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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海师范大学616法学专业基础(法理、宪法、民诉)之宪法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具体权利与抽象权利

【答案】具体权利是指当受到侵害后可以诉诸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请求发动法律强制机制的那些基本权利,人部分的自由权均属于具体权利; 抽象权利是指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诉诸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保护,而须有待于立法具体化才能在普通法律层面上得到司法救济的那些基本权利,各种社会权利大多属于抽象权利。

2. 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

【答案】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是指宪法文化的发展主要是由本民族或国家的内部因素、内部关系决定。此种宪法文化一般形成于资本主义开创时期。

3. 司法审查制

【答案】司法审查又称“违宪审查”,是指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反宪法的一种基本制度。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中,司法审查既包括对违宪的审查也包括对违法的审查,美国就是实行这种模式的典型。司法审查是违宪审查的一种模式。

4. 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

【答案】(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变化的。但一般说来,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型。

(2)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定国家的人民,为实现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建立的不同类型的国家机关,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就本质而言,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试图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建立分权制衡关系,以约束公共权力及公共官员,以保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性质得以实现。

(3)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在十: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是在国家权力归属已定的情况下,国家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采取的国家形式,实质上是一种国家权力的行使权,主要表现为公共权力在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一种横向权力划分,对国家权力行使权从性质上进行划分。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整体和部分的纵向权力划分关系。

5. 宪法渊源

【答案】宪法的渊源指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既包括明示的宪法规范,也包括默示的宪法规范。被宪法制定者确认为可以承载宪法规范的法律形式才能成为宪法渊源。在世界范围内主要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欧盟宪章。在我国主要是指宪法典、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典。

6. 批评、建议权

【答案】批评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有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建议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

批评权和建议权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而后者则是针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在我国,公民行使批评权和建议权的途径多种多样,有新闻报刊、来信来访、座谈讨论会等形式。

7. 事先审查

【答案】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是指在法律生效之前就对其合宪性予以审查的一类宪法审查方法。从立法的准备阶段到规范性法律文件颁布,司法机关都应到场参加,提出建议和意见,纠正违法的立法行为。立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在司法机关监督审查的视线内。事先审查可以防患于未然,避免不正当立法的出台,避免造成社会关系的混乱,同时又维护了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8. 首都

【答案】首都又称国都,是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所在地,通常也是国家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首都对内是一国的中心,对外是沟通各国关系的汇合点,所以具有国家象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二、简答题

9. 简述宪法作用于公民和国家的方式的区别。

【答案】宪法对公民权利行为的规范主要是保护性的,而对国家权力行为的规范则是限制性的。

(1)宪法采用不完全列举的方式为公民设定自由和权利,这些自由和权利对公民来讲都是一种原则性的、有选择性的指引,并且在权利列举之外,只要宪法未禁止和限制的领域就应视为公民的自由; 而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则是具体确定的指引,主要表现为限制权力的范围,越权行为无效。

(2)宪法设定公民权利,是以“可以这样做”的模式来确定的,公民有权选择为或不为这样的行为:而宪法对于国家权力的确定。同时也是一种国家职责的设定方式。

(3)宪法不仅限制国家权力的范围,同时也限制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 而公民权利在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实现的方式可以由公民自由选择。

(4)在评价作用方面,宪法对公民权利行为的评价,重在评价其行为本身,对其行为的动机、日

的、后果的评价则是次要的; 而对国家权力行为的评价,则既重视其行为本身,又重视其行为的动机与后果。

10.联邦制与邦联。

【答案】(1)联邦制与邦联的含义

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邦联是指若干主权独立国家为实现某种共同目的(如军事、贸易等)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

(2)联邦制与邦联的相同点

联邦制和邦联都属于国家结构组织的类型,都属于复合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3)联邦制与邦联的区别

①性质不同。联邦制适用的是一个主权国家,联邦和其成员国分别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以及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邦联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国家机关、军队、赋税、预算等,各成员国均保留自己独立的国家主权。

②公民所具有的国籍不同。联邦制的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成员国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 而邦联之下的公民只有其成员国的国籍。

③产生的基础不同。联邦制下通过宪法划分联邦与成员国之间的权力,联邦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来自各成员国的授予,凡未授予联邦的权力通常由各成员国保留:邦联产生是以条约为基础。

④主要机关的组成不同。联邦的最高立法机关通常采用两院制,其中一院由联邦成员国选派代表组成; 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的组成单位一般没有权力,但有的联邦国家允许其组成单位同外国签订某方面的协定。邦联的主要机关山各成员国派遣代表组成,或者是定期山成员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参加的会议,但邦联的决议必须经各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

11.人民民主专政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案】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两个方面。民主和专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力一面和专政方面是辩证统一的,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一方面,它们的对象、内容、范围各不相同; 另一方面,它们又互为条件、互相依存。对人民民主是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基础,对敌人专政是对人民民主的保障。

(2)工人阶级领导。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首要标志。代表最先进的生产力,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有组织性、纪律性和革命的彻底性。中国工人阶级除具有一般工人阶级的基本优点外,还有自己突出的优点:

①深受帝国主义、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三重压迫,革命最坚决、彻底;

②一开始走上革命舞台,就在本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为中国人民革命的领导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