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899知识产权考研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表演者权
【答案】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对其表演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表演者权的主体是表演者。表演者可以是演员、演出单位或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所进行的表演必须是公开的,在家庭范围内、在私人聚会上、在单位内部进行的表演,不产生表演者权。表演者权以表演权作为其权利的来源。具而言之,表演者权的权源有:
①表演者使用他人的原创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②表演者使用他人的演绎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同时取得原创作品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并支付双重报酬。
2. 集体商标
【答案】集体商标是指以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工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例如合作社、行业协会注册的商标供合作社成员、协会成员使用。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消费者表明使用该商标的集体组织成员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具有共同特点。
3. 邻接权
【答案】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4. 专利权与商业秘密权
【答案】(1)专利权是专利法的核心内容,它是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或专有权。专利权具有知识产权最基本的特性:
①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
②地域性;
③时间性。
(2)商业秘密是人类智力活动的结果,因此商业秘密权是一种无体财产权,具有与有形财产一样的价值与意义。
(3)联系
商业秘密权在性质上与专利权并无二致,都是人类智力活动的结果,可以进行转让、继承、信托。二者都属于无形财产权。
(4)区别
专利是不允许重复研发的,在法律的空间效力内,对许可合同当事人外的任何第三人,不管是用什么手段获得与专利相同的方案,都不能为经营目的对其实施。
商业秘密是在特定的某些人范围内靠“采取保密措施”产生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没有对抗特定人范围之外的善意第三者的功能,因为第三者不是特定范围内的人,没有特定人的义务。同时,只要不是非正当手段,即使获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信息,也是善意占有,并可实施。
5. 思想/表达二分法
【答案】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基本含义即著作权保护不能延伸到作品中包含或体现的思想,而只能延伸到作品中这些思想的特定表达。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思想与表达都是作品构成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即任何作品都包含了思想与表达,并且它们之间的区别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程度问题。作品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思想或感情并具有个性特点的智力创作成果。一般而言,某一作品中体现的思想可以以不同的表达方式来加以体现。针对同一思想的不同表达方式,不同作者可以分别获得独立的著作权。任何著作权实际上是就特定思想的特定表达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6. 知识产权与无形财产权
【答案】(1)概念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无形财产权可以包括以下三类:
①创造性成果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②经营性标记权,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等。
③经营性资信权,包括特许经营权、信用权、商誉权等。
(2)二者的关系
在精神领域的民事权利范畴里,可以说无形财产权(或称无体财产权)是与知识产权相当的另一称谓,二者具有同等的内涵,但外延却明显不同,前者比后者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7. 追续权
【答案】著作追续权是著作则产权的内容之一,或者是著作权人的则产权利之一,其基本含
义是指:艺术作品,尤其是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后的财产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著作权的艺术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后,如果受让人又转售给他人并获得了高于购买时所支付的金额,则作品的原作者有权就该作品增值金额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无论该作品转卖次数如何及辗转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价比购买价高,原作者就有提取其中一部分的权利。
8. 著作权与版权
【答案】(1)概念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版权是英美法系的概念,是复制权的演进结果,它着重于财产性权利,基本不考虑精神性权利。
(2)二者的联系
著作权是“版权”与“作者权”折中的结果,它将财产权利与精神权利同等对待,偏向性不明显。在某种程度上,著作权即版权。
(3)一者的区别
①主体不同。版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 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才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
②客体不同。版权的客体是书刊及音像出版物; 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其保护的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
③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 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④内容不同。版权的内容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 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⑤期限不同。在我国,版权的期限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确定,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则由法律专门规定
9. (商标权原始取得)先使用原则与先申请原则
【答案】(1)概念
先使用原则是指商标权必须通过商标的使用而获得。在确定商标权的归属时,是以商标使用的先后顺序来认定的。最早使用商标的人可以获得商标权,受法律保护,并可请求撤销在后使用人已经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按照使用原则,商标只要是在商品或广告上使用过一段时间,即使不经注册,也可以获得商标专用权。
先申请原则,又称为先注册原则,指商标权的取得必须通过注册方式才能获得。如我国《商标法》规定,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