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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商务(专业学位)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之国际贸易实务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救助费用

【答案】载货船舶中途遭遇海难,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救方付给救助方的报酬,称为救助费用。

2. 定期结汇

【答案】定期结汇是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收到国外付款行的货款,都主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出口企业。

3. 凭卖方样品买卖

【答案】凡凭卖方提供的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者,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在此情况下,在买卖合同中应订明:“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日后,卖方所交整批货的品质,必须与其提供的样品相同。

4. 海运提单

【答案】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在法律上它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时,必须提交正本提单。可见海运提单是各种单据中最重要的单据。

5. 航空运单

【答案】航空运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重要的货物运输单据,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航空运单不可转让,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航空运单主要分为两大类:航空主运单、航空分运单。

6. 轻微的违约

【答案】轻微的违约是指债务人在履约中尽管存在一些缺陷,但债权人已经从合同履行中得到该交易的主要利益。例如,履行的时间略有延迟,交付的货物数量和品质与合同略有出入等,都属于轻微的违约之列。当一方轻微违约时,受损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拒绝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解除合同。

二、简答题

7. 汇票与本票有何不同?

【答案】作为支付工具,本票与汇票都属于票据的范畴,但两者又有所不同,其主要区别有:

(1)本票的票面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而汇票则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本票的出票人即是付款人,远期本票无须办理承兑手续;而远期汇票则要办理承兑手续。

(3)本票在任何情况下,出票人都是绝对的主债务人。一旦拒付,持票人可以立即要求法院裁定,命令出票人付款;而汇票的出票人在承兑前是主债务人,在承兑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出票人则处于从债务人的地位。

8. 异议和索赔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异议与索赔条款,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索赔的证据

在异议与索赔条款中,一般都规定:货到目的地卸货后,若发现交货品质、数量或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由保险公司或承运人负责外,买方应凭双方约定的某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与索赔。但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品质和重量上的自然变化,不在索赔之列。

(2)索赔期限

在异议与索赔条款中,一般都规定守约方向违约方索赔的时限,如超过约定时限索赔,违约方可不予受理。在约定索赔时限时,对该时限的起算时间,也应一并做出具体规定。此外,凡有质量保证期的商品,合同中应加订质量保证期限,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凭相关证明向卖方提出索赔。

(3)索赔金额

由于索赔金额事先难以预计,故订约时一般不作具体规定,待出现违约事件后。再由有关方面酌情确定。一般地说,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索赔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4)索赔方法

在有的异议与索赔条款中,对守约方如何索赔和违约方如何理赔都分别作了具体规定。例如,有的进口合同规定:“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如发现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港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港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收到异议后,20天内答复。”

9. 请举例说明装运合同与到达合同的区别。

【答案】(1)装运合同与到达合同的区别:风险划分界限不同进而带来的责任不同

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要按照合同规定的装运期或交货期,在约定的装运港或其他交货地点将货物按照惯常航线和习惯方式交付运输,即完成其交货义务,他并不保证所交货物能安全及时

地到达目的地;在到货合同下,卖方要负责将货物安全及时地运达指定地点,包括边境地点、目的港口以及进口国内地,实际交给买方处置,才算完成交货,卖方要承担货物运至该地点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2)举例说明

F 组和C 组术语下签订的合同均为装运合同,以CIF 为例,虽然卖方需要办理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之间的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但并不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D 组术语下的合同为到达合同,以DES 为例,卖方不仅需要办理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和保险,而且还要承担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责任,有义务保证货物按时安全抵达目的港。

10.行使追索权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案】按照各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汇票遭到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

(2)持票人已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作承兑提示或付款提示。

(3)持票人为了行使追索权应及时作成拒付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汇票的出票人或背书人为了避免承担被追索的责任,可在出票时或背书时加注“不受追索”字样。凡加注“不受追索”字样的汇票,在市场上难以流通。

11.电子商务的发展要经过哪些层次?

【答案】根据企业电子商务的运作程度,可将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划分为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也可以反映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不同发展阶段。

(1)初级层次一一建立易于实施的可操作系统

初级层次是指企业开始将传统商务活动中的一部分引入计算机网络信息处理与交换,代替企业内部或对外部分传统的信息储存和传递方式。

在初级层次,企业虽然利用电脑网络进行了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但其所做的一切并未构成交易成立的有效条件,或者并未构成商务合同履行的一部分。

企业实施初级层次的电子商务投资成本低,易于操作。这一层次的电子商务,并不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

(2)中级层次——维系牢固的商业链

中级层次是指企业利用电脑网络的信息传递部分地代替了某些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或者构成履行商务合同的部分义务。在某种程度上,中级层次的电子商务是使企业走上建立外联网的道路。

这一层次电子商务的实施需要社会各界相互配合,特别是政府机构和商业团体应该为电子商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这一层次的电子商务是世界各国近期发展的主要目标。

(3)高级层次一一实现全方位的数字自动化

高级层次是电子商务发展的理想阶段。它是将企业商务活动的全部程序用电脑网络的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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