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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中国税制(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契税

【答案】契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具有的特点包括:契税的纳税人为产权承受人;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契税属于地方税。

二、简答题

2. 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的政策是什么?

【答案】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的政策有:

(1)对进口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必需的,而国内又不能生产或供应不足的动、植物良种、肥料、饲料、药剂、精密仪器仪表、关键机器设备和粮食等实行低税率或免税;

(2)对原料、材料的进口税率,一般比半成品或成品为低,特别是受自然条件制约,国内生产短期不能迅速发展的原料、材料的税率应更低;

(3)对国内不能生产的或质量不过关的机械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进口税率应比整机为低;

(4)对国内己能生产和非国计民生必需的物品,应制定较高的税率;

(5)对国内需要保护和国内外差价大的产品应适用更高的税率;

(6)对绝大多数出口货物不征出口税,但对国内外差价大,在国际市场上容量有限,而又竞争力强的货物,

以及需要限制出口的极少数原料、材料和半成品,必要时可以征收适当的出口税。

3. 什么是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它们各自的征税对象是什么?

【答案】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引入的两个概念。用于对纳税人加以区分。居民企业负有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定义

①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②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①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是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

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②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是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具体包括两种所得:

a.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b.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4.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在纳税义务上有何区别?

【答案】(1)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的标准:我国税法采用了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来判定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①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a.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即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b.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的个人;

②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a.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b. 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2)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区别:

①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5. 请简要说明増值税分为哪三种类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哪种类型的增值税?

【答案】(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按照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所含的税款是否可以扣除及如何扣除分为三类: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以下具体说明。

①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増值额除包括纳税人新创造价值外,还包括当期计入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部分,即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利息、租金、利润等理论増值额和折旧额之和。

②收入型増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扣除将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分税金,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等各增值项目之和。

③消费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纳税人当期的全部销售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

(2)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改革,允许全国范围内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増值税进

行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自此,我国实现了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増值税的转型。

6. 个人所得税在什么情况下实行减征或加成征收?

【答案】(1)个人所得税实行减征的情况:

①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a. 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b.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救济所得;c.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②稿酬所得按规定减征30%计税。

(2)个人所得税实行加成的情况: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具体规定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7.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

(1)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是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如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等;非机动车辆是指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如三轮车、自行车、畜力驾驶车等。

(2)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三、计算题

8. 王某2014年1月1日与某镇的农机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期限5年,承包费50万元(每年10万元)。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名称,仍以农机厂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业务,王某上缴的承包费在每年的经营成果中支付。2014年王某的经营成果如下:

(1)取得销售农机的收入271.20万元(含税)。

(2)取得房屋出租收入20万元。

(3)购进石油液化气12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15.6万元。购买包装箱,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万元、增值税6.80万元。

(4)经营成本费用126万元(不含工资和三项经费),其中业务招待费5万元,广告费30万元,业务宣传费12万元。

(5)年雇佣职工30人,支付年工资总额65万元;王某每月另领取工资0.80万元。支出的职工福利费10万元、工会经费1.88万元、教育经费3.73万元。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