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师范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626土地综合之土地经济学考研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垄断地租
【答案】垄断地租是指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转化成的地租。
2. 地租
【答案】地租是指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
3. 地役权
【答案】地役权是指在土地所有权上设定的一种他项权利,土地所有人为了其毗邻土地的权益,有义务允许他人在其土地上为某种行为,而这种行为原应由该土地所有人为之。
4. 租赁权
【答案】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物品的占有权、利用权、收益权,没有处分权一一如再出租等(其使用权还归出租人,出租被视为行使使用权的一种方式)。
5. 土地所有权
【答案】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所拥有的、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排他性专有权利。
6. 土地估价
【答案】土地估价是指土地估价师根据估价目的,遵守(公认和规定的)估价原则,运用(公认和规定的)估价方法,按照(公认和规定的)估价程序,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特定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出专业意见的活动。
二、简答题
7. 简答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
【答案】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几类:
(1)家庭经营型。包括种植业专业户和家庭农场,它是通过合同形式,接包其他农户转让的土地或承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而形成的,其特点是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核算,集体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一定的服务。包括:种植专业户和家庭农场
(2)集体经营型。包括村办集体农场和厂办农业车问两种形式。其共同特点是:土地、农机等主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属经营单位集体所有,统一组织生产、经营、核算。包括:村办集体农场,厂办农业车间。
(3)联合经营型。又称联户农场、粮农联合体等,其共同特点是农户(或其他组织)在承包到户的基础上,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土地为纽带形成新的联合体。既有在某些生产环节的松散联合,即几个农户共同完成某些生产环节的劳动,按劳计酬的联合互助,也有农户和农户、或农户、村组、和技术、管理人员等,以土地使用权、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折价入股,组成的股份联合农场。股份联合农场,一般在银行建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分配上采取按劳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方法。
(4)规模服务型。在保持分户承包、经济核算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在生产和流通的主要环节,例如种子供应、机械耕作、排灌和收获、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合作经营或集体的统一服务,使分散经营的农户达到规模经营的效果。
8. 简述影响土地价格的政策因素?
【答案】影响土地价格的政策因素包括:
(1)国家发展政策;
(2)土地利用计划与规划;
(3)价格政策;
(4)税收政策。
9. 土地市场宏观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答案】土地市场宏观管理的任务和内容包括:
(1)保护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2)实现土地优化配置;
(3)保证土地价格的基本平稳。
10.简述土地经济供给的影响因素。
【答案】影响土地经济供给的因素包括:
(1)各类土地的自然供给;
(2)利用土地的知识和技能;
(3)社会要求;
(4)价格;
(5)土地利用计划;
(6)土地供给者的行为。
三、论述题
11.现阶段我国如何实现耕地供求平衡,缓解人口对耕地的压力。
【答案】现阶段我国为实现耕地供求平衡,缓解人口对耕地的压力,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退林还地、退渔还田等措施恢复一部分耕地;
(2)鼓励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垦荒山、荒地、海涂、河滩以及工矿废弃地以增加耕地面积;
(3)提高耕地利用率和生产能力,间接增加耕地面积;
(4)加强用地的行政管理;
(5)政府制定地价等方一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投资者多用建成区土地,少占用耕地;
(6)深入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一套节约用地的机制;
(7)进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有利于控制耕地占用速度的土地管理体制。
12.试述开放土地市场的必备条件。
【答案】任何一个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与之相适应的外部环境。土地市场的建立,也同样要求有一个适宜的环境,更何况中国的土地市场是在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土地市场的建立所要求的环境条件就更加严格。这些条件主要是;
(1)清理地产、明晰权属。进入市场的土地,要求权属关系清楚,且具有法律效力。土地一经转移,如若地籍不明,则难以管理。解放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放松了地籍管理,加之60, 70年代土地平调频繁,城乡土地权属比较混乱,这就要求对城乡土地进行全面清理,恢复和建立地籍管理制度,须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证书,建立土地档案,搞清土地权属,为开放土地市场创造基础条件。
(2)对城乡用地进行科学的分类、评估。地价的形成是土地市场的关键,而地价的高低,又关系到土地市场的正常发育和发展。只有对土地进行科学的分类评估,地产交易的地价确定才具有科学依据。否则,地价必然混乱失控,这既不利于地价及市场的管理,也不利于土地市场的发展。
(3)硬化国有企业预算,培育市场主体。在中国,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因而,土地使用权的买卖、交易双方绝大多数是公有企业,其中又以国有企业为主。国有企业是国有资产的使用经营者,因此,企业的最终所有权是国家的。在过去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生产资料是依赖国家平价调拨,经营亏损也要由国家负担,企业预算一直处于软约束状态。在这种体制下,土地价格的高低与企业盈亏无关,从而使企业在土地市场中不根据自身的经营能力及土地的真实价值来确定地价,必然导致地价畸形与扭曲。只有割断企业同国家之间这种供给式的关系,硬化企业的预算,才有利于土地市场的健康发育。
(4)完善金融市场,发展土地金融业。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地产业是一项投资大、回收期长的产业,没有银行支持难以进行。只有土地金融业发展起来,土地市场才能繁荣兴旺。
(5)完善土地法规及地政管理机构。为了建立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保护地产投资者利益及交易双方的权益,解决地产纠纷,抑制地产投机,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等,都需要建立配套的土地法规,同时,也要建立与土地市场相适应的地政管理机构。地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必须面向市场,需要有决策机构和分工细密的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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