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91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羁束行政行为与裁量行政行为
【答案】这是基于行政主体主观意志参与程度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划分。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在法律对行为适用条件有明确而详细规定的条件下,行政主体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无法参与主观意志,没有裁量的余地。但是,法律不可能对所有的行政行为都作出详细规定,故有时只规定一种行为原则或行为的幅度在这种条件下,行政主体作出行为时有一定的栽量余地,故称栽量行为
区别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的法律意义在于:
①羁束行政行为只发生违法与否的问题,不发生适当与否的问题; 而裁量行政行为一般只发生是否合理间题(在裁量权限范围内),不发生是否合法的问题。
②羁束行政行为只受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约束,而裁量行政行为主要受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约束。 ③从法律救济上说,羁束行政行为接受行政审查和司法审查,在范围上基本不受限制,而裁量行政行为接受行政审查和司法审查,在范围上有很大的限制。
2. 创制性立法
【答案】创制性立法,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填补法律和法规的空白,或者变通法律和法规的个别规定以实现行政职能而进行的立法。
其中,为了填补法律和法规的空白而进行的创制性立法,即在还没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行政主体运用宪法和组织法所赋予的立法权所进行的立法,称为自主性立法。为了补充法律、法规的漏洞而进行的创制J 胜立法,也称为补充性立法。
3. 听证程序
【答案】听证程序是行政主体为了合理、有效地制作和实施行政决定,公开举行由全部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
听证的目的在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形式,将行政决定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避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决定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利或不公正的影响。
听证程序具有如下特征:
①听证是由行政机关主持,并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程序。
②听证公开进行。
③听证程序适用于行政处罚领域,但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可以适用听证程序。
④听证程序的适用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
⑤组织听证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
4. 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
【答案】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
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包括三层意思:
①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
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政机关不再予以人身自由的处罚;
③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己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5. 行政行为与政府行为
【答案】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政府行为,又称统治行为、政治行为或者国家行为,特指有关国家机关以国家名义运用国家主权实施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行政行为也是政府行为,但是,两者的主体、作用的对象、所属范畴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另外,行政行为中大部分是可诉的,而政府行为多为不可诉行为。
6.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答案】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①关系双方的主体具有多元性:
②关系的内容因具体参与主体的不同而具有较大的差别性;
③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其中占主导地位。
7. 行政命令
【答案】行政命令是行政主体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行为,是行政职权行为的一种形式。
行政命令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政命令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②行政命令是一种意思表示行为;
③行政命令是一种设定义务性行为;
④行政命令的实质是为行政相对人设定行为规则,但这种规则属于具体规则,表现为在特定
时间内对特定事项或者特定人所作的特定规范;
⑤行政命令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为保障;
⑥行政命令是依职权行政行为;
⑦行政命令适用特定的程序。
8. 行政复议的受理
【答案】行政复议的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基于审查申请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是否有正当理由而决定是否收案和处理。行政复议的受理是行政复议程序的第二阶段。复议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裁决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
①具体行政行为不涉及复议申请人权益,或者没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及事实依据的;
②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的;
③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和不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的;
④复议申请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⑤复议申请提出之前,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二、简答题
9. 行政诉讼变更判决及其适用情形。
【答案】(1)变更判决的含义
变更判决是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内容直接予以改变的判决。
(2)根据我国现有规定,变史判决适用于三种情况:
①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显失公正是指行政处罚虽然在表面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但是与法律的目的和精神相违背,损害了社会或他人的利益而表现出明显的不公正。当然,要认定某一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需要对具体案件作全面分析,同时,还须考察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相关的一些情况。
②部分行政裁决
人民法院在审理部分行政裁决案件时,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裁决进行变更。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③行政赔偿诉讼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实行依法赔偿的原则,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标准予以变更。
10.谈一下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
【答案】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指行政权的作用仅在法律有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为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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