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大学法学院721法学专业综合(1)之中国法制史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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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岛大学法学院721法学专业综合(1)之中国法制史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四) . .. 25
2018年青岛大学法学院721法学专业综合(1)之中国法制史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五) . .. 32
一、名词解释
1. 户绝
【答案】“户绝”是指没有男性子嗣的“户”,既没有寡妇为夫“立继”,也没有家族尊长为其进行“命继”,从而被认定为“户绝”; “户绝”之家可能有女儿,在给予女儿一定财产之后,原则上财产要没入官府。由于五代十国的常年战乱,人民大量流亡,因此唐代大量存在的大家族单位在这一过程中被打破,出现了很多较小规模的家族或家庭没有男性子嗣导致该户绝丁、财产继承无法按照旧法进行安排的状况; 因此宋代出现了对这种家庭财产继承专门进行安排的制度,即对“户绝”的规定。
2.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答案】“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是司马迁对战国时期代表新型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思想的概括,实际上也是新型地主阶级用以指导立法活动的指导思想。其中心思想是取消旧奴隶主贵族在法律上所享有的特权,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刑。这种制度取消了“刑不上大夫”的特权。
3. 禁榷
【答案】禁榷制度是指国家专卖制度,它在汉代己经出现,宋代财政医乏,禁榷是其获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方法之一.宋代禁榷范围有所扩大,除了传统的盐、酒、茶叶外,矾、铁、煤等均列为禁榷物种。在禁榷法中以盐法、茶法、酒法最为重要和完善。盐法是有关盐的煮制、买卖和贩运方面的法律。酒法是有关酒的酿制、征税和专卖等方面的律令。宋代称酒的专卖为“榷酣”。
4. 《中国土地法大纲》
【答案】1947年10月10日,党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共16条。其主要内容是:①规定土改的基本任务是废除封建性、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 ②规定土改须遵守的原则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保护工商者,正确对待地主富农; ③规定保护土改的司法措施。对一切对抗或破坏《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的罪犯,组织人民法庭予以审判和处分。
该《大纲》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多年土地革命基本经验教训,是一个正确的土地纲领,体现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调动了农民革命与生产的积极性,为保证战争胜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也为新中国的土地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5. “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答案】“罪疑从轻”、“罪疑从赦”是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之一。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的谨慎,继承和发扬了疑罪从轻的传统,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和推行“罪疑从轻”、“罪疑从赦”的原则,对于疑案难案,采取从轻处断或加以赦免的办法。“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的推行,也是西周“明德慎罚”思想的具体体现。
6. 市舶条法
【答案】宋代鼓励贸易,开东南沿海的关口对外进行贸易; 为了鼓励并且保护海上贸易,制定“市舶条法”,主要内容包括:①对商人从事海上贸易采取官府授权制度,由商人向“市舶司”提出申请,由“市舶司”发给凭证方有资格进行海上贸易活动。这一制度方便国家对海上贸易活动以及相关货物流通进行统一管理。②设置“市舶司”专门主管各海关的贸易事务,主要设于浙江、广州、泉州等地。③从事海外贸易的出关货物要进行报关,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榷制度和禁止买卖货物的规定。④对于外商运进的贸易货物,要由市舶司在其上岸交易前先进行检查,包括对禁榷货物进行先行征购和对货物按法定比例进行税款的先行“抽分”,一般是非禁榷货物价值的十分之一为税率。⑤立法上保护对外贸易行勾和相关商人的权利,以刑事手段打击借此进行营私活动的官员。
二、简答题
7. 简述唐宋两代法律中关于法官责任和审判回避的主要规定。
【答案】(1)法官责任
为使审判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唐代严格规定了法官的责任。《断狱律》说:“(断狱)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答三十。”断罪应言上而不言上,应待报而不待报,擅自判决者,“各减故失三等”处罚。
此外,还明确规定法官断案有误应承担责任。凡故意出入人罪的,“全出全入”,“以全罪论’,; 故意从轻入重的,或从重入轻的,以所增减的刑罚论罪; 因过失而出入人罪的,“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 虽判案有误,但入罪未决,出罪未放的,以及“放而还获,若囚自死,各听减一等”。
(2)审判回避
为防止审判官因亲属或仇嫌关系故意出入人罪,《大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即“鞠狱,官与被鞠人有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
8. 清朝是如何加强在思想文化领域内的专制统治的?
