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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808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之宪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答案】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下一级国家代议机关,或由选民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

我国选举法从基本国情出发,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的层次较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就要经过两级或三级间接选举产生,即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再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代表产生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代表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 义务性规范

【答案】义务性规范是指在调整公民基本义务过程中形成的,为公民履行基本义务提供依据的规范。其集中表现为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在宪法中规定得比较清楚。

3. 单一制和复合制

【答案】(1)单一制是指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即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它是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

(2)复合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组成的国家联盟的制度,和单一制相对。近代复合制国家主要有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邦联是几个独立的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联邦是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复合制国家。

(3)单一制与复合制区别如下:

①在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是山中央政府设立的; 在复合制国家,政府是由各成员单位协议建立的,各成员单位往往先于联邦或邦联政府而存在。

②在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是中央政府授予的,中央政府可以单方面规定地方政府的权限,地方政府必须服从中央政府所代表的最高国家权力; 在复合制国家,政府与成员政府的权力划分由联邦宪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双方都不能单方面任意变更,对宪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和批准;

③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可以变更地方政府的疆界; 在复合制国家,政府不能任意改变各成员单位的疆界。

4. 宪法结构

【答案】宪法结构是指构筑宪法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有机组合和有序排列。首先,在一个国家里,各种不同的法律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宪法高居于各种法律之上,成为法律体系金字塔的顶点。其次,事实上,宪法结构指的是宪法形式的内部结构,而拥有较为精细内部结构的宪法形式只能是成文宪法典。从总体上来看,成文宪法的结构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为成文宪法的内容结构,即各种性质不同的宪法规范的排列次序; 二为成文宪法的形式结构,亦即成文宪法的体例。

5. 国家形式

【答案】国家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政权构成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政权构成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国家的结构形式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组成关系。国家本质必定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而适当的国家形式能够更充分地体现和维护国家本质。

6. 法治原则

【答案】法治又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其核心内容是: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法治作为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必然应该被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确认为基本原则,并在宪法的具体内容中予以充分体现。

7. 具体权利与抽象权利

【答案】具体权利是指当受到侵害后可以诉诸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请求发动法律强制机制的那些基本权利,人部分的自由权均属于具体权利; 抽象权利是指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诉诸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保护,而须有待于立法具体化才能在普通法律层面上得到司法救济的那些基本权利,各种社会权利大多属于抽象权利。

8. 宪法基本原则

【答案】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它是对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的集中反映。其一般必须具有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和抽象性四个基本特征。

二、简答题

9.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什么?

【答案】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有: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此外,居民委员会应对编入居民小组的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进行监督和教育。

10.你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如何理解民主与专政之间的关系?

【答案】(1)人民民主专政的真正含义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与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精髓。从国家政权的政治属性和阶级本质来说,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①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a. 二者所表示的是同一种性质的国家政权,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 b. 二者反映了同一种新型国家内部的阶级关系,即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只对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c. 二者担负着相同的历史使命,即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实现社会主义,进而为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准备条件。

②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构成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其阶级构成来说,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力量,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而知识分子己成为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

(2)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对人民实行民主是指全体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民主权利。对极少数严重的犯罪分子实行专政。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两者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①对人民实行民主是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前提。只有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

②只有加强政权的专政职能,有力地打击和制裁各类犯罪活动,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的实现。

11.宪法规范具有哪些特点? 它与其他法律规范之间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

【答案】(1)宪法规范的含义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其组成如下:

①宪法制定规范。指有关宪法制定权与制定方法、程序的规定,是宪法规范产生的法理基础。 ②宪法核。又称“宪法的宪法”,指一种根本规范,它提供实定法客观合理性的依据,表明实定法创始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