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海口公司与大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商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式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若双方无法本着诚实、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则应当申请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011年2月,双方发生争议,大洋公司即向其所在地A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但是海口公司拒绝答辩。双方重新协商,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海口公司所在地的B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大洋公司从某种角度考虑,并未向B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并未说明此前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了本案,并向海口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海口公司亦提交了答辩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败诉,被告即上诉,理由是双方有仲裁协议,法院无权管辖。
关于右心房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心腔中最靠右侧的部分。 前部为腔静脉窦,后部为固有心房。 下腔静脉口与右房室口之间有冠状窦口。 固有心房的前上部呈锥体形盲囊突出称右心耳。 右心房后内侧壁由房间隔组成。
栀子"利五淋,解五种黄疸,明目"的药理学基础是() A.镇痛。 B.降压。 C.降温。 D.解热。 E.利胆。
鱼腥草抗菌的主要活性成分是() A.黄芩苷。 B.穿心莲内脂。 C.癸酰乙醛。 D.月桂醛。 E.苦参碱。
通过权威人物的正面训导以激起或强化人们的危机意识称为() 间歇强化。 曲线强化。 正面强化。 负面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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