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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大学政法学院903刑事诉讼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析题

1. 意见证据

【答案】意见证据是指证人根据其所感知的事实作出的意见或推断性证言。根据证据法原理,一般证人的证言仅仅是指某人就自己亲自经历或者体验的事实而在法庭上所作的客观陈述。若证人证言中包含对案件事实发生、发展经过的猜测、推理和评论因素,则属于意见证据。

2. 不起诉

【答案】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制度可以分为三种,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3. 外观设计

【答案】外观设计也被称作工业品外观设计,是指就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目的,而不去追求实用功能。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可以通过工业手段大量复制。

4. 强制指定辩护与任意指定辩护

【答案】(1)强制指定辩护与任意指定辩护的概念

强制指定辩护是指在下列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任意指定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强制指定辩护和任意指定辩护的区别

①出现情形不同。前者必须是出现了法定的三种情形; 后者是由于经济困难和其他原因。 ②启动主体不同。强制指定辩护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关启动的; 任意指定辩护则是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而启动的。

5. 程序法

【答案】程序法是指调整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形成的关系,并规定诉讼活动的方式、方法和步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实体法相对。在我国,程序法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和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

二、简述题

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

第二条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十四条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刑事证据学谈谈你的理解。

【答案】(1)证据是诉讼的核心,刑事诉讼是围绕证据的收集、判断进行的,没有充分的证据就不能对任何人判处刑罚。证据的意义不言而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为了获取证据而采取非法的手段,这种证据的可信度比较低,而且有迫使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的缺陷。因而,我国也逐步引入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制定的。

(2)三个条文的具体分析

上述《规定》的三个条文分别规定了“非法言辞证据的概念’夕、“非法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原则”和“非法收集的物证需要补正或合理解释才可作为定案依据的原则。”具体分析三个条文如下:

①《规定》第一条明确了非法言词证据的概念。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等获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这样就确定了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同时原则上规定用严重违法的方式获得的言词证据才是非法言词证据。

②《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了非法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原则。对于非法获取的言词证据,只要经过合法确认,就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这一点是绝对的,不容许例外。

③《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了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实物证据作为定案依据的条件。如果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实物证据,并且可能影响公正判决的证据,应当进行补正或者合理解释,否则不

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从这一条可以看出,《规定》对于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物证,进行了限制性规定,改变了过去一概作为定案依据的做法。实物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条件如下:

a. 明显严重违法的方式取得;

b. 可能影响案件的判决;

c. 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

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方可排除。可见,相比非法言词证据我国对于非法物证的容忍度更高。

(3)《规定》第二条与第十四条之间的比较

通过比较《规定》的第二条和第十四条,可以得知我国对非法实物证据和非法言词证据的适用规则进行了区分。对于非法言词证据绝对不得作为定案依据。而对于非法取得实物证据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才能予以排除。这说明我国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引入,仍然只是部分引入。

(4)我国引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义

从以上三条文可以看出,我国已经引入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义如下:

①维护公民的宪法性权利。

②遏制警察的违法取证行为,督促其严格执法,这是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首要目标。 ③维护司法的纯洁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恢复和提高了公民对于司法公正的信心,使得刑事司法程序免受污染。

④保证证据的真实可靠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保证所收集的证据是自愿的、真实的,进而保证有罪判决的准确性。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刑事诉讼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7. 试比较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与刑罚、治安管理处罚的区别。

【答案】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刊罚是指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

(1)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区别

①性质不同。强制措施是一种诉讼保障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不是一种处罚; 刑罚则是行为人承担的刑事责任的体现,其目的是对罪犯进行惩罚和改造。

②对象不同。强制措施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 刑罚则是对被人民法院确定为有罪的罪犯适用的。

③法律根据不同。强制措施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适用的; 刑罚则是根据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适用的。

④适用的机关不同。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可以采用(三机关在适用强制措施的种类上不尽相同); 刑罚则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判处。

⑤适用的时间不同。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适用; 刑罚则只有人民法院审判以后才能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