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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714中国史之中国古代史考研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仰韶文化

【答案】仰韶文化是1921年首次在河南绳池仰韶村发现的,距今7000~5000年之间的古人类遗址。仰韶文化属于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时期的文化。其农业、畜牧业、制陶业都己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农业以种粟为主,畜牧业主要饲养猪、狗,制陶业则以表面有彩绘的彩陶最著名。著名的仰韶文化遗址有陕西西安的半坡村遗址和临潼的姜寨遗址。

2. 《大诰》

【答案】《大诰》是指明朝具有法律效力的特别刑事法规,由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写定。随后,其又颁行了《大诘续编》、《大诘三编》。三编《大诘》汇集了大量惩治官民贪赃受贿、转嫁赋役、侵吞税粮、抗租误役、流亡隐匿和使用凌迟、枭首等重刑的案例。其目的在于公布一系列酷刑案件,用以威慑及警戒臣民,使之安分守己。反映了明太祖治乱世用重典的思想。

《大诰》三编是朱元璋用严刑峻法治理臣民的记录,也是其推行专制主义的一种手段。因为过于严酷和过多体现明太祖个人特征,故《大诘》在洪武之后基本不再行用。

3. 刘智

【答案】刘智,字介廉,号一斋,清上元(南京)人,为清初回族伊斯兰教著名学者著作家,其修身研阅经史百家之籍,览读西洋书百余种,呕心沥血,潜心著书立说达40余年,遂创具中国特色之伊斯兰教思想体系,学者誉之为中国伊斯兰教哲学思想集大成者,广大穆斯林尊奉为“先贤”。刘智一生著书数百卷,《天方典礼》被收入乾隆时编纂之《四库全书》。

4. 唐蕃会盟碑

【答案】唐蕃会盟碑俗称长庆碑是指为纪念唐与吐蕃的长庆会盟而建立的会盟碑。当时正值唐与吐蕃双双衰败之际,为了各自集中精力应付内部严重危机,双方遂决定停止构兵、互相扶助。821年,吐蕃遣使请求会盟,双方在长安会盟,约定各守境土,不相侵犯。次年,唐穆宗遣使到吐蕃,与之会盟逻些。又次年,吐蕃赞普为纪念这次会盟,建立唐蕃会盟碑。碑文内容确立了双方边境,并信守和好,互不征战之盟约。此碑至今尚存于拉萨大昭寺前,是汉藏民族团结友好的象征。

5. 张骞通西域

【答案】张骞通西域是指汉武帝时期对西域诸国所采取的大规模外交行动。其中张骞共出使西域两次。第一次出使时间时是武帝建元三年,其目的是要联合大月氏。第二次时间是元狩四年目的是要联合乌孙。但由于当时匈奴在西域势力很大,大月氏、乌孙不想再回原地,所以张骞原

定的目的未能达到。但是,张骞出使西域,不仅建立了和西域各国的联系也加强了汉族人民与西域各族人民的经济文化交流。

6. 议政王大臣会议

【答案】议政王大臣会议又称“国议”,是指清代前期满族上层贵族参与处理国政的制度。清初,除内阁,设有此会议,皆由满族大臣组成,凡军国机要重务都不用经过内阁票拟,而需经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决议,最后由皇帝裁决。自军机处成立后,议政王大臣会议于乾隆五十六年废止,内阁变成只是办理例行事务的机构,一切机密大政均归军机处办理。这是中央皇权进一步集中的具体体现。

7. 法家

【答案】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故称之为法家。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是法家的先驱; 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法”

,集法家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 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

思想学说之大成。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 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 思想和教育方面,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8. 《法经》

【答案】《法经》是战国时由李悝制定的我国古代第一部较完整的成文法典。法典共6篇,分别是《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前4篇主要是对“盗”、“贼”施以关押、拘捕等处罚之法; 《杂法》主要规定了对轻慢法令、偷越城墙、赌博、盗窃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办法; 《具法》是对量刑轻重的有关规定。《法经》并非是单纯防范和镇压人民反抗的,也有一部分律条针对官吏腐败,对清明吏治、严肃法纪、安定社会有积极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9. 京察

