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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TRIPS 协议

【答案】TRIPS 协议,是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TRIPS 的宗旨是期望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和障碍,促进对知识产权充分,有效的保护同时保证知识产权的执法措施与程序不至于变成合法的障碍。

2. 全面覆盖原则

【答案】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判断专利侵权时,法院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和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具备了权利要求里的每一项技术特征,或者说逐一要素相同,专利侵权就成立。这是法院判定专利侵权的基本方法,被称为全部技术特征原则或者全面覆盖原则,这种侵权行为也是最简单的专利仿制,或称为相同侵权。

3. 商号权

【答案】商号权,是指企业对自己使用的营业标志所依法享有的专用权。确立该项权利的法律意义在于:在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名称时,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使用,避免发生混同; 在他人非法侵权而造成损失时,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商号权是私权的一种,是无形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商号权具有知识产权的某些共同特征,例如客体的非物质性、权利的专有性、地域性等。

4. 知识产品与虚拟财产

【答案】(1)知识产品是概括知识产权各类客体的集合概念,主要包括廿类:

①创造性成果,包括作品. 及其传播媒介、工业技术;

②经营性标记;

③经营性资信。

(2)虚拟财产特指具备现实交易价值的虚拟物,且必须依赖十网络空间中的虚拟环境而存在,主要包括游戏账号、游戏角色及其游戏过程中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物品。

(3)知识产品与虚拟财产的比较

①知识产品虽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因而有其非物质性。而虚拟财产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于一定的磁盘空间上,具有物质性。

②知识产品必须具有创造性,创造性是知识产品构成知识产权客体的条件,也是取得法律保护的先决条件。而在虚拟财产的形成过程中并无创造性的智力劳动。

③知识产品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虚拟财产则不具有此项特点。

④知识产品一般都由法律设定一定的保护期限,超过该期限,便不再保护。而虚拟财产并不具有时间限制。

⑤一般而言,知识产品所有人必须将知识产品向社会公示、公布,为社会所知悉,才能取得知识产权。知识产品产生的目的也具有公开性。而虚拟财产权利的取得并不以该虚拟财产是否公开为前提,甚至某一虚拟财产可能还具有一定程度的秘密性和隐私性。

5. 单一性原则

【答案】单一性原则,又称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对于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称为合案申请,但是应当符合同一发明目的,并具有相同的技术效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审查认为专利申请不符合单一性原则时,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专利申请分案,即分为几个申请。分案申请保留原申请日,可以修改,但小得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6. 专利独家实施许可

【答案】专利独家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地域内,被许可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对被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拥有独占的权利,许可力一自己不能在该地域内使用其专利技术,也不得把该技术再许可第三力一使用,但专利的所有权仍属于许可方。这种许可方式不轻易被采用,它对专利权人限制太多。

二、简答题

7. 试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的公共传输权。

【答案】公共传输权是《版权条约》针对网络传输等新的作品传播方式和手段而规定的一项权利。(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规定

《版权条约》第8条规定:“在不损害《白尔尼公约》第11条第1款第(Cii )目、第11条之二第1款第(1)和(Cii )目、第11条之三第1款第(Cii )目、第14条第1款第(Cii )目和第14条之二第1款的规定的情况下,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中的成员在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获得这些作品。”

(2)公共传播权之“新”的体现

虽然《伯尔尼公约》对作者控制作品公共传播的权利做出了规定,但《版权条约》所规定的公共传播权却被认为是一项新的权利。公共传播权之“新”,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公共传播权是一项独立的权利,是与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改编权等处于同一水平的基本版权权利。

②公共传播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作品,而不限于某种类型的作品。

③公共传播适用于任何传播手段和传播方式。传统的公共传播、网络传输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一切新的传播方式(如网络电视),都适用公共传播权。

8. 简述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条件。

【答案】根据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销售其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

(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

(4)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5)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该名称经注册登记后即为该植物新品种的通用名称。

(6)不危害公共利益、生态环境。

9.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什么?

【答案】作品,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的实质条件,但是法律并不以“固定”为作品创作完成的标志。

(1)学理上的认识

从学理上讲,作品应当是自然人运用其智慧,将文字、数字、符号、色彩、光线、音符、图像等作品构成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则和顺序有机组合起来,以表达其思想、情感、观点、立场、方法等综合理念的形式,它是综合理念和表达形式的有机结合体。

(2)著作权法的规定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①文字作品;

②口述作品;

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④美术、建筑作品;

⑤摄影作品;

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