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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培养单位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987行政管理学之行政管理学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概念题

1. 宏观环境

【答案】宏观环境是指广泛影响整个行政系统的环境。例如一个国家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该国在世界上所处的地位、社会环境的政治、法制等十大因素,都是影响某个国家行政系统的宏观环境。

2. 威尔逊

【答案】威尔逊是美国著名的政治家、公共行政学的创始人,曾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和校长,后任美国新泽西州州长和美国第二十八任总统。他在1887年发表的《行政学之研究》一文被认为是行政学发端的标志,威尔逊的主要贡献是:

(1)强调了公共行政活动及其研究在所有国家现象中的特殊意义。威尔逊认为传统的论证主要集中在政治过程方面,而对如何实施法律则注意不够,应当把研究的重点放到行动的政府方面,即放到政府的行政管理方面。威尔逊还认为,为了效率可以适当牺牲民主,为此,应当建立一门新的学科一一行政学,使民主宪政制度臻于完盖

(2)提出了政治与行政的两分法。认为国家的权力主要是掌握在决定政治的议会和执行政治的行政部门手中。这就从结构上否认了三权分立的学说,提出政治和行政的两分法。

尽管威尔逊的理论并未涉及行政学的基本框架,也并未规定其基本范畴,但他拟定了行政学的内涵,奠定了行政学的基础,因此被认为是行政学的创始人。

3. 行政沟通

【答案】行政沟通指行政过程中上下级间、各部门间行政信息的传递、交流与分享。沟通是与行政过程紧紧相伴的行为,是行政管理活动中最具共性的东西。政治学家们指出:发挥信息传播作用的沟通网络,可被称为“政府的神经”,并指出整个政治学的内容都可从交流出发,根据信息以及产生信息和决定其影响力的因素来重新认识。行政沟通的基本要素包括沟通的主体(信息源)、内容、渠道、对象和效果。

4.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答案】公务员申诉指公务员对公务员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处理的行为。这些人事处理决定包括:处分; 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降职; 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免职; 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向上级机关或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处理。

二、简答题

5. 什么是公共危机管理? 公共危机管理包含哪四个阶段?

【答案】(1)公共危机管理的含义

公共危机管理是指政府针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是解决政府对外交往和对内管理中处于危险和困难境地的问题。即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产生、发展过程中,为减少、消除危机的危害,根据危机管理计划和程序而对危机直接采取的对策及管理活动。公共危机管理是全方位的管理行为。

(2)公共危机管理的四个阶段

危机管理是一个系统的连续循环过程,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和后危机四个阶段的管理活动。 ①公共危机的事前管理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加强危机预警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常规管理,重视普及日常社会教育。例如在地震突发后,如何紧急避险; 遇到抢劫时,如何自保和自救等。只有在平时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公众进行危机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相关部门做好隐患排查等工作,才能有助于从根本上避免社会公共危机的发生。

②公共危机的事中管理阶段。在这一阶段,要加强政府、社会团体和公众的内外部之间的协作互动,共同解决问题。危机管理中的处理事务涉及从交通、通讯、消防、信息、医疗卫生、商业、安全、环境到军事、能源等部门,几乎包括了所有政府职能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协同运作,快速有序地采取措施,尽快控制事态发展。

③公共危机的事后管理阶段。要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权关系,完善保障机制。我国现行的危机管理体系的权力过于集中于上级部门,直至中央政府。危机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往往要求助于上级部门,而不是领导群众积极开展自救。国家要建立危机管理的保障机制,主要包括财政保障和资源保障。在财政保障方面,要将危机管理经费纳入国家预算,并建立专门的国家反危机基金。在资源保障方面,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人力、物品以及基础设施都要有所准备,并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资源目录,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④后公共危机管理阶段。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科学的公共危机决策观,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公共危机决策兼具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的特点,其发生具有重复性(反复性),因此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以预防,减少并避免日后的损失。

6. 简述“职权说”与“根据说”

【答案】“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这是我国宪法和立法法对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权的原则规定。关键是如何理解“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1)“职权说”的侧重点

“职权说”认为,国务院除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外,在不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法律赋子的职权范围以内,根据实际需要,也可制定行政法规。

①“职权说”过分扩大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和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具有“过宽”

的缺陷。事实上,承认国务院在其职权范围内,根据其管理的实际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也就是承认在宪法和法律尚未有任何规定的条件下,国务院也可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因此,国务院根据其管理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难免出现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情形。

②“职权说”中对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给定的“不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限制条件,并无实际意义。“职权说”运用“权利推定说”来理解宪法和法律对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权的原则规定,必然导致国务院行政立法违反国务院的国家机关性质和职权性质,导致国务院行政立法侵权。因国务院是国家执行机关,不是国家立法机关; 国务院的职权是依法所享有的对国家、社会公共事务和政府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管理权,而不是创制行为规范的权力。

(2)“根据说”的侧重点

“根据说”认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制定行政法规的要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应有直接的“根据”,即具体授权。其缺陷在于:

①“根据说”过分缩小了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具有“过窄”的缺陷。因为“根据说”所主张的国务院行政立法,实际上只是一种“授权立法”,没有明确授权,国务院就不能制定行政法规。

②“根据说”否定了国务院依职权在管理国家、社会公共事务及其内部事务过程中,在没有授权的条件下,但根据需要,又不得不制定更为详细、具体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法规来执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情形。因为即使是法治原则,也并不排斥合理的和必要的政府自山裁量权。

(3)对两种学说的评述

“职权说”运用“权利推定说”来论证国务院依职权立法,必然影响或导致国务院取代国家权力机关立法,形成多头立法、立法无序的状况,不利于发挥各国家机关的职能,维护法制的统一; 同时,“根据说”由于需要具体授权,缩小了行政立法的范围,也不利于行政立法的实施。所以,行政立法需要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

7. 行政管理中的协调职能及其作用。

【答案】(1)行政管理中的协调职能是对各行政机关之间、行政人员之间以及各项行政活动之}, ll}的关系进行调整和改善,使它们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共同完成预定的任务和工作。协调活动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这是因为,行政管理归根到底就是设计和保持一种良好的行政环境,使身处其间的人们能够在组织内协调地开展行政工作,从而有效地完成行政目标。可以说,每一项行政管理职能的开展,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协调。有了协调,组织可以收到个人单独活动所不能收到的良好效果。

(2)行政管理的协调职能具体表现为:

①协调行政组织之间、组织与个人之间、人员之间的关系;

②协调各项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③协调行政组织与其他组织以及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

(3)行政管理中的协调的作用

协调能够保证行政过程的稳定,正常发挥行政功能,提高行政效益。其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