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行政法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赔偿请求人
【答案】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而遭受损害,有权请求国家予以赔偿的人。赔偿请求人既可能是公民,也可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赔偿请求人包括:①受到行政侵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受害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③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行政法制监督
【答案】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①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
②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
③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的行为。
3. 行政复议的移送管辖
【答案】行政复议的移送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经审查发现对该案件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管辖。
4. 行政规章
【答案】行政规章是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事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包括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部门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5. 现场笔录
【答案】现场笔录是专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某些事项当场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记录,又称为当场记录。如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进行询问所作的笔录。行政案件涉及的现场包括行政违法行为发生的场所、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的场所以及案件事实发生的其他场所。
6. 行政诉讼的受理
【答案】行政诉讼的受理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行为进行审查后,认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 或者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决定不予受理的行为。
7. 申诫罚
【答案】申诫罚也称为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是行政主体向违法者发出警戒,申明其违法行为,通过对其名誉、荣誉、信誉等施加影响,引起其精神上的警惕,使其不再违法的处罚形式。
8.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答案】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以下内容:
①法院与诉讼当事人之间诉讼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确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从而解决行政纠纷。
②法院与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二、简答题
9. 简述行政复议决定的形式及其条件。
【答案】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应当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分别作出不同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维持决定
维持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认为事实请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内容适当的,应当依法作出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2)履行决定
履行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的行政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它主要适用于如下两种情况:其一,被申请的行政主体拒不履行法定职责; 其二,被申请人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3)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决定
此种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经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认为该行为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依法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行为违法的决定,必要时,可以附带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4)赔偿决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如认为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予赔偿的,应在作出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时,同时作出责令被申请人依法给予申请人赔偿的决定。
(5)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处理决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抽象行政行为有权处理的,经过该行为的审查,应当在3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10.简述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
【答案】行政诉讼在不同的国家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这也是我国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诉讼的特有原则。这一原则的要求是:
(1)行政诉讼的客体限于具体行政行为
这就明确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范围。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只限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因为我国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审查权主要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作出抽象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行使。当然,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不绝对排斥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一定范围的监督。
(2)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限于审查合法性,一般情形下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行政诉讼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行政权和审判权是两种国家权力,行政权的行使需广泛运用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因长期处理行政事务而具有专门经验,能审时度势作出恰如其分的决定,因此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应代行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以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为限)时,法院可以将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变更为适当的行政行为。
11.简析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答案】(1)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含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
(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特征①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 ②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是特定行政职能而非一般行政职能; ③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职能为具体法律、法规所授,而非行政组织法所授。
(3)被授权的条件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法理,相应组织应具备下述条件,法律、法规才能授权其行使一定的行政职能:
①相应组织应与所授权行使的行政职能无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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