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国际经济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概念题
1. 《TRIMS 协议》
【答案】《TRIMS 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其作为1986年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后成果之一,是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由序言和9条正文及附录组成。
2. fade-out formula
【答案】fade-out formula ,即外资逐渐减少制度,是指在吸收外国资本的实践中,为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某些发展中国家的外国投资法上规定的投于一定项目中的外国资本,必须在一定的年限里逐渐减少比例至一定程度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规定投于一定项目中的东道国资本,必须在一定的年限里逐渐增加比例,以最终达到某个特定的百分比。
3.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答案】Standby letter of credit,即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它是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且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
4. 投资保护协定
【答案】投资保护协定,由美国创立,后被某些建立有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国家所仿效,故也称为美国式双边投资协定。重在对国际投资活动中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特别是与内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相结合,为其提供国际法上的前提与保障。其内容主要规定承保范围、代位求偿权、争端的解决等程序性问题。
5. 清洁提单
【答案】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按照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对提单所作分类的一种形式,指单据上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可以接受者外,银行仅接受清洁提单。
6. 融资性租赁
【答案】融资租赁(Capital lease),又称“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向他人出资购买承租人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标的物,然后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这些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是传统民法中信贷与租赁相结合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与租赁业利用各自所长、互相渗透的结果。
7. MFN
【答案】最惠国待遇(the Most Favoured Nation,简称MFN ),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的重要原则,指一国给予另一国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目的在于使所有被一国赋予最惠国待遇的国家在该国境内都处于同等地位,享受不受歧视的同样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条款最早出现在17世纪欧洲各国之间订立的双边贸易条约中,包括无条件和有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
GA TT 签订后,特别是WTO 成立后,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作为成员国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被确立下来,并表现出创新和发展:WTO 的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从货物贸易勿、一大适用于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诸协议中,并且被明确限制在有关协议的适用范围之中; 世贸组织建立了较完备的争端解决机制和对成员方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这对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贯彻实施,提供了监督和执行保证,为传统的最惠国待遇注入了新的活力。
8. 保险委付
【答案】委付,是指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关系中,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全部保险金额。委付是被保险人的单方行为,保险公司没有必须接受委付的义务。委付一经接受则不能撤回。接受委付后,保险公司取得残存货物的所有权,当损失由第三者过失引起时,同时取得向有过失的第三方代位追偿的权利。如追偿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也不必将超出部分退还被保险人。
二、简答题
9. 试评有关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理论与实践争议。
【答案】(1)国家豁免的基本含义
国家豁免(Sovereign Immunity)原则是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一般指一个国家不受另一个国家管辖。其主要的内容是:
①管辖豁免,指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他国法院对其起诉或以其财产作为诉讼标的;
②执行豁免,指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对其财产加以扣押或执行。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法律根据是主权原则,各主权国家都是平等的,平等者间无管辖权,因此,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不受他国司法管辖。
(2)国家财产豁免权的理论与实践争议
国际上存在着绝对豁免和限制豁免两种理论与实践。
①绝对豁免,是指不论国家从事的是公法上的行为还是私法上的行为,除非该国放弃豁免,都给予豁免。英国、美国原来是采取这种立场的。原苏联和某些东欧国家一贯主张绝对豁免。
②限制豁免,是只对外国公法上行为给予豁免,对私法上的行为则不予豁免。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如奥地利、比利时、德国、卢森堡、荷兰、瑞士等,均采取这一立场,英国、美国后来也逐渐转向限制豁免。美国1976年颁布的《外国主权豁免法》规定,外国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享有豁免:a ,放弃豁免; b ,在美国从事商业活动; c. 没收在美国的财产; d. 涉及在美国的不动产; e. 在美国发生的侵权行为等。
③2004年12月2日第5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依据该公约,作为一般原则,国家及其财产在他国法院享有管辖豁免,包括司法管辖豁免和执行管辖豁免。同时,该公约在第三部分又专门规定了8种不得援引国家豁免的诉讼,包括商业交易,雇佣合同,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财产的所有、占有和使用,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参加公司和其他集体机构,国家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仲裁协定的效果。判断是否属于“商业交易”时,公约规定应主要考虑合同或交易的性质,但在两种情况下(合同或交易当事方达成一致,或根据法院地国的实践,合同或交易的目的与确定其非商业性质有关)也应考虑其目的。
该公约在肯定国家豁免作为一般原则的同时,也对限制豁免的做法予以确认,体现了各种利益之间的妥协和平衡,代表了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国际立法的最新发展。我国已于2005年9月14日签署了该公约,表明我国政府对其持肯定和支持立场。
10.在版权保护力面,TRIPS 在哪几个力一面对《伯尔尼公约》进行了补充?
【答案】在版权保护方面,TRIPS 在以下几个方面对《伯尔尼公约》进行了补充:
(1)在保护客体方面,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明确列为版权保护的对象;
(2)在权利内容方面,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的出租权;
(3)延长了某些作品的保护期。TRIPS 第12条规定:“除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作品外,如果某作品的保护期并非按自然人有生之年计算,则保护期不得少于经许可而出版之年年终起50年; 若作品在创作后50年内没有出版,则保护期应不少于作品创作之年年终起50年。”
11.简述国际税收中法人居民身份的确定。
【答案】对纳税人的居民身份的确认,是各国居民税收管辖权的重要内容。在公司、企业和法人团体的居民身份确认方面,各国税法实践中通常采用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两种:
(1)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按照这种标准,企业法人的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处在哪一国,便为该国的居民纳税人。所谓法人的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指的是作出和形成法人的经营管理重要决定和决策的地点,它并不等同于法人的日常经营业务管理机构所在地。
一般说来,法人的经营管理的重要决定,是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议研究决定,因而董事会或股东经常召集开会的地点,是判断法人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的重要标志。英国、印度、新西兰和新加坡等国,都实行这种标准。
(2)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按此标准,法人的居民身份决定于它的总机构所在地,即总机构设在哪一国,便认定为是该国的居民。巴西、韩国和日本均采用这一标准。所谓法人的总机构,一般是指负责管理和控制法人的日常经营业务活动的中心机构,如总公司、总部经理或主要事务所等。
12.简述租船合同的概念及其与海运提单的基本区别。
【答案】提单和租船合同均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形式,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领域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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