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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新时期人民警察自身权益保障的思考—基于南方A市公安局B分局民警现状的调查分析

关键词:警察,权益,保障

  摘要


肩负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神圣职责的人民警察,在和平时期付出了很多,却不易被人民群众认可和理解。究其原因是人们往往看重他们的职业要求,而忽略了警察作为个体的实际需求。人民警察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当今执法环境日趋复杂的严峻形势下,其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精神压力不断增大。然而人民群众和政策制订的决策层总是过多强调警察的义务谈奉献谈付出,而忽视警察的自身权益,造成警察职业幸福感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大多数警察普遍亚健康,与家人聚少离多,生活压力大,死亡率位居各行业前列。据公安部公开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2年人民警察因公牺牲2204人,因公负伤16821人,平均每年441名民警牺牲、3364名民警负伤。而劳累过度导致猝死是民警因公牺牲的首要原因,暴力袭警则是民警因公负伤的主要原因。五年中,民警因劳累过度猝死1098人,占同期牺牲民警总数的49.8%,其中,2012年因劳累过度猝死234人,占54.4%,为历年最高。因执法执勤时遭遇犯罪分子暴力袭击负伤5450人,占同期负伤民警总数32.4%。因公牺牲民警平均年龄42.8岁。49岁以下中青年民警占78%,牺牲比例较高。一系列数据体现了人民警察职业的高危险性和承担任务的繁重性。每一名民警的逝去,造成了一个家庭的不完整,意味着社会管理中不应有的缺失。每逢清明节或警察纪念日时,人们才想起为人民服务而流血流汗牺牲的人民警察所付出的艰辛与不易;在缅怀祭祀时才体会到警察也是有血有肉的自然人。
    人民警察曾经是人民群众最喜爱的群体,然而在生活中,却因经常充当“急先锋”出现在拆迁、征地、劝阻上访、农民工讨薪、医患纠纷等现场,站在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此种局面的产生,不得不让人反思。维稳、打击犯罪、预防犯罪,都是警察的主业,如果要排序的话,维稳为警察第一要务。维稳问题的出现其实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所引起的必然结果。社会中,人们“仇官”、“仇富”、“仇公务员”极端心态呈逐渐扩大趋势,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而群体性事件的爆发,最终需人民警察去应对、去处置,警察自然而然成了竖立在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一堵墙”,如处置不当,极易激化矛盾,引起更大的事件。因此,新时期对警察的定位,需重新审视。
本文突出问题意识,试从南方A市公安局B分局民警工作、生活实际出发,阐述警察职业的艰辛,以及在执法过程中的困难与尴尬现状,从立法、司法、社会现实等角度分析人民警察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窘境,从人民警察职业角色定位探讨实施新时期人民警察自身权益如何保障。
本论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主要对警察权益的基本问题进行介绍,包括课题背景,警察职业的起源与发展,我国人民警察的法律定位,以及公务员法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章主要对B分局的现状进行介绍,方便研究的开展。主要内容有B分局的历史沿革,工作现状以及治安特点等。第三章主要对B分局民警的工作现状及自身权益保护的现状进行介绍分析,从而发现当前人民警察权益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章在发现警察权益保护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第五章结合当前人民警察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提出对警察权益保护的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