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作为欧洲近代市场经济和工业化的产物,市民社会推动了宪政民主政体的建立与 发展。市民社会无疑是西方政治发展最根本的推动力。二战以后,政治发展又在取得 独立的发展中国家提上了日程,但由于没有找到一条适合本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 情的发展道路,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一直在专制与动乱的恶性循环中苦苦挣扎。七十年 代末以来,随着一些发展中国家市民社会的戍长、强大,议会民主制度在这些国家逐步 确立并得以稳定运转,而且大多数国家向民主政治的转型几乎完全是和平的。于是, 西方以及东欧的学者开始重视市民社会对政治发展的作用,转而从新的角度展开对政 治发展问题的研究,并迅速成为国际学术界的热点。然而,从目前学术界的现状来看, 许多学者仅仅是指出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发展在事实上的关联,而没有充分论述市民社 会与政治发展在逻辑上的紧密联系。本文试图从逻辑上回答市民社会的发展为什么 能够导致以及如何导致政治发展。弄清这一问题,能够使我们对市民社会的意义有一 个理性的认识,这不仅有助于推动发展中国家市民社会的自觉培育以及民主政治的建 立,而且对于发达国家市民社会的复兴和宪政民主的持续发展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选取市民社会对政治发展的推动作用这一逻辑视角,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 批判地汲取了其他市民社会理论中丰富的理论资源,并以发达国家成熟的市民社会和 发展中国家初显的市民社会为现实依据,力求客观地揭示市民社会与政治发展的逻辑 联系。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发展中国家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的过程尚末完成,因 此,本文关注的重心和理论归宿是发展中国家市民社会的培育及其民主政治的建设。 此外,本文对于市民社会的东西方差异性以及两种制度下市民社会的本质区别,都给 予了足够的重视。 全文除引言外,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经过对西方思想史上古典、现代、当代 市民社会理论中市民社会概念发展演变的梳理,笔者舍弃了亚里土多德城邦国家意义 上的市民社会,以马克思非政治化的市民社会概念为基础,借鉴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 思想,对市民社会作了如下概括:市民社会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和杜会化大生产基础之 上的相对于政治国家而言的一切私人领域和非官方公共领域。它的构成要素主要有 私人领域、中介组织、公共领域和社会运动。 第二部分,论文从六个方面阐述了市民社会的基本特征:1.市民社会是以多元自 由产权为核心的市场经济社会。市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以自由产权为核心 的经济制度创造了一个不受国家控制的私人生活领域。而市场经济的成熟与完善,则 有赖于市民社会的形成与发展。可以说,市民社会与市场经济是相伴而生、互为条件。 相互促进、谐调发展的。2.市民社会是个人自由自主的社会。由于市场经济崇尚自 由竞争,所以,在其所创造的市民社会中,个人自由得到了明确的承认。个人不再仅仅 是整体中的一个附庸,而是一个具有权利的理性的存在。3。市民社会是契约化的法 理型社会。契约是自由经济人为获取更大利益,在市场交换中基于平等地位而建立的 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为确保权利义务的履行,契约关系必然表现为法律关系,从而使 市民社会的自我调节机制具有法律化的自觉性、非人格性和理性化的特点。4.市民 社会是高度自治的自组织社会。契约化的市场经济和独立自由的经济主体内在地规 定了市民社会是一个自我管理的社会,其实现方式就是通过大量的中介组织对市民社 会事务进行自主管理。5.市民社会是公共领域高度发达的社会。市民社会中自由。 自主的经济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会通过与他人的交往与合作,通过对国 家事务、社会事务的批评和讨论形成一个公共领域。自由而开放的公共领域在实现社 会整合、捍卫市民社会独立性、制约和规范国家权力等方面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6.市民社会是崇尚合理个人主义的多元文化社会。个人自由、自主的主体地位的确 立决定了倡导个人自由行为。尊重个体权利和价值的合理个人主义思想在市民社会中 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市民社会允许个性的充分发展,允许多种思想、文化同时存在, 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多元文化社会。 第三部分是全文的主体和核心。论文先指出市民社会与政治发展存在紧密的相 关性,但这种相关性来自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接着,论文从政治民主化、政治法制 化、政治分殊化、政治稳态化四个方面,简述了市场经济对政治发展的要求。并且指 出,市民社会是市场经济与政治发展之间的联系纽带,只有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 离并获得独立充分的发展之后,市场经济的政治发展要求才能转化为现实。然后,论 文详细论述了市民社会的中介作用。首先,市民社会的文化系统将市场主体的自由平 等意识提升为民主型政治文化,熏陶、创造了理性的社会大众,不汉要求公共权力的产 生及运作建立在人民同意、监督的基础之上,而且其广泛存在的中介组织和发达的公 共领域能够组织并引导公众积极的政治参与,促进代议制民主政治的发展。其次,作 为政治国家之基础的市民社会是独立于国家之外的自主性力量,决定着国家权力行使 的目的和方向,明确规定了其边界和职责。而且,市民社会充满活力的中介机制能够 形成强大的力量来制约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为严格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实现政 治法制化创造了条件。再次,分离之后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参与和监督的需 要,促进了政治权力的分立与制衡,而权力分立是政治分殊化的前提。只有在分权 代替专权之后,分化的政治结构才能真正存在,才能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和专门化、特殊化 的功能,能够迅速敏捷地处理日益繁杂的市场与社会事务。最后,市民社会具有调节 矛盾、吸收能量和价值导向的功能,能够实现对社会生活的有效规范和整合。同时,市 民社会的契约、法治特性要求国家权力更替和运行的制度化、法律化,避兔了因争夺最 高权力而引发的政治社会动乱。更重要的是,市民社会作为国家与个人(群体)之间的 中间缓冲环节,既可以防止国家权力的过分膨胀侵害个人利益,又可以防止个人(群 体)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冲击政治体系,从而为政治稳态化的实现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第四部分,基于前面的分析,论文认为,发展中国家同样需要形成一个市民社会来 推动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而要建构和培育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必须做到以 下几点:第一,确立国家与社会之间相互分离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的结构关系;第 二,通过建立和完善规范的产权制度、公平的交换规则、良好的市场环境、合理的政府 职能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三,大力支持中介组织和公共领域的发展,并鼓励其积 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管理;第四,利用中介机制培育以自主、平等、权利、法律意识 为核心的理性市民文化;第五,加强以宪政、民主、分权制衡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建设。 第五部分是全文理论探讨的归宿。论文认为,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 存在而且必然会存在一个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对于推动我国的市场化、民主化、法制化 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笔者主张,我国的国家和政府要有意识地推迸市民社会 的培育,并把其纳入经济、政治体制改草的一体化轨道。 本文的新意在于:笔者从市场化、契约化、组织化、多元化等六个方面全面而系统 地阐述了市民社会的基本特征,并着重指出,市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政治发展要求转 化为现实必不可少的中介。所以,发展中国家必须主动培育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才 能走出专制与动乱的怪圈,其市民社会的形成只能是一个国家与社会之间双向互动的 建构和培育的过程。论文最后指出,影响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症结在于缺乏一个成熟的 市民社会,因此,培育一个独立的、自主的、理性的市民社会是我国摆脱几千年来治乱 兴亡的“历史周期率”的根本途径。 “市民社会与政治发展”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历史性课题。由于学力所限,笔者虽然 经过了艰苦的努力,但论文的疏漏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殷切希望得到各位师长和学 界前辈的批评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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