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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801法学综合二之民事诉讼法学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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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50分)、刑法学(50分)、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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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答题

1. 简述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

【答案】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包括:

(1)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书证的主要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物品。书证的特点在于:

①书证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②书证往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③书证的真实性强,即使经过伪造或变造,也易于发现。

(2)物证

物证,是指以其形状、质量、规格、受损坏的程度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物证具有以下特点:

①可靠性较强;

②稳定性较强;

③需要结合举证人的说明发挥证明作用。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一般包括录音录像资料、电脑储存的资料和电视监视资料三大类。与传统的各类证据相比,视听资料具有下列特点:

①生动逼真;

②不易制作,便于保管;

③易于伪造。

因此,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电子数据

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作为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是通过电子技术和设备而形成的证据。与传统的非电子形态的证据相比,电子数据具有以下特征:

①储存在一定的介质上;

②须通过一定的电子设备来显现;

③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

(5)证人证言

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被称为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具有如下特点:

①它是了解案件事实的人以言词形式提供证明;

②证人证言只包括证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③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可靠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6)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尤其是作为诉讼请求根据或反驳诉讼请求根据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的显著特征是:实与虚同在,真与伪并存。

(7)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指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专门技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判断后作出的意见。鉴定意见具有以下特点:

①它是针对诉讼中有待查明的事实问题作出的,鉴定过程中即使涉及法律问题,也不属于鉴定人的工作范围。

②它是对专门性问题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8)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进行查验、测量、拍照后制作的笔录,是通过勘查、检验等方法形成的证据。勘验笔录以文字记载方式为主,以拍照、摄像、测量、绘图等方式为辅。

2. 简述代表人诉讼制度与诉讼代理制度的区别。

【答案】(1)代表人诉讼制度与诉讼代理制度的概念

①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进行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诉讼代表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诉讼当事人又是代表人,这是诉讼代表人的独特之处。

②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的人。代理人实施诉讼行为的权限,称为诉讼代理权。

(2)代表人诉讼制度与诉讼代理制度的区别

①诉讼地位不同。诉讼代表人本身是本案当事人,因此他与本案的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诉讼代理人不是本案当事人,与案件的诉讼结果没有利害关系。

②参加诉讼的目的不同。诉讼代表人实施诉讼行为,不仅是为保护被代表人的利益,也是为保护自身的利益;诉讼代理人实施诉讼行为只是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③产生的根据不同。诉讼代表人在人数不确定的情况下,是由部分当事人推选出的,即由部分当事人授权,但其实施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利害关系人有效;诉讼代理人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必须有全体被代理人的授权。

④诉讼行为的后果不同。诉讼代表人既以被代表人的名义,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因此诉讼的法律后果由代表人和被代表人一起承担;诉讼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诉讼,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只由被代理人承担,

3. 简述必要的共同诉讼制度。

【答案】(1)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①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具有同一诉讼标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同一,是指共同诉讼人在所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中存在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即享有共同的权利或承担共同的义务。

②必要共同诉讼的特征

a.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这是共同诉讼的基本要求。

b. 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这既是构成必要共同诉讼的主观要件,也是必要共同诉讼的最基本特征。

c. 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如果共同诉讼人未一同起诉或应诉的,否则法院应当予以追加。

d. 共同诉讼人行为具有一致性。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全体承认后方才发生效力。

e. 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这是指对于共同诉讼,法院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对共同诉讼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内容相同的判决。

(2)必要共同诉讼的类型

①国外民事诉讼理论将必要共同诉讼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 a. 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对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全体共同诉讼人必须合一确定,并且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当事人方为适格的必要共同诉讼。这以共同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之诉为典型。

b. 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对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各个共同诉讼人既可一同起诉或应诉,又可分别起诉或应诉,但一旦选择一同起诉或应诉,法院对共同诉讼人的诉讼标的就必须作合一确定的必要共同诉讼。这以撤销股东大会之诉、连带债权人对外请求给付之诉、连带债务人被同一债权人提起的给付之诉为典型。

②根据诉讼标的的权利义务本身是共同的,还是形成诉讼的权利义务的原因是否是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我国将必要共同诉讼分为两种基本类型:

a. 权利义务共同型必要共同诉讼

在这类必要共同诉讼中,各共同诉讼人对于诉讼标的原先就存在共同的权利或义务,而这是因为共同诉讼人之间本身就存在着权利义务的共同关系或连带关系,但这种共同关系或连带关系并不是因为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上的原因引起的。

权利义务共同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共同关系。共有财产争议所引起的诉讼是最典型的必要共同诉讼。共有财产的情形具体包括: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共有;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共有;共同继承人对被继承财产的共有;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的共有等。

二是,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

b. 原因共同型必要共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