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师范学院诉讼法基本理论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事后行政补偿
【答案】事后行政补偿指补偿决定及补偿的给付行为均发生在实际损失产生之后的行政补偿。
2. 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
【答案】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在内容和形式上的权限范围,即行政法规可以就哪些事项作出规定。确立行政立法权限时应严格遵循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的原则。在坚持以上原则的前提下,行政法规可就以下事项作出规定:
①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②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③全国人大授权事项。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可以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行政法规。
3.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附带审理与行政案件相关联的民事案件,并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行政诉讼附带的民事诉讼是由行政诉讼派生的,且是在行政诉讼中附带审理和裁判的,所以称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征:①只有当事人的民事诉讼请求与行政诉讼所指向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相关联时,当事人才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②附带民事诉讼能否成立取决于行政诉讼能否成立;
③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不同于行政诉讼中原告同时提起的赔偿诉讼;
④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范围比行政诉讼原告范围广泛;
⑤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不一定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⑥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与民事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人。
4. 行政合同的法定性
【答案】行政合同的法定原则指行政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都必须遵守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行政主体不得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外实施行政合同行为。
表现在:
①行政主体运用行政合同来处理不适于以行政行为方式处理的行政事务。
②行政主体行使行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政优益权必须依法行使,依法行政的法律原则同样适用于行政合同。
③当法律规定不明确时,行政卞体基于行政自由裁量权订立的行政合同,其目的必须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目的。
5. 正当程序权
【答案】正当程序权是指行政相对人在行政主体作出与其自身权益有关、特别是不利的行为时,有权要求行政主体告知行为的根据,说明理由; 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看法,提供有关证据材料,进行说明和申辩,必要时可为之举行听证。
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差异
【答案】①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含义: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的主张是否妥当,以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
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a. 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b. 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c. 受理范围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复议机关所受理的则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可以有行政小当案件。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d. 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e. 审理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较之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比较简便、灵活。
7.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答案】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指其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指控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被申请人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特征:
①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
②被申请人必须是相应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③被申请人必须是相应行政行为受申请人指控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
8. 行政公开原则
【答案】行政公开原则是指政府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依法公布,让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 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允许新闻媒介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行政公开原则的主要要求包括:
①行政立法和行政政策公开;
②行政执法行为公开;
③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行为公开;
④行政信息、情报公开。
二、简答题
9. 宪法作为行政法法源,其包含哪些行政法规范?
【答案】宪法作为行政法法源,其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
(1)关于行政管理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如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原则、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原则、保障人权和保障公民权利自由的原则、法制统一的原则、工作责任制原则、民族平等原则、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接受人民监督的原则等基本原则规范。
(2)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和职权的规范。如关于国务院的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和职权的规范; 关于国务院各部委和审计机关的基本职权规范; 关于地力一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和基本职权的规范; 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和基本职权的规范等。
(3)关于国家行政区域划分和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范。
(4)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如关于公民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私有财产权,获得赔偿、补偿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留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以及服兵役的义务,纳税的义务,遵守法律、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的规范。
(5)关于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和关于外国人义务的规范。
(6)关于国有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外资或合资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劳动者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规范。
(7)关于国家发展教育、科学、医疗卫生、体育、文学艺术、新闻广播、出版发行等事业方针政策的规范:关于发挥知识分子作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推行计划生育、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范; 关于加强国防、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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