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661公共管理基础理论之公共管理学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孔多塞悖论
【答案】投票循环或投票悖论是指在采用过半数规则时,投票过程的次序至关重要,不同的次序会产生不同的选择结果,各种政策方案,都有可能被通过的现象。包括:①孔多塞悖论,是指在只存在两个备选方案时,多数票规则是有效的; 而当面对三个或更多个的备选方案时,多数票规则便会显得不那么有效,通常会出现循环投票现象。即在多数票规则下,可能没有稳定一致的均衡结果,而是在各种选择中循环。②阿罗悖论,又称阿罗不可能定理,是指不可能存在一种社会选择机制,能够使个人偏好通过多数票规则转换为成社会偏好。
2. 价值分析
【答案】公共政策中的价值分析,主要是指决定某项政策的价值,提供的信息是评价性的。政府所做的往往是社会的公共事业,基本目标是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与文化需要。公共政策的倡导、评价功能,决定了价值研究在公共政策分析中的突出地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出,人的全部活动都是在追求着某种价值目标。价值目标越大,越是同活动主体的需要相一致,人们所激发的潜能也越大。政府所制定的政策价值取向,为社会不同群体的实践活动提出行动导向。离开了导向,就失去了政策存在的意义。
3. 诺斯悖论
【答案】诺斯在1981年提出,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 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诺斯悖论”描述了国家与社会经济相互联系和相互矛盾的关系,即“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经济衰退的根源”。另外,由于存在着投票的悖论、理性的无知,加之政治市场的竞争更不充分和交易的对象更难以考核等因素,政治市场的交易费用高昂。结果,政府作用的结果往往是经济增长的停滞。
4. 政策评估
【答案】政策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的效益、效率及价值进行判断的一种政治行为,目的在于取得有关这些方面的信息,作为决定政策变化,政策改进和制定政策的依据。
政策评估是政策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政策评估,人们才能够判断一项政策是否收到了预期效果,从而决定这项政策是应该继续、调整还是终结,同时通过政策评估,还可以总结
政策执行的经验教训。
二、简答题
5. 简述政策目标群体政策认同(接受和服从政策)的缘由。
【答案】政策目标群体是指受到政策直接影响和作用的对象,及政策制约的社会成员。政策能否落实、目标能否实现,与政策目标群体的态度有着直接的关系。目标群体理解、接受、遵从政策的程度是衡量政策有效性的关键性要素。
目标群体之所以能够接受,遵从和执行某一项公共政策,通常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缘由: (1)政治社会化的影响。政治社会化是指人们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政治观念的树立和政策行为模式的形成。如果这一过程较为成功,社会成员就会逐渐树立执行现行社会制度的观念,能够谅解公共政策中的一些无奈之举。
(2)传统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的制约。时间的塑造和历史的熏陶在一定程度上固划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要想改变这些习惯模式是极为困难的。
(3)对政策形式合理与实质合理的看法。政策不仅需要实质合理,更需要形式合理,二者相辅相成。只讲实质合理,不讲形式合理,必然会走向人治; 反之,必然会导致教条。我们需要的是形式合理上的实质合理。
(4)成本收益的权衡。目标群体对某一项政策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利益得失的判断。如果他认为某项政策不接受比接受所受的损失要大,他们就会采取抵制的态度。
(5)大局或整体利益的考虑。如果他们认为某项政策从总体上看是合情合理的,是照顾大局的,那么即使牺牲一此个人利益和小集团利益、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他们往往也能够顾全大局,从长远考虑,接受和服从该项政策。
(6)避免受到惩罚。公共政策的如果没有强制力做依托,政策就很难得到贯彻和执行。公共政策会触动到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如果没有一定的惩罚措施,他们很可能就会去做违背政策的事情。
(7)环境条件的变化。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振动效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客观条件的改变,人们的主观认识也会发生变化,一些最初不受欢迎的政策可能逐渐被人们理解并接受,一项最初受拥护的政策可能逐渐被人们认清井抵制。
6. 何谓公共服务的民营化? 公共服务民营化有哪些主要类型?
【答案】(1)公共服务的民营化的含义
公共服务的民营化是指由市场或民间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生产及输送的过程,即政府部门通过契约外包、业务分担、共同生产或解除管制等方式,将部分职能转由民间部门经营,政府只须承担财政筹措、业务监督,以及绩效成败的责任。
(2)公共服务民营化的类型
公共服务民营化包括以下几种主要类型:
①撤资。撤资是指把公营事业或资产移转到民间。这种移转型可经由出售、无偿移转及清理结算等策略进行。而出售及无偿移转的对象可以是事业机构现有的员工、产品的使用者或服务对象、社会大众,以及市场上现有的其他私人企业,或事业机构原有之所有。而对于经营绩效不佳的公营事业,则可通过削减预算、关闭工厂,以及出售资产等方式使之退出市场。
②委托。政府部门委托私营部门部分或全部财货与服务的生产活动,但政府继续承担监督的责任。政府委托外包的形式有:
a. 签约外包。即政府将部分货品或服务委托请民间提供办理。
b. 特许权。指由政府提供给私营部门,如水电、瓦斯及交通运输业者经营权,但政府保留“价格率之核准权”,而费用由使用者付费。如申请者超过一家,则可在竞标的情形下,由民众、政府共同决定核准权。
c. 补助。即由政府通过免税、低利贷款、直接补助等形式,以形成“诱因操作”
d. 抵用券。山政府核发给有资格使用的民众,以指定消费某类货品(如食物、房租)。通常社会福利救济就是通过此种方式来实施。
e. 强制。是由政府以命令的方式要求私营部门支付强制性的服务,如失业保险金,即是由私营部门为支付分担或共同承担若干社会安全责任。
③替代。替代是指政府所提供生产或服务不能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而由民间私营部门替代政府提供某种生产或服务,以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替代的形式包括:
a. 功能不足之替代。如当社会治安日趋恶化,而警力又明显不足时,就可由民间保安公司替代。
b. 退离之替代。由于私人企业规模及市场占有的逐渐扩张,公共部门缩减规模及资源的投入,以利私人企业的发展。
c. 放松管制之替代。即经由法令的修订,允许私人企业,对原本由公有独占的市场环境进行竞争和挑战。
7. 如何理解“没有救济,便没有权利”?
【答案】“没有救济,便没有权利”是现代法治社会极其重要的权利原则。如果一个人拥有一项权利,他就必然要有维护和保持该权利的方法。相应地,当一个人权利遭受侵害,也必须获得一定的救济。没有法律救济的保障,权利等于虚设。对于这句话可以从以下几个方一面进行理解:
(1)在法理学研究中,“没有救济,便没有权利”是权利的核心要素。权利体现了人的某种要求,而救济则是这种要求得以实现的手段。人们即使在没有法律保障的“权利”或法律失灵的时候,也要通过私力救济来实现各种要求。然而私力救济往往难以应对社会生活中诸多复杂的情况,也容易引发以暴制暴,破坏社会秩序。所以法律在规范权利的同时,也垄断了救济的权力。从另一个角度说,法律要对权利加以规范,就必须同时配以救济途径,否则,人们依然会诉诸私力救济而令法律的权威遭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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