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8年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806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考研核心题库

  摘要

一、简答题

1. 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与作用是什么?

【答案】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

(1)家庭美德在维系和谐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具有十分重要而独特的功能。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2)婚姻家庭关系不仅需要道德规范来维系,也需要法律来调整。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制; 男女平等; 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3)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两种重要的调节手段,它们从不同的角度保护着婚姻家庭这个人生港湾。树立家庭美德,遵循婚姻法律规定,是生活对人们提出的客观要求。同学们走进大学,离开了养育自己的父母,开始了独立的生活,也有了对未来的憧憬,应该在成长的过程中深刻地体会对婚姻和家庭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 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案】(1)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

法治思维方式是指人们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和标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理性思维方式。由于法律、权力、权利、程序是所有治国理政实践所不可或缺的四个基本要素,法治思维的含义和基本特征就体现为对待和处理这些基本要素的态度和方式。

(2)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

①法律至上

法律的至上性,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

a.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律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对所有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b. 法律的优先适用性,是指当同一项社会关系同时受到多类社会规范的调整时,法律规范的适用要优先于其他社会规范;

c. 法律的不可违抗性是指任何人都不允许违反法律,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②权力制约权力制约原则可以概括为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a. 职权由法定,是指国家机关的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明确的授予; b. 有权必有责,是指国家机关在获得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和责任; c. 用权受监督,是指国家权力的运行和行使必须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 d. 违法受追究,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③人权保障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救济。a. 宪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前提和基础; b. 立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

c. 行政保护是人权保障的关键环节;

d. 司法救济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

④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具有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基本特征。

a. 程序的中立性,是指程序的制度设计和运行应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偏向于或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中立性是正当程序的底线标准;

b. 程序的参与性,是指利害关系人有机会参与到程序中来,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意见主张,实质性地影响程序的结果或结论。参与性是正当程序的核心要素;

c. 程序的公开性,是指程序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开性是正当程序的重要特征;

d. 程序的时限性,是指程序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而必须在合理的时间期限内终结。时限性是正当程序的内在要求。

3. 思想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是什么?

【答案】思想道德与法律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二者虽然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方式存在很大不同,但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1)思想道德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巨人的能动作用。

(2)法律

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思想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①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所体现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观念为社会主义法律提供了价值准则和道义基础。 a.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价值标准,是社会主义法律正义性与合法性的基础,为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提供价值准则。

b.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中的自由、民主、平等、公正、和谐、诚信、友善等价值观念,对于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c.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能够促进人们自觉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和严格实施法律,弥补法律不健全时留下的空白,弥补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的不足,与社会主义法律共同促进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

②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a. 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管理及其他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在实现国家职能的同时,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实际卜保证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形成和发展所需要的政治基础、物质基础、思想文化基础。

b. 法律的公布和实施,有力地传播和实施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法律对违法犯罪的制裁,也表达了对这些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c. 当国家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核心内容吸收在法律中转化为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时候,实际是确认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流地位。

4.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为什么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答案】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这是因为:

(1)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利用是跨国界的,商品在全世界销售,资本跨国界流动,信息得以共享,各国经济交往中需要遵循共同规则,跨国公司本土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不仅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而且还充分利用当地的人力资源。各国公民在世界范围内流动,一个国家的公民可能工作和生活在另一个国家,并对另一个国家产生感情。这种情况使有的人对自己的归宿感产生了困惑,甚至认为爱国主义在今天己经过时了。

(2)经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爱国主义并没有也不会过时。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家仍然是民族存在的最高组织形式,是国际社会活动中的独立主体。只要国家继续存在,爱国主义就有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意义。我们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坚定地捍卫自己国家的利益,这就更需要爱国主义的支撑。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机遇,更是挑战。现实情况表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在获益的同时,也要面对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方面的挑战。西方发达国家利用经济、科技和军事等方面的优势,竭力输出它们的政治观、价值观、文化观和生活方式,力图主导经济全球化进程,把发展中国家纳入西方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轨道。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维护本国、本民族的利益。

(3)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只有勇于和善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竞争,才能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必须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以积极而理性的姿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爱国主义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也不是大国沙文主义。要正确处理热爱祖国与关爱世界、为祖国服务与尽国际义务、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

5. 如何理解健康的含义? 怎样协调自我身心关系?

【答案】(1)健康的含义

①健康是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与道德良好等方面因素的整合与统一,这是对健康更为科学、系统、深刻的理解和阐述。

②一个健康的人,不仅要有健康的生理,还要有良好的心理,即所谓“身心健康”。协调身心关系以及身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以保证人自身系统的健康和活力,是保持身心健康的关键环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