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峡大学法学院759马克思主义法理学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诉讼结构
【答案】诉讼结构是指诉讼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安排方式和关系,即诉讼主体行为的安排、组织和关系所构成的诉讼关系模式。诉讼结构的特点包括:①诉讼结构的主体主要是指控、辩解、裁判三力一。②诉讼结构的内容是控、辩、判三方程序权利和义务。③诉讼结构主要存在于起诉和审理两个环节。④诉讼结构体现并受制于一定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
2. 法律文化
【答案】法律文化是整个文化构成的一个特殊部分。在概念上,文化概念的多样性同样影响着对法律文化的理解,使法律文化这一概念也具有多样性。
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作用的基础上,国家政权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以及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及理论学说的复合有机体。
3. 原有权利
【答案】根据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可将权利和义务划分为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原有权利又称第一性权利,是指直接由法律赋予的权利或由法律授权的主体依法通过其积极活动而创立的权利,如财产所有权、缔约权、合法契约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4. 习惯与习惯法
【答案】习惯法是不成文法中常见的一种,是指那些被国家机关认可的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规范的总称,是法的渊源之一。习惯是社会生活中,经过长期实践而形成的为人们共同信守的行为规则。
习惯成为法的渊源,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①长期以来确有人们惯于遵守的事实。②其内容有比较明确的规范性。③现行法并没有关于该项行为的规定,且与现行法基本原则没有抵触。④需经国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5. 法律权利
【答案】法律权利是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具体地讲:①作为法理学研究对象的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或包含在法律规范逻辑中的,或至少可以从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中推定出来的; ②任何法律上的权利都是社会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统治阶级)或集团(统治集团)的意志的体现; ③权
利有明确的界限; ④权利归根结底是工具,而不是目的; ⑤权利具有能动性和可选择性。
6. 法的体系解释
【答案】系统解释是指将需要解释的法律条文与其他法律条文联系起来,从该法律条文与其他法律条文的关系、该法律条文在所属法律文件中的地位以及与有关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的联系等方面入手,系统全面地分析该法律条文的含义和内容,以免孤立地、片面地理解该法律条文的含义。系统解释突出了法律的完整性,即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解释法律条文,能够更准确地说明其意思。
7. 合法行为
【答案】合法行为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去理解。①广义的合法行为,即法治意义上的合法行为,指不为法律所禁止的一切行为。实际上就是法律宽容的、不加追究的行为。常言道,“凡法律不禁止即为允许”,“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上升为一项法治原则,在刑法中就是“罪刑法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不是违法行为,就是合法行为。②狭义上讲,根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内容要求,可将其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合法行为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与法律规范内容要求相符合的行为。
8. 准用性规则
【答案】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即法律规范没有直接规定具体的、明确的规则内容,而是规定当法定的情况出现时,准许参照、援用其他有关法律规范。如诉讼法中规定:诉讼程序有的可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即为准用性规则。准用性规则实际上不是确定性规则,是规定行为规则的某一部分须参照、援用其他法律规范才能实施的法律规范。
二、简答题
9. 简述法与政治的关系。
【答案】法是国家阶级统治的工具,具有物质制约性和阶级意志性。统治阶级用立法的形式确定了国家行为的合法性。因此法与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具体体现在:
(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离开了国家政权,法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托。在这个意义上,法与政治联系l 一分紧密,法的制定、适用、遵守和监督,就是政治活动或政治活动的结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法直接受政治的制约,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政治现实,就有什么样的法。法随着政治制度和政治现实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政治优先于法,对法起导引作用。尽管不同的法律规范、不同的法律部门可能与政治的关系有亲疏之别,但作为一个体系,超然于政治之外的法是不可能存在的,特别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其实正是国内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变化的反映。
②历史和现实中的政治体制改革,几乎无一不是一种“变法”,即对法的立、改、废活动。当然,在社会稳定的政治结构中,法的变革只能是量上的变化。
③法需要政治权力作为基础,特别是它的推行有赖于政治权力的支持。通常法要服务于政治,政治占有主导地位,这既是一个历史事实,也是一种现实要求。政治意识不等于法律意识,政治家可能会抛弃法律,不以法律的手段去解决政治问题,实行不讲法的政治,但法律家却不可能不
关心政治。
(2)法对于政治的功能是不容抹杀的客观存在,但法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即承认法对于政治领域的功能,并不意味着可以在法与政治之间画上等号,比如,某些政治概念就不一定适宜作为法律概念,某些政治问题也是不能完全依靠法来解决的。
10.思考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理学的发展趋势。
【答案】21世纪的中国法理学将呈现出下列六种基本的发展趋势:(1)科学形象的确立21世纪的中国法理学将最终确立其科学形象。这主要表现为:①彻底摆脱“左”、“右”政治思维定势的束缚和干扰,以科学的精神对待一切法律思想和法学理论。②在总结既有成就的基础上,建构起能够表明法理学独立地位和理论优势的科学的范畴体系和理论体系。
③广泛吸收现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新方法,建立和运行严格的科学化的学术规范体系,使法理学研究真正形成科学化的学术传统。
(2)实践指向的增强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应立足实践,面对实践,服务实践。法理学也须紧扣时代的脉搏,和时代一同前进,才能取得丰硕的成果。
(3)学术流派的多样化
在新的世纪,以“白花齐放,百家争鸣”、“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方针为指引,各种学术观点经过不断相互了解、相互切磋、相互批评、取长补短,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和筛选,完全有可能形成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的不同学派。
(4)科际互动更加深入
①随着法理学自身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法理学与其他科学的差距将进一步缩小,法理学者与其他科学的学者对话与交流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②现代社会存在并不断产生很多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需要多门学科进行联合攻关、综合研究,共同寻求对策进行综合解决。
(5)国际化趋势更为明显
在新世纪,随着我国法理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方法论优势的进一步发挥,我国法理学的学术水平、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必将有大幅度的提高和增强,从而有充足的条件在国际法理学界占有一席之地。
(6)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
在新时代,面对一系列的挑战,必然促使肩负理论建设和思想启蒙之重任的理论法学不断加强理论创新和自主创新,实现视野和思维的更新、研究范式的转型、概念和话语系统的重构,从而真正形成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理论法学。
11.你是如何理解人权和主权的关系的?
【答案】(1)人权与主权的含义
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人权是指人的价值的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观念上的、道德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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