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SCJP程序员认证考试题库

问题:

[多选] Which two demonstrate an “is a” relationship?()   

A .  public interface Person { }  public class Employee extends Person { }
B .  public interface Shape { }  public class Employee extends Shape { }
C .  public interface Color { }  public class Employee extends Color { }
D .  public class Species { }  public class Animal (private Species species;)
E .  interface Component { }  Class Container implements Component ( Private Component[ ] children;  )

与美国人谈判时,你需要() 以暴制暴。 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宽怀大度。 机敏果断。 《秋水》中的景物描写对表现主旨所起什么作用? 薄板的混凝土(),构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等级。 规格。 标号。 强度。 下列工作中,不属于项目决策阶段的是()。 项目目标的分析和再论证。 项目环境和条件的调查与分析。 项目定义和项目目标论证。 组织策划。 2000年6月22日午夜时分,在河北省涿州市第四中学的女生宿舍内发生一起凶杀案。17岁的初三学生张小娟在睡梦中被人连砍3刀,当场死亡。十几天之后.案子破获,凶手是张小娟的班主任——26岁的青年教师李东身。警方查明,李东身曾多次以询问学习生活情况为由,将胆小怕事的女学生张小娟叫到办公室进行狠亵和奸污。后见张小娟即将毕业,怕事情败露,遂在学生即将离校的前一个晚上,带着匕首窜到女生宿舍撬开门将睡梦中的张小娟杀死。 公诉机关认定李东身就是杀人凶手的证据有: (1)在女生宿舍里的电灯灯泡上发现了李东身的指纹.据李东身在公安机关交待.因为怕杀人时,被害人张小娟打开电灯,所以撬开门后先将灯泡拧下来,在杀人后又将灯泡拧上。 (2)案发几天后譬犬对于现场足迹气味的辨认,三条警犬中有两条警犬认定犯罪现场足迹上闻到的气味就是李东身。 (3)李东身承认强奸杀人的口供。但李东身后来又对全部供述予以否认,并说是公安机关对他进行了刑讯逼供后说的。经检察院调查.认定侦查人员对李东升进行讯问时存在一些违法的行为。 (4)李东身学校同事,两个与其同办公室的老师对侦查人员谈到,曾经看到被害人张小娟被李东身叫到办公室。 (5)撬门用的改锥。  李东身的辩护律师经调查了解到: 1)涿州市第四中学从没配备过专业电工,教室宿舍里的电灯电器坏了,大部分要靠班主任去修理。 2)撬门用的改锥上没有李东身的指纹。 本案中公安局收集了哪些直接证据?哪些间接证据?根据这些证据能否认定李东身有罪?理由是什么? Which two demonstrate an “is a” relationship?()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暂无解析

相关题目: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