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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南民族大学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之宪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概念题

1. 司法审查制

【答案】司法审查又称“违宪审查”,是指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反宪法的一种基本制度。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中,司法审查既包括对违宪的审查也包括对违法的审查,美国就是实行这种模式的典型。司法审查是违宪审查的一种模式。

2. 政体与国体

【答案】(1)国家性质是指通过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所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它反映着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国体作为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实际上是指国家主权的阶级归属,亦即国家主权的阶级属性。

(2)政体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从广义上说,政体还包括国家的结构形式,即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

(3)国体和政体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任何国家都要建立相应的政体以维护和巩固阶级统治。同一国体的国家可有不同的政体。

3. 国家形式

【答案】国家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政权构成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政权构成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国家的结构形式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组成关系。国家本质必定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而适当的国家形式能够更充分地体现和维护国家本质。

4. 单一制和复合制

【答案】(1)单一制是指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即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它是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

(2)复合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组成的国家联盟的制度,和单一制相对。近代复合制国家主要有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邦联是几个独立的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联邦是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复合制国家。

(3)单一制与复合制区别如下:

①在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是山中央政府设立的; 在复合制国家,政府是由各成员单位协议建立的,各成员单位往往先于联邦或邦联政府而存在。

②在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是中央政府授予的,中央政府可以单方面规定地方政府的权限,

地方政府必须服从中央政府所代表的最高国家权力; 在复合制国家,政府与成员政府的权力划分由联邦宪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双方都不能单方面任意变更,对宪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和批准;

③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可以变更地方政府的疆界; 在复合制国家,政府不能任意改变各成员单位的疆界。

5.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答案】(1)刚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具有特殊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还是解释宪法,都必须按照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刚性宪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

②制定或者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的立法程序;

③不仅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立法程序。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刚性宪法的国家。

(2)柔性宪法是指可以按照修改普通法律的程序进行修改的宪法。在柔性宪法国家,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柔性宪法的国家,以英国为典型。

(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宪法分类是英国学者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这种分类的意义是有限的:

①刚性与柔性之分无从解释宪法修改的难度;

②世界上大部分宪法属于刚性宪法,然而这些宪法往往也是千差万别的。

6. 行政机关

【答案】国家行政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的国家机关,其基本特征在于执行和管理。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机关的组织以“三权分立”原则为指导,国家行政权由行政机关掌管,行政机关肩负着广泛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二、简答题

7. 简述居民委员会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关系。

【答案】二者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2)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3)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工作,应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

(4)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8. 如何理解制宪权属于人民?

【答案】(1)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它实际上是最高决定权的具体表现,即有权决定国家统治形态的阶级运用制宪权,具体创造宪法,以巩固统治关系。

(2)制宪权主体是制宪权得以运行的首要因素。

①西哀耶士曾认为,只有国民才能构成制宪权主体。国民成为制宪权主体是现代宪法发展的基本特点,这表明政治社会中国民的宪法地位。现代各国宪法中普遍规定,国民是制宪权主体。国民作为制宪权主体,表明了制宪权的来源与权力享有主体,但它并不意味着全体国民都直接参与制宪过程,具体行使制宪权。

②在从君主主权向人民主权转化的过程中,只有国民中的一部分即人民才能充当制宪权的实际主体。我国坚持人民主权原则,只有人民才是制宪权主体。实际参与制宪过程的只是一部分国民或者经选举产生的代表。

9. 简述宪法内容与宪法形式的关系。

【答案】宪法内容与宪法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包括两点:

(1)宪法内容决定宪法形式。宪法内容决定宪法形式,首先,主要指宪法的本质内容决定宪法作为一种规范性文件形式的产生。通常说,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和制度化,也就是说宪法是基于民主事实的产生而出现的。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 推翻了封建专制的独裁统治。建立了形式卜的平等自由关系,因此出现了近代意义的资产阶级宪法; 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建立了广大劳动者阶级实质上的平等自由关系,创制了社会主义宪法。其次,宪法内容决定宪法形式,又指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全面性和宏观性,决定了宪法规范结构形式的最高性和原则性。宪法调整的对象是民主社会申最一般的社会关系。它是民主制国家存在的前提,是其他社会关系得以存在的基础,而它自身又具有综合性、宏观性和根本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作为宪法形式在规范上的特点就是,多为原则性规定,而且宪法规范的要素多为行为模式,没有具体规定法律后果。再次,宪法内容的发展变化决定宪法形式的发展变化。

(2)宪法形式服务于宪法内容,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宪法形式服务于宪法内容主要是指宪法形式是宪法内容的存在方式,任何形式的宪法始终是反映一定内容的宪法; 反过来说,任何内容的宪法都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宪法形式依赖于宪法内容,同时又为宪法内容服务。宪法形式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具体表现为同一内容的宪法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由于文化传统、政治习惯、社会环境和法治水平的不同,采取的形式也不一样。

10.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有何不同?

【答案】(1)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的概念

①宪法渊源是指宪法的来源,或宪法产生的原因和途径。

②宪法形式是具有宪法效力的规范和惯例所表现出来的样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