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801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史之马克思主义哲学考研题库
● 摘要
一、简答题
1. 如何看待社会发展中个人的作用
【答案】历史唯物主义肯定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活动的主体,但并不因此抹杀个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要正确地处理历史活动中群体和个体之间的关系,科学地理解普通个人、历史人物和杰出人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个人及其历史作用的一般原理
①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不否认个人的历史作用,强调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主要表现在:
a. 个人的存在离不开社会关系的制约;
b. 社会规定了不同个人有着不同社会关系的差异性;
c. 个人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而发展。
②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由于制约个人活动的社会关系不同,个人的活动及其历史作用也各不相同。
③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活动受制约的情况是不同的。
(2)普通个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普通个人是指在历史中所起的作用不大或不显著的个人。唯物史观客观地评价了普通个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石出性作用。
①普通个人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一员,虽然是历史上的无名英雄,但没有他们的基础性的活动,任何伟大的历史事业、任何杰出的历史人物都是不可能成功的。
②普通个人为历史输送杰出人物,历史上的杰出人物是由普通个人发展而来的。
(3)历史人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历史人物是指历史上在社会发展中产生重大影响并留下个人意志的印记的人物。包括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发明家等。他们的作用表现在:
①推动或阻碍历史进程
从性质上来说,历史人物的作用可以概括为推动或阻碍历史进程两种,并据此将历史人物区分为进步人物或反动人物、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前者顺应历史发展的前进趋势,并以其活动推动历史进步; 后者则代表历史前进趋势的反面,并以其活动阻碍历史进步。
②加速或延缓历史进程
从影响程度上来说,历史人物能够使历史的进程加速,也能够使这一进程缓慢。一般来说,力图推动历史人物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和进步的,从而使历史进程得以加速; 而力图阻碍历史进程的历史人物所起的作用是消极的和反动的,从而使历史的发展进程延缓。
③局部改变历史进程的面貌
从历史人物所起作用的结果来说,由于他们以其独特的个人活动来影响、号召和领导一定的历史活动,所以他们往往能赋予历史事件以独特的色彩,局部地改变历史进程的面貌。
(4)杰出人物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杰出人物是代表先进阶级、阶层、集团的利益,能够反映时代要求,在历史上起进步作用的历史人物。历史唯物主义在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的同时,承认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主要表现在:
①发起和探索作用
杰出人物是一定历史活动的自觉发起者和探索者。他们能够较早地认识和把握历史发展的前进趋势和意愿提出推动历史前进的任务。
②组织和领导作用
杰出人物是一定历史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推举出自己善于组织运动和领导运动的杰出代表,就不可能取得统治地位。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作为领袖人物,会以自己特殊的才能和毅力去宣传鼓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领导群众去实现一定的历史任务。
③表率和示范作用
在历史的前进运动中,由于体现历史发展趋势的历史任务往往是前无古人的,所以杰出人物在发起这样的历史任务时,不仅要创造性地进行组织和领导,而且还要起表率和示范作用。通常所谓杰出人物的人格魅力,就是由他们在这样的事业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而形成的。
综上所述,社会发展中个人的作用是巨大的。社会发展是由人的实践活动推动的,社会发展史就是人类发展史。人的发展状况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 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2. 简述社会实践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答案】人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存在,从人的现实活动中去考察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和“客体”两个哲学范畴。主体和客体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的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
(1)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①主体的概念
a. 含义
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是主导者、能动者、主宰者。但人并不等同于主体,只有经过培养和教育并在进入与客体的关系之后才构成完全的主体。人在不同的对象性关系中表现为实践主体、认识主体、评价主体、审美主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人作为主体,在实践基础上表现为自主性、主观性、创造性、自为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主体的表现形态主要有:个体形态、集团形态和社会形态。
②客体的概念
a. 含义
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受动者、从属者。客体仅指进入人的活动领域和主体发生联系的那些客观事物。对象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为实践客体、认识客体、评价客体、审美客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客体必须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受动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
客体主要具有三种不同表现形态: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2)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二者是一对关系范畴,它们只有在相互关联中才会具有自己的本质和规定。关联的关系是主体与客体存在的条件性。主体和客体的分化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主体性在根本上就是实践性。主体与客体则是在实践活动基础上以主体为核心而建立的自觉的对立和统一关系。这种统一的实质即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统一。
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对立体现在:主体和客体的不同规定性,它们的性质在原则上是刚好相反的。统一体现在:它们在运动中最后必然趋向于相互结合。
3. 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主要有哪些表现?
【答案】社会意识作为社会存在的反映,它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不完全同步
①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
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当社会存在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时,反映这种存在的旧的社会意识还可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并阻碍着社会的发展。
②社会意识超越社会存在
先进的社会意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越社会存在的现有状态,预见到未来的发展。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或预见未来,这两种情况都表明了社会意识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旧的社会思想和理论小可能在它的物质基础消灭之后长久地存在下去,迟早要归于灭亡; 新的理论也只是在社会存在的发展已经具备了提出新的任务的条件时才可能产生。它对未来社会的发展也只能指出其根本趋势和大致轮廊,而不能详尽无遗地描绘其具体细节。
(2)社会意识的发展同经济发展的水平之间具有不平衡性
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表明,某一国家或地区社会意识发展的水平同该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是一一对应的。经济发达国家的社会意识并不一定就是最进步、最先进的; 同样,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其社会意识也不一定就是落后的。社会意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也是相对的。先进的社会意识之所以能够在经济上落后的国家或地区出现,仍然是以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前提的。
(3)社会意识在自身的发展中具有历史继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