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840部门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 摘要
一、简述题
1. 中国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体系如何?
【答案】(1)中国经济法的体系
按照经济关系及其经济法调整的内在逻辑,经济法可分为经济法主体制度、公共经济管理法和经济活动法三个部分。
①经济法主体制度
a. 经济管理主体。既包括承担经济管理职能的传统上的政府及其部门,也包括新型的专门委员会。这些主体的职能与经济法密切相关。
b. 特殊企业。经济法小调整普通市场主体的法律主体资格问题。能够参与市场竞争关系并依据经济法取得法律主体资格的,主要是指具有公私融合性的特殊形态企业,它们主要包括进行特定的政策性、公益性经营的企业。
c. 社会自治组织。自治组织在国家和普通市场主体之间承载着协调经济运行和监管的功能。 ②公共经济管理法
公共经济管理法是经济法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从理论上可以将它分为综合职能管理法律制度和行业管理法律制度两个部分。从宏观和微观统合的公共经济管理角度,可以体现经济法研究和实践的可操作性,在具体法律制度层面上将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区别开来。
③经济活动法
经济活动法,是指国家维护各类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及其秩序的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调整的公私交融性质的经济活动,主要和首先是调整有国家意志直接参与其中的经济活动,表现为法律制度就是经济合同法。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法与竞争法是“姐妹法”,竞争法是从生产经营者相互关系的角度,消费者法是从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关系的角度,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
(2)中国经济法学的体系
经济法的三大组成部分一一经济法主体制度、公共经济管理法和经济活动法作为分则,加上经济法总论,即构成经济法学体系。还可适当加入有关指导经济法研究的思想和方法、中外经济史、法制史和思想史等内容。
二、案例题
2. 小张利用祖传的烹饪技艺开设了一家小张餐厅,由于菜品味道好,特别是利用祖传秘力一烹制的秘方鱼受到顾客的广泛欢迎。由于经营业务繁忙,小张决定扩大经营规模,于是该餐厅开始招聘厨师和服务员。某日,王某来餐厅应聘厨师。由于王某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小张收其为徒,将秘方鱼的烹制方法传授给王某,并与王某签订秘方鱼保密协议。两年后,王某辞职,理由是要回家乡结婚。又半年后,某日,经常来小张餐厅就餐的老顾客问小张是否开设了分店,说在本市某地有一家餐厅也出售与小张餐厅一样的秘方鱼。经过调查发现,这家新餐厅的主人是王某。小张餐厅以王某和王某的餐厅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法院起诉。
请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什么是商业秘密? 能够成为商业秘密的信息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本案中烹制秘方鱼的祖传秘方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为什么?
(2)工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为什么? 如果工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 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能够成为商业秘密的信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属十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专利技术不能构成商业秘密上的信息。
②这些信息具有隐蔽性,不为公众所知悉。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③能产生经济利益。这些信息的使用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④这些信息具有保密性,权利人为了更好的利用商业秘密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对外并不公布或者采取了一些防范措施。
⑤信息具有在先性和相对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本案中烹制秘方鱼的祖传秘方属于商业秘密。因为这种祖传秘方并不为公众所知悉,同时能够为小张的餐厅带来经济利益,小张也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其进行保护,另外这种秘方属于一种非专利性质的生产配方或技术诀窍的技术信息,所以它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规定的商业秘密。
(2)①王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竟争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类:
a.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b.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c.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d.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王某与小张之间存在着保密协议,王某未经小张同意即在另一家餐厅使用该商业秘密,属于“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其行为构成了对小张商业秘密的侵犯。
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下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作如下处理: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 监督侵犯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王某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接受罚款的行政法律责任,对小张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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