大事; ②参加中央及地方党组织、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政策、决议的研究、决策;

③参加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与青年、妇女、工人等利益相关的专门机构的工作与活动:④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

6. 简述国家机构的特征及其设置原则。

【答案】国家机构,是指组成国家机器的一切国家机关的总和,它包括全部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是实现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职能、进行国家日常活动的组织。

(1)国家机构的特征

①阶级性

国家机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机构是由该社会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所掌握的,为维护这个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统治服务。 ②社会性

a. 统治阶级总是以全社会的名义进行统治,国家机构的活动也总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

b. 国家机构的活动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

c. 国家机构的全部费用是由全社会来负担的。

③整体性和系统性

国家机构是统一的整体,是有机构成的组织体系。组成国家机构的各个机关之间既分别设立,又密切联系,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并形成领导和指挥的网络,是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系统。

④强制性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构的活动普遍地约束全体社会成员,要求全体社会成员遵守根据统治阶级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社会规范。国家机构的一切行动都必须以特殊的强制力为后盾。

(2)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

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是指统治阶级在组织国家机构时所确定的不同职能的国家机构的相互关系原则,它是不同职能的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在国家机构设置原则方面的体现。从社会政治发展史来看,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主要有三类:

①集权原则。集权原则是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机构设置的通常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国家的最高立法、行政、司法、监督、军事、外交等大权集中于国王或皇帝一身,一切国家事务和决策均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国家根据国王或皇帝的旨意设立机构,这些机构全部向国王或皇帝负责,其主要官员均由国王或皇帝任命或撤换。

②分权制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有两层基本内容:

a. 按不同的功能把政治权力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b. 不同功能的权力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关系。分权制衡原则在国家机构设置上的贯彻,常常体现为按不同的功能权力设置不同的权力机关,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等,同时这些机构之间具有相互监督、相互否决的权力,从而形成相互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