【答案】京察是指明清考核京官的制度。地方官的考核称为“大计”,三年一次;京官的考核被称为“京察”,六年一次。具体方法为地方总督巡抚、京官三品以上自陈政事得失,以下官员由吏部都察院进行考核。武官的考核称为“军政”,每五年一次,由兵部主持。考核一等的加一级,如有冒滥徇私者按保举连坐法予以处分。京察与大计制度的存在,本身目的在于奖优惩劣,使各级官员能够恪尽职守,为帝国统治做出贡献。然而正因为涉及了官员的奖惩,结果造成徇私舞弊等结党现象十分明显,在发展的后期已经很难真正实现应有的作用。

10.五军都督府

【答案】五军都督府是指明代统领军队的最高军事管理机构。朱元璋初置统军大元帅府,后改为枢密院,又改之为大都督府,节制中外诸军事。洪武初年,由大都督府的大都督节制中外诸

,分领在京的除亲军。洪武十三年,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简称五军府)

军外的各卫所和在外的各都司。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掌兵权,且都听命于皇帝。五军都督府调有统兵权而无调兵权,兵部拥有调兵权而无统兵权。五军都督府和兵部相互节制互不统属,以使最高统一指挥权仍操于皇帝手中。

二、简答题

11.简要评述元、明、清地方行政体制的发展演变。

【答案】(1)元在地方行政体制上实行行省制度,委派官员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使中央集权分寄于地方;“腹里”隶属中书省;宣政院管辖吐蕃,在边远地区设宣慰司。行省制的形成是地方制度的一大变革。元代比前代直接管理着更大的边疆地区,行省制利于保持东北、西北等地和中原的一体化。元是第一个对西藏地区进行有效管理的朝代,西藏自此成为中国的一部分。

(2)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撤销了行省名称的机构,把全国分为12个布政使司和南京直隶区;后改北平布政使司为北京,增云南、贵州两布政使司,共两直隶13布政使司,俗称两京13省。明在省一级改置承宣布政使管地方民、财两政,提刑按察使管司法,都指挥使管军政,互不统属,各自直属皇帝。将原先实行全面管理的行省变成军、政、司法的三权分立,避免了地方官员的专权,使地方集权于中央。

(3)清在内地实行以督抚制为核心的地方行政体制。督抚在明朝是战时临时派出的虚衔,清将督抚变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在一省或两三省设总督一人,每省设巡抚一人,兼治文武,职权远远大于明朝的布政使。督抚由皇帝派遣,直接对皇帝个人负责,可控制辖区内的绿营兵,但无权管理八旗兵。同时财政、司法等衙门继续存在,牵制督抚。对龙兴之地东三省,清朝以盛京留守为中心,实行军区体制,设置黑龙江、吉林、奉天三将军,完全由八旗兵驻扎;将军是最高行政、军事长官。

(4)元的行省是中央权力的分寄,明、清两代是皇帝对地方进行削弱和分权,把地方行政、财政、司法、军事分给几个互不统属又各自直属中央的部门管理,彼此互相牵制,借以避免地方权力过大。

12.简述五代十国割据形成的原因及其影响。

【答案】(1)原因

五代十国的割据局面,是唐朝后期藩镇割据的继续和发展。五代十国的统治者,原先都是手握重兵的藩镇将帅,他们都是凭借武力扩大各自的势力夺取皇位的。五代实质上是夺取了中央权力的藩镇所建立的政权,十国则是割据各个地方的藩镇势力的继续。

(2)影响

①对北方的影响

这一时期,北方各派军阀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征战频繁,赋税苛重,统治黑暗,人民生活痛苦不堪,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