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613综合一(法理学、国际经济法学)之《法理学》考研导师圈定必考题汇编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什么是立法技术? 对立法表达技术的内容应有什么要求?
【答案】(1)立法技术的定义
①立法技术的定义
立法技术是指在整个立法过程中产生和利用的经验、知识和操作技巧,包括立法体制确立和运行技术、立法程序形成和进行技术、立法表达技术等。
②立法表达技术包括
a.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部结构、外部形式、概念的语言表达、文体的选择技术等;
b. 法律规范的结构和分类技术;
c. 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化和系统化技术。
(2)立法表达技术的内容要求
立法技术有立法预测技术、立法调查技术、立法规划技术、立法决策技术、立法协调技术、立法表达技术以及立法监督技术等方面。对立法表达技术内容的要求是:
①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达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也就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
a. 法的名称的表达要规范和统一,即不同的制定法律的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文件,因为其法律效力层级不同,必须有不同的名称来表达。
b. 法的内容要完整,法的要素应该齐全、完备。
c. 法的体例安排要规范和统一。
②法律规范的表达
法律规范的表达要做到完整、概括和明确。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一般要有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不能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 法律规范是概括的,普遍适用的,不能是特指的,针对个别情况的规定; 法律规范是为人们的行为指示方向和提供标准的,所以必须明确,不能含混不清、模棱两可。
③立法语言的运用
立法语言的运用要做到:准确、严谨和简明。
a. 准确,就是说要用明确肯定的文字表达明晰的概念。
b. 严谨,就是说要用逻辑严密的文字表达法律规范的内容。
c. 简明,就是指用尽可能简练明白的文字表达法律的内容。
2. 试述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古典自然法学派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
【答案】(1)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
①法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法学的主要贡献在于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科学地揭示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②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 法是“意志”的体现
“意志”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如满足一种要求,获得某种利益)而产生的自觉的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是支配人的思想和行为并影响他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精神力量。
b.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统治阶级”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因此,“法律就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c. 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法所反映的意志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由统治阶级的正式代表以这个阶级的共同的根本利益为基础所集中起来的一般意志。
d. 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奉为法律”,就是经过国家机关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客观化、物化为法律规定。
(2)古典自然法学派关于发的本质的观点
古典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对此存在两种观点,大多数人认为法是人类理性的产物。他们把法划分为自然法和制定法(也称成文法)。自然法先十人类而存在,而制定法是国家建立以后制定的,后者必须服从前者,必须体现和反映人性的要求。卢梭的观点与此不同,他把法的本质归结为“公意的体现”,这种观点在法国《人权宣言》中得到肯定和体现:“法律是公众意识的体现”。
3. 法律推理中的形式推理。
【答案】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就是运用形式逻辑进行推理。它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这种推理的前提是“法院可以获得表现为某条规则或原则的前提,尽管该规则或原则的含义与适用范围也许在所有情形下,并非都是确定无疑的,而且调查事实的复杂过程也必须先于该规则的适用”。其主要包括三种:
(1)演绎推理,是指从一般的法律规定到个别特殊行为的推理。这是最简单的推理形式。由于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因此,司法活动中的形式推理一般被认为主要是演绎推理,即著名的三段论推理。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是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 小前提是经过认定的案件事实; 结论体现在具有法律效力的针对个别行为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即判决或裁定。
(2)归纳推理,是指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当法官处理案件时,手边没有合适的法律规则和
原则供适用,而从一系列早期的判例中可以总结出可适用的规则和原则,那么,他就按先例处理了本案。这就是归纳推理。司法活动中运用归纳推理的典型是判例法国家。在判例法国家,法官处理案件时,需要将本案事实与先例事实加以比较,最终决定能否适用。这种推理,因为规则取自个案,所以适用面比较窄。其优点则是对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同事同处的司法公正原则,缺点是技术难度较大,掌握不好就会造成法律的僵化。
(3)类比推理,在法学上也被称为类推适用和比照适用,是指在法律没有明确的文字规定的情况下,比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加以处理的推理形式。这种推理的前提是:该法律条文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该法律条文赖以存在的基本原理和原则却可以包含某一行为或事件。所以,对一个规则进行类推,是以一定的政策、公理和衡平的需要为基础,而不是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依据的。类比推理具有以下特点:
①寻找相似性。类比的关键是两个对象之间的相似性。寻找相似性的基本方法是比较。通过比较两个对象,经过理性分析,从而得出结论。
②类比推理需要想象和猜测。想象、猜测与逻辑和经验三者同为法律生命的源泉,科学研究离不开想象,法律职业者的工作需要更大的想象空间。任何推理,包括类比推理,都不可能是严格的逻辑推理,严格的逻辑推理大概只存在于有关逻辑理论的著述之中。
③其结论是或然的,根据类比推理得到的结论也可能是某一具体事例的若干结论中的一种,并不是惟一正确的结论。
4. 在法律上如何理解自由?
【答案】(1)自由的定义
自由,是指从约束中解放出来,或者是一种不受约束的状态。
(2)法律上的自由
与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不同,从法学上讨论自由,其所指涉的是人的行为与法律的关系。在法律调整的条件下,由于人们的政治自由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自由获得了法律的表现形式,“在这些规范中自由获得了一种与个人无关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存在”。因此,法学(或法律)上自由的含义在于:自由是法律上的权利,其边界就是不能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18世纪法国的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鸡说道: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二、论述题
5. 分析我国立法原则中的科学原则与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关系。
【答案】(1)科学原则
①科学原则是指,立法应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