【答案】清朝加强思想文化领域内的专制统治的措施主要包括:
(1)清初刑事政策的矛头直指思想文化领域。
清朝统治者出于民族统治压迫的需要,钳制汉族士大夫的思想文化,扼杀任何可能出现的反清思想; 并且加强镇压明末兴起的怀疑、反对君主专制统治思潮,以巩固清王朝的统治。清初推行
“剃发令”,强迫汉人接受满洲族习俗。
对于士大夫,一方面提倡僵化的程朱理学,并通过八股取士进行拉拢、限制,另一方面大兴文字狱,搜缴各类反清或“异端悖逆”的书籍,严禁汉族士人结社订盟,大力加强思想文化方面的专制统治。
(2)顺治年间,禁止汉族士大夫结社,连聚会讲学也在禁止之列,士子们不得不关起门来,埋首经史考据,思想界毫无生气。
(3)清康熙、雍正、乾隆三代有意识发动“文字狱”,以士大夫各类作品中的一些文字语句作为罪证,罗织大案,株连苛求,推行文化思想恐怖政治,恐吓士大夫。乾隆朝还借着修《四库全书》的名义,大肆搜查民间藏书,并销毁。
清朝统治者虽然大兴文字狱,清律例中却没有一条文字语言的罪名,绝大多数文字狱都是比照“谋大逆”定罪的。清朝统治者正是通过严刑酷法,用莫须有的罪名来恐吓天下之人,以达到稳定政权的目的。
9. 请简要陈述汉朝的官吏选拔制度。
【答案】汉朝的官吏选拔一般有六种途径:察举、征辟、上书拜官、任子和荫袭、货选制度以及太学中学绩优良者补官的制度。
(1)察举是西汉选拔官吏的主要方式之一,即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由地方向地方郡、国举荐,再由地方举荐到中央; 始于汉高祖的“求贤诏”。根据被选荐的对象,察举的具体考察科目在西汉包括贤良方正、孝梯力田、茂才异等和孝廉等几种,东汉为贤良方正、孝廉、秀才和明经等几种; 被举荐的人起初限于二千石以上的官僚子弟,后来汉武帝为了广纳人才,打破了这一限制,扩大了举荐对象。举荐之后,一般还要经过皇帝亲自策试。
(2)征辟是西汉另一卞要的官吏选拔制度,是皇帝或高级官吏直接出面聘仟有名望的人士为官; 皇帝所聘任的称为“征召”,高级官吏所聘任的称为“辟召”。汉武帝时期,规定了征辟的选拔基本标准,即“四行”和“四科”。“四科”包括品德高尚、学识博达、明达法令和刚毅果断; “四行”指品行质朴、性格敦厚、为人谦虚逊让和讲求仁义。这种方式选拔的官吏一般可以不拘资格耀升。
(3)上书拜官,这是鼓励士人参与朝政、积极提供意见的措施,指有些向皇帝上书的士子由于提出有利于统治的措施和政策,受到皇帝的赏识而得官。
(4)任子和荫袭是指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期年满三年则可以保举一名子弟为官的制度。一方面这体现对官员的优待,另一方面也是符合当时一定历史现实的,汉代发展起来的史学家和律学家多为家学,如司马谈和司马迁、杜氏父子皆如是。
(5)货选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卖官”制度,是为了临时解决财政困难而设置的临时性官吏选拔途径。
(6)中央学府“太学”中,有成绩优异、经过考试成绩优良者可以为官,即早期的“学而优则仕”,这种考试为官的制度和后世的科举制度有紧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