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小学阶段作为法制教育的基础阶段,是法制教育的根基。小学法制教育的教学效果对塑成一个人基本的法制观念,对其后来的法制教育顺利开展,对其在人生的初始阶段避免走上歧路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现阶段,小学三至六年级开设的《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品德与社会》课程中的法制教育也是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方式。因此,《品德与社会》课程中的法制教育在整个小学法制教育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教育教学效果对整个小学法制教育的成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落实国家对学校法制教育的要求,给小学法制教育科学化教学提供第一手资料,为了给即将进行的《品德与社会》教材修订提供必要的参考,特以《品德与社会》课程中的法制教育为例开展小学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研究。
本研究随机抽取西安市市区、县城、乡村三所小学共360名四到六年级学生,对他们进行了“小学法制教育针对性与实效性研究”的问卷调查,并对他们正在使用的未来版《品德与社会》教材中的法制方面用内容分析法进行梳理分析,同时对部分《品德与社会》的在任教师进行了深度访谈,以此来了解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未来版《品德与社会》法制内容的研究分析,对教材中法制教育的内容及呈现方式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并且通过分析发现教材法制方面的内容存在多方面的不足,比如涉及的法律法规的范围及篇幅不能满足当今学生的实际需要;教育的成人化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内容编排不符合课标中内容“螺旋式上升”的要求;法制教育中法律义务教育和法律权利教育不均衡;有些法制方面内容和其他内容的关系处理不当;教材内容“生活化”不足等,这些不足都影响到小学法制教育应具有针对性的现实要求,对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另外,在“小学法制教育针对性与实效性研究”的问卷调查中,我们着重从师生两个角度了解《品德与社会》课程法制教育教学活动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调查主要从:学生对小学法制教育的态度和基本印象;学生对教材中法制方面内容的掌握情况;学生和教师在课堂上的行为表现;法制教育实际效果评价等方面着手。调查的结果反映小学法制教育,特别是《品德与社会》课程中的法制教育过程和结果都不甚理想,针对性不强,实效性差。从而提出小学法制教育的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