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云南财经大学行政管理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行政复议

【答案】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国家十分重视行政复议,专门制定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

2. 公务员佳职锻炼

【答案】公务员挂职锻炼指公务员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经受锻炼,以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3. 行政发展

【答案】行政发展指行政系统为适应环境的变化,采用科学方法,健全行政体系,改善行政活动方式和行政关系,提高行政效率,以便更好地执行政治权威意志的过程。它在相当程度上是与行政改革联系在一起的。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行政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同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等一起构成整体的社会发展。‘白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是一种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行政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反过来,它的发展也推动着其他发展的进步。

4. 绩效计划

【答案】绩效计划是一个将个人目标、部门或团队目标与组织目标结合起来的目标确定过程,是绩效管理的起点。作为绩效管理的第一环节,计划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着后续下作能否正常开展,影响整个绩效管理的效果。政府部门绩效计划的内容具体有:①确定政府部门的战略目标; ②将战略目标分解为具体的任务或目标,落实到各个岗位上:③绩效计划中的沟通和参与。

5. 人事管理

【答案】人事管理是指组织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有效地把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合理地组合在一起,从而发挥他们各自的作用,实现组织管理目标。它既指一种管理实践活动,即如何让人做事和事得其人,人事两宜或适人适事,又指一门科学,即研究人事管理活动的科学。具体包括以下职能:招聘、调配、培训、考核、薪酬、劳动关系管理。

6. 集体领导

【答案】集体领导是集体决策、共同负责的制度,即对重大问题,由领导集团全体成员讨论,做出决策和决定,一经诀定,必须共同遵守。实行集体领导,对重大问题表决时,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和集体决定。在集体领导中,行政首长必须正确地使用最终的决定权和否定权,应当在集体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或否定,而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行政领导集团内各个成员要分清职责,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分工合作,不能互相推诿。

7. 行政领导者职位

【答案】行政领导者的职位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国家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按规范化程序选择或任命行政领导者担任的职务并赋予其应履行的责任的统‘体。职务和责任是构成行政领导者职位的两个不可缺少的要素。

8. 行政信息微观管理职能

【答案】行政信息微观管理职能主要指各政府部门内管理机构对本部门行政信息实施具体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的职能。其主要职能是在行政信息宏观管理的指导下,根据本部门行政信息利用需求,合理开发信息资源管理系统,通过对行政信息的采集、组织、检索、开发、传播和服务等,实现行政信息的有效利用。

二、简答题

9. 首长制与委员会制及其合理运用。

【答案】(1)首长制,又称一长制或独任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由行政首长一人执掌的行政组织体制。其基本特征是行政首长对行政机关各种事务拥有最终决定权,一人决定一切行政措施,其他领导成员均为行政首长的幕僚,只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

①首长制的优点:a. 事权集中,办事果断,指挥统一,行动迅速,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 b. 责任明确,权、责统一,可避兔职责不清、互相推诿、无人负责等弊端的产生; c. 易于保密。

②首长制的缺点:a. 首长个人独揽全权,易形成个人专制; b. 首长易滥用职权,拉帮结派,营私舞弊; c. 首长一人智力、精力有限,易陷于短见,对问题的考虑难以周详,难免出现“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之弊。

(2)委员会制,又称合议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由两个以上人员组成的集体或委员会所执掌的一种行政组织体制。其基本特点是行政组织的决策是由两个以上的地位平等的委员所负责,行政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属于全体委员,一切行政措施均山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瑞士是实行委员会制的典型国家。瑞士的行政权力由合议制机构行使,政府由行政委员会组成,该委员会由议会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其组成成员地位平等,每个委员主持某一个部的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均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主席由委员们轮流担任,主席

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对外代表国家。主席仅负责召集行政委员会会议,并小拥有对重大事务的最后决定权。

①委员会制的优点:a. 能集思广益,容纳各方意见。集中众人智慧,考虑问题较全面; b. 集体承担责任,有利于协调一致地推行计划; c. 互相监督,不易营私舞弊。

②委员会制的缺点:a. 责任分散,且不准确,对决策后果易出现争功凌过; b. 委员之间地位平等,权、责相同,难以彼此协调; 人多嘴杂,也难以保守国家秘密。

(3)首长制、委员会制各有利弊,并无绝对优劣,应视情况而灵活运用,不偏于隅。我国明代张居正曾指出:“天下之事,虑之贵祥,行之贵力,谋在于众,断在于独。”执行中最重要的是办事迅速,交给一人办比交给多人办更好; 决策要深思熟虑,交给多人办比交给一人办更好。美国行政学家怀特也主张:执行与指挥的事务应采用首长制,制定政策法令宜采用委员会制,因为集体的智慧高于个人的智慧。

综上所述,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在探讨首长制与委员会制的运用时,基本上表明了类似的看法,即首长制运用于行政、执行、技术和军事等性质的事务,委员会制则运用于顾问、讨论、立法、决策、调节等性质的工作。

10.法制行政的基本原则。

【答案】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受到由法律所规定的各种权力主体的监督,而约束和监督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是有一定规范性的。法制行政的基本法则如下:

(1)行政行为必须适合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即一切行政行为都不得与既定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相抵触。其含有以下几层意思:

①在既定法律或法规有效期间,即其未被停止或废止之前,行政行为须适合其规定;

②一切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行政命令、行政决定等都不发生效力;

③下级行政机关不得抵触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或命令;

④除特别法明确规定例外,行政须自动适应法律或法规规定。

(2)行政命令不得代替应以法律规定的诸事项,即由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诸事项,不得以行政命令代替,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变更或修改,由制定单位按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命令不能代替。

(3)行政裁量须适合法规和适当,即在法律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方面,行政裁量也必须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精神,符合其通则,并不得与其他法规规定相抵触。同时,行政裁量必须符合公益目的和通常事理,即适当。

(4)通过对不法行政的监督和矫正,来保障国家和公民的利益。

这里有两种情况:

①以行政救济制度来保障法治行政的主旨,在不法行政行为发生的条件下,通过申诉、诉愿和行政诉讼等制度,使受害者的权益得到维护;

②在国家或社会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通过法定监督权的运用,来保障法治行政的主旨,追究行政责任,维护宪法精神和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