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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财经大学889审计实务之中级财务会计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总价法

【答案】总价法是指在销售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以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作为入账价值,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对客户提前付款的鼓励性支出,作为财务费用,我国会计实务中规定采用总计法。总价法在运用上涉及到购销双方。对销货方而言,应收账款及收入的金额应按总价法确认;对购货方而言,购入存货及应付账款的入账金额也应按总价法确认。

2. 应收票据

【答案】从广义上讲,应收票据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应包括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各种票据,如汇票、本票和支票等。但在我国会计实务中,支票、银行本票及银行汇票均为见票即付的票据,无须将其列为应收票据予以处理。因此,在我国,应收票据仅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汇票。

3. 应收票据贴现

【答案】应收票据作为一种债权凭证,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还没有到期的,尚未兑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的贴现是指持票人因急需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受理后,扣除按银行的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后,将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的义务活动。

票据贴现分为无追索权票据贴现和有追索权票据贴现两种方式:

①无追索权票据贴现是指贴现票据的所有风险和利益在票据贴现时全部转移给银行,在票据到期日若出票人违约,贴现企业不负连带债务责任;

②有追索权票据贴现是指贴现票据的所有风险和利益在票据贴现时并小完全转移给银行,贴现企业负有背书责任,即在票据到期日,若出票人违约,银行将向贴现者索取相关款项。

4. 工资总额

【答案】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与生产有关的各种经常性奖金以及根据法令规定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等。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

工资总额是工资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平均工资的依据,除按全部职工计算外,还要按各类人员分别计算。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5. 追溯调整法

【答案】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据以对本期期初留存收益和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以及比较财务报表中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二、简答题

6. 简述收入的概念及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标准。

【答案】(1)收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和营运外收入。狭义的收入仅指营业收入。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一一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收入是财务会计的基本要素之一,一般具有如下基本特征:收入的来源是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而不是偶发的交易或事项;收入的表现行使包括资产的增加(如増加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或负债的减少(如以商品或劳务抵偿债务),或二者兼而有之(如商品销售的货款中部分抵偿债务,部分收取现金);收入的结果将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増值税、旅行社代客户购买门票而收取票款等。

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收入进行不同的分类。按照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按照性质不同可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取得的收入。

(2)收入的确认是指收入在何时入账,并在利润表上反映。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一一收入》的规定,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所谓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买方,是指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未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移出该企业。一般而言,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应关注该项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形式。另外,应当支出的是,如果企业只保留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且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其他三个条件,则相应的收入也应予以确认。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确认收入。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收入确认的基本前提。企业在销售商品时,销售收入可以根据购销合同中规定的价格和成交量确定。但是,如果存在影响价格变动的不确定因素,则在销售商品价格最终确定之前,不应确认销售商品利润。此外,根据收

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如果与销售商品相关的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也不能确认该项销售商品收入,若已收到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只有在商品交付时才能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作为负债处理。

总之,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比较复杂,企业在运用上述四个条件进行收入确认时,必须仔细分析每项交易的实质。只有交易全部符合上述四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7. 某上市公司在2002年报附注中说明,其一项1999年购置的,原值为2000万元,当时估计可使用5年,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现经过重新考察后发现该固定资产自2002年起,尚可使用5年,并决定从2002年起,将折旧方法改为生产量法。因此该公司在2002年末的累计折旧的应有的数额和按原来的方法和年份核算的累计折旧的余额的差额计入了当年的损益表中。试问该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该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则和方法进行核算,各期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应当保持一致,不得任意变更。企业只有在下述的两种情形下,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第一,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变更。

第二,变更会计政策以后,能够使所提供的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更为可靠、更为相关。

同时规定,在会计实务中,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难以区分的时候,则应按照会计估计进行处理。而对于企业的会计估计,企业应当采用未来使用法。即,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采用新的会计估计,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告结果。

很显然,上例中该上市公司为了更好地反映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原来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由双倍余额递减法变更为生产量法,同时将折旧年限由原来的5年变更为8年。从折旧政策上看属于政策变更,而从折旧年限上看,属于估计变更。因此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不易区分的情形,根据会计制度,应作为会计变更。按照会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不需要调整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只需在财务报表中说明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即可。

8.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与计量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答案】(1)资产减值

资产减值,又称为资产减损,是指因外部因素、内部使用方式或使用范围发生变化而对资产造成不利影响,导致资产使用价值降低,致使资产未来可流入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低于其现有的账面价值。它的本质是资产的现时经济利益预期低于原记账时对未来经济利益的确认值,在会计上则表现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与计量的一般原则

企业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