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工作系811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专业硕士]之国际政治学概论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答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政府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外交政策,最初用来处理同民族主义国家的关系,得到了印度、缅甸政府的赞同并在政府联合声明中公诸于世。现在它是我国处理同一切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为:在处理国家间关系时,坚持相互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小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是一个整体,其中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领土是主权的具体体现,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侵犯、平等互利则是处理国际争端的基本方法,也是要达到的目的。这五项原则作为处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关系准则和一切国家之间的关系准则,不仅反映了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而且也适应现代国家关系发展的需要。
2. 国际合作
【答案】国际合作是指在国际政治中,国际行为体在互动中自愿调整其政策的行为,目的是协调各方的不同点,以达到一种共同得益的结果。阿姆斯特茨认为,全球政治中的国际合作,通常有三个特征:①国家以及其他非国家行为体的行为是自愿的; ②合作涉及对共享目标的认同与承诺; ③合作所导致的是对参与老有利的结果。在国际合作中,通常存在某种规范化与制度化的东西作为基础和保证。国家之间双边或多边的政治合作、经济合作、军事合作和文化合作等,在多数情况下会以某种条约或协定的方式加以固定。
3. 康德主义
【答案】康德主义又称世界主义,认为,国际政治的基本性质是人类共同体中人与人的关系,在这个共同体中,人们具有共同的利益,跨越国界的社会纽带把作为国家臣民或公民的个人联系在一起。在康德主义者看来,以世界社会取代国家体系乃是人类的最高道义目标。
4. 对外政策
【答案】对外政策是指对外政策是为促进国家利益而为政府官员设计的超出国家边界的明确或不明确的行为,这种设计所确定的优先性构成了国家在特定局势下为实现其目标而采取行动的指导方针。
5. 世界联邦主义
【答案】世界联邦主义是指有关国际组织运作的最激进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要促进国际
社会的合作与和谐,就必须自愿地拆除国家主权的藩篱,按照联邦与民主的原则,实现政府权力的集中化。换言之,世界各国应通过法律程序,在全球层面上建立一个世界政府。这个政府可以降低乃至消除战争,促进人类的幸福。
6. 安倍“积极和平主义”
【答案】安倍“积极和平主义”是指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于2013年再次上台后提出的日本要维护积极的和平的理论,其实质是为修改和平宪法。
安倍晋三自去年重任首相后将日本政治右倾化继续“发扬”,不断做出耸人听闻的事情。日本国内政治整体右倾趋势增强,官员参拜靖国神社、麻生太郎多次发表不当言论、钓鱼岛“国有化”愈演愈烈,这些都对中日关系以及周边局势造成很大影响。在此背景下,安倍又抛出所谓“侵略未定论”及“积极和平主义”等论调。
“积极和平主义”意为日本要用积极的态度和手段来保障和平,其实质与目的就是为了修改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加强日本的军事实力。在整体政治右倾,右翼政党占议会多数的情况下,此论调在国内得以一定实施,出台、修改了一系列文件与法规,如《特定秘密保护法》等等。
这种“积极和平主义”的根源在于日本二战后的法西斯军国主义势力没有得到根本清算,以及近年来日本经济的不景气。右翼势力、政治右倾化不断高涨也是重要原因。安倍在此论调之后进行的一系列修宪、出台法规等行为造成了对东亚区域局势的威胁,违背和平与发展的大势,受到了国内民众及国际社会的批评。
7. 默契
【答案】通过默契之所以能够实现国际合作,是因为行为体在互动中除了感受到不同的利益之外,还会感受到共同的利益。有共同的利益,它们在行为中就会自发地追求和维护这样的利益。这样就会形成一种默契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是一种稳定的关系,因为其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欺骗。但是,只要一方进行欺骗,另一方通常就会立即中比默契。因此从长远来看,行为体要维护共同利益,就必须确保默契关系的存在。一般来说,默契关系总是相对较长期的国际互动而言的。实际上,行为体认识到共同利益并形成默契,也只有通过较长时间的互动,通过合作——不合作的不断反复,才能够实现。
8. 石油危机
【答案】石油危机是指世界经济或各国经济受到石油价格的变化的影响所产生的经济危机。1960年12月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 )成立,主要成员包括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南美洲的委内瑞拉等国,而石油输出国组织也成为世界上控制石油价格的关键组织。迄今被公认的三次石油危机,分别发生在1973年、1979年和1990年。
9. 国内流离失所人口
【答案】国内流离失所人口是指因战争、内乱、饥荒而在原籍国流离失所的人。尽管没有离
开原来所属的国家,也取得了类似难民的待遇。这些人同难民的相同点在于,他们的离乡背井是因为生命和(或)自由受到威胁,同难民的不同点在于,他们不愿或沛、能跨过国际边界,在法律上,他们仍处于他们自己政府的主权之下,尽管这样的政府不能或不愿保护他们。
10.格劳秀斯主义
【答案】格劳秀斯主义认为,国际政治既不是国家间完全的利益对立,也不是纯粹的利益一致。国家之间存在冲突,但这种冲突会受到共同规则与制度的限制。在格劳秀斯主义看来,最典型的国际行为并非国家间的战争,而是经济与社会交往。
二、简答题
11.什么是难民?
【答案】(1)“难民”正式成为一个明确的国际政治术语,成为国际社会关注和全力解决的问题,乃是现代的事情。一直到20世纪,难民的地位才有了国际公约的明确规定,在国际范围才有了专门解决难民问题的常设机构。
(2)难民是一个源于法语的词汇。它的基本意思是指逃到国外以躲避危险和迫害的人。国际社会关于难民的界定是有一个演变过程的。在这方面,联合国先后产生过两个基本文件,即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1951年公约的适用范围较窄,在时间上它仅适用于1951年1月1日以前发生事件所造成的难民,而且该公约的签字国有权选择只在欧洲范围内履行该公约规定下的各项义务。随着新的难民群体的不断出现,国际社会的成员感到需要有新的适应新的难民形势的公约。联合国1967年关于难民问题的议定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它废除了1951年公约的时间界限,使之成为一个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的真正普遍的公约。联合国关于难民的两个文件确定了对待难民的标准,规定了难民的地位和他们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他们的法律地位、就业以及福利等。
(3)在当代,按照联合国的界定,难民是指那些有正当理由畏惧因种族、宗教、民族、参与某政治团体或政治见解等原因遭到迫害而离开了原籍国,并且因为这种畏惧而不愿接受该国的保护,或那些没有国籍,离开了他以前的居住国并因此畏惧而不能或不愿返回原籍国的人。
(4)当今国际关系中得到承认的难民,大体可分为两类:①离开了其原籍国,并受到己签署联合国或其他地区性难民公约的相关国家政府认可的难民; ②联合国难民署根据相关公约认可为难民的人,也被称为“托管难民”。然而,尽管“难民”有严格的界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国际社会保护难民的工作范围却在不断扩大。后来,那些因战争、内乱、饥荒而在原籍国流离失所的人,尽管没有离开原来所属的国家,也取得了类似难民的待遇。
12.简述中国历史上战与和的关系。
【答案】通观整个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战与和之间是这样的关系:
(1)“中国”的战,通常都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进行的,根本目的在于消除外族入侵的威胁,而不是要向边远地区进行领土扩张,因此总是打完仗就班师回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