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对“自我”的讨论一直是哲学史上一个重要的知识论传统,“自我”将 人的身体和心理二者的属性结合起来,并通过对象化的劳动和交往体现出来。而 社神正是人们在改造自然、社会时形成的,它丰富的形象以及长久的延续性,使 得社神能够相对完整地将先秦“自我”观念的产生和发展展现出来。 原始社会、夏商时期,氏族社会和农耕文明是其基本的、重要的社会内容, 造就出了“自然个体”的自我形象。原始人群、氏族公社中个体“自我”都是在 血缘共同体中相互依存的,个体与部落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个体“自我”没 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较早成熟的农耕文明,也使“自然个体”对自然有强 烈的依赖性。 起初先民以万物有灵观念为基础,赋予土地以灵性,将“土”的原形(“封土 为社”)和具有象征意义的树木作为社神的形象,这一时期的自我意识是通过对自 然的观察,在自然物中感受到自我。 图腾崇拜时期,原始人“生命一体化”的观念沟通了多种多样的个别生命形 式,出现了半人半兽的“土伯”,反映了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过程中人的价值 不断提升。半人半兽神灵是“自然个体”主观化的初步,“自然个体”通过获得动 物和植物等低级实体的支持得到了“自我”的本质力量。但“自然个体”尚未摆 脱非人的物质力量的严重束缚,“人”的因素还是及其蒙昧暗淡的。 祖先崇拜的出现是“自然个体”自我意识向前迈进的一大步。“自然个体”的 “自我感”是与同氏族部落人和先祖的一体感,其“自我”融合于血缘宗祖的无 限延续和永恒脉络之中。祖先作为配祭者在社祭中出现,代表后代与神灵对话, 是“自然个体”自我的一种彰显。 周代社会以宗族——宗法制为社会核心内容,造就出附属于宗法等级身份和 社群角色的“宗族社会个体”。作为现实生活的比照,周人建立起一套不同于夏商 的神灵系统,神灵世界被宗族、宗法化。“天帝”成为神灵世界的最高统治者,每 个神灵如现实中的个体一般,都被固着于宗族等级构体系中。神灵世界越来越多 地融入了“人”的因素。《山海经》中“鲧禹治水”的神话应当就是在商末周初时 被固定下来,体现出天帝的绝对权威以及神灵的非道德化。 周人意识到“德”的重要性,他们把对天帝的崇信与对道德的追求结合起来,天帝成为道德的根源,作为上帝属神的其他神祗也不由自主地被按道德原则和世 情常理改造。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圣人”这种新的“自我”观念和范畴。社神大禹可 以说是这种观念的最佳诠释者,人们将大禹用“立德”、“立功”等方式改造,达 到“圣人”的标准,这表明人们开始关注个体“自我”道德自主性、积极性,具 有了一种对人人开放的特性。春秋战国时代的人们对个体生命价值的理解逐渐超 越了简单的肉体传递观念,不再是仅靠宗族背景、血缘关系等客观条件就轻而易 举地获得,个体在现实中去努力去完成自己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才能获得“自 我"价值。 春秋以降,意识形态领域原有的信仰体系动摇,社会现实与传统道德的背离, 在传统伦理道德、亲情戚谊被侵蚀的前提下,个体“公然逐利”成为公开而合理 的行为。这种逐利之风使得个体自我的欲望被极大地扩张,此时的百姓们把给他 们以切身好处的人奉为社神来祭祀。“自我”的伦理内涵减弱,“利欲”成为其重 要内容。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