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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南大学587法学综合4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非法拘禁

【答案】非法拘禁,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以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2. 直接行政补偿

【答案】直接行政补偿指行政主体以金钱或实物的方式直接填补受害人所受损失的一种行政补偿. 其特点是补偿效果直接、快速,补偿义务机关的给付行为一经完成,补偿的效果即可实现,无需借助受害人的行为。

3. 行政立法与行政法规

【答案】①含义: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②联系:

a. 行政立法和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都是行政机关;

b. 行政立法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二者具有包含关系。

c. 二者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据。

③区别:

a. 行政立法是一种立法活动,是动态的; 而行政规章是规范性文件,是行政立法的结果之一,是静态的;

b. 行政立法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也可以是地方行政机关; 而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只可以是国务院。

4. 行政委托与指定管辖

【答案】①行政委托与指定管辖的含义: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委托行政机关系统以外的社会公权力组织或私权利组织行使某种行政职能、办理某种行政事务。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个下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法律制度,是属于行政诉讼领域的制度。

②两者的区别在于:

a. 主体不同。行政委托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 指定管辖的主体是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申请的法院的或管辖权争议双方共同的上级法院。

b. 原因不同。行政委托是为方便行政事务管理之需要; 指定管辖是为了解决法院之间的案件管辖争议。

c. 被行政委托的主体是其他行政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 被指定管辖案件的法院是更合适管辖案件的法院。

d. 行为的后果不同。行政委托不会因此而发生职权及职责的转移,被委托组织也不能因此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指定管辖后,案件由被指定法院管辖和审理。

e. 行政委托的行政主体必须作出明确具体的委托决定,规定委托事项范围、职权内容、委托时间、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且要监督其行使; 指定管辖后,案件由被指定法院负责,上级无权干涉,只有审判监督权。

5. 行政复议机关

【答案】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享有行使行政复议权、承担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机关。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必须是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

6. 申诉

【答案】申诉是指遭受国家有关机关违法或者不当处理的公民向国家机关陈述事实和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包括:

①向人大常委会申诉;

②信访;

③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④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⑤司法程序中的申诉。

7. 国家监督

【答案】国家监督又称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和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和与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实施的监督。

8. 行政审判的法律依据

【答案】行政审判的法律依据是人民法院在解决行政争议时,确认所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法律标准和尺度。明确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意义在于:

①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法的立法;

②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实施监督,切实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③有利于行政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促使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法律依据上的进一步协调。

二、简答题

9. 行政补偿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1)行政补偿的概念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对行政主体的合法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进行的给付救济。

对于行政补偿可以从行为和制度两个层面来界定:

①从行为层面上讲,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的合法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由国家通过行政机关给予补偿救济的行为;

②从制度层面上说,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的合法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由国家通过行政机关给予补偿救济的制度。

(2)行政补偿的特征

①行政补偿的前提是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执行公务的行为导致特定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或特定个人、组织为维护和增进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②行政补偿的主体是国家,而补偿义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任何个人均不负有以自己的名义和财产给付行政补偿的义务,且不发生行政追偿问题;

③行政补偿的依据具有多样性,除法律、法规、规章外,也可以是政策或规范性文件;

④行政补偿可以在实际损失发生之后进行,也可以在实际损失发生之前,依照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预先进行;

⑤行政补偿以个人、组织所受的直接损失为限,合法权益受损的个人、组织不得根据其受损权益大小或国家、社会因之避免损失或获益大小提出超出其现实损失之外的补偿要求;

⑥行政补偿的数额标准,大多采用“公正”、“相当”、“适当”等规定;

⑦行政补偿费用一般不单独在国家财政中列支,也不实行集中管理,而是由具体行政补偿义务机关分散管理。

10.结合行政复议法,简述我国行政复议的基本程序。

【答案】我国行政复议的基本程序是:

(1)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复议申请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复议机关提出要求撤销或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请求。

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依法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行政复议审理

(3)行政复议的决定

①维持决定

维持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复议机关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内容适当的,应当依法作出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②履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