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财经大学国际法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概念题
1. 领空自保权
【答案】领空自保权是指一国领空不受侵犯,未经一国允许,任何外国航空器不得进入该国领空。任何国家都有保卫其领空安全,不受外来侵犯的充分权利。领空自保权是一国领空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完全性和排他性,而且具有无条件性。
2. 不受欢迎的人
【答案】“不受欢迎的人”是为了保障接受国利益,防止外交特权和豁免被滥用,维也纳公约根据大多数国家的做法规定的一国对别国派驻或将派驻的外交官表示不满和不能接受而要求派遣国收回任命或召回该外交官的程序。公约规定,接受国可以随时不加解释,通知派遣国,宣告使馆馆长或使馆任何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遇这种情形,派遣国就应斟酌情况召回该人员,或者在他是接受国国民的场合终止其在使馆中的职务。如果派遣国拒绝或者不在合理期间内履行上述义务,接受国可以拒绝承认该人员为使馆人员。
3. 国际法的实在法学派
【答案】实在法学派是对国际法学“国际法的效力根据”等基本问题的回答而形成的诸代表学派之一,该学说把国际法主要地建立在习惯和条约基础之上,即强调人造法,人定法,而不是自然立法,认为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形式。这二者都是实在的,由这二者所构成的国际法是人所造成的,是经国家同意的。所以,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体现于习惯或条约的国家的共同同意。
4. 双重否决权
【答案】双重台决权是指在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程序中,由于对程序性事项和非程序性事项采用小同的表决制度,在有必要决定某一事项“是否属于程序性这一先决问题”时,任一常任理事国可以行使否决权否决争议事项的程序性; 确立争议事项为实质性事项后,在通过实质性事项时的决议,也应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通过,即任一常任理事国可行使第二次否决权,从而形成“双重否决”。
5. 条约的正式确认
【答案】条约的正式确认即条约约文认证,是指是指谈判双方确认共同同意该约文是正确的和作准的,应该作为这两个国际法主体间拟缔结的条约的约文。《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10条规定:“条约约文依下列方法确定为作准文本:①依约文所载或经参加草拟约文国家协议之程序; 或②倘无此项程序,由此等国家代表在条约约文上,或在载有约文之会议最后文件上签署,作待核准
之签署或草签。”草签、待核准的签署和签署具有相同的效果,均表示拟缔结条约的国家对条约约文的认证,但其表现形式或适用的情况存在差别。
6. 外层空间法
【答案】外层空间法pouterspacelaw ),简称“空间法”或“外空法”,是调整各国探测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和。外层空间法属于国际法,是现代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特点表现为,它是空间国家与非空间国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制定的,以现有的五项外空条约构成的空间法基本框架,具有前瞻性且规定大都比较原则,因此其实施需要国内法作为中介和补充。
7. 群岛制度
【答案】群岛制度是指国际海洋法针对群岛国和群岛水域的特殊法律地位规定的制度。它包括群岛水域及其法律地位和群岛海道通过权。群岛水域是指群岛国测算其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宽度起始基线的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水域。群岛水域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群岛国的主权及十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同时,所有国家的船舶均享有通过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
群岛国直接相邻国家在群岛水域某些区域内的传统捕鱼权和其他合法活动,在不妨害群岛国的主权的情形下,应当得到尊重。群岛海道通过权是指所有船舶和飞机享有的在群岛国指定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继续不停、迅速和无障碍地过境的目的,行使正常方式(如潜艇潜航)的航行和飞越的权利。
8. 引渡
【答案】引渡是指国家把当时在其境内的而被别国指控为犯罪或判罪的人,应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进行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特别形式,是一国应别国的请求的司法协助活动。引渡的目的是能使请求国对指控的人犯行使刑事管辖权,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或对他执行刑罚; 根据是国际条约; 条件是符合双重归罪。
二、简答题
9. 无害通过制度可以适用于哪些海域? 简答其各自情形。
【答案】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无害通过制度是指所有国家,无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享有无须沿海国的许可或事先的通知而连续无害通过一海域的权利。无害通过制度适用于领海、群岛水域、国际航行海峡和符合特殊条件的内水。
(1)领海的无害通过制度
国际海洋法承认船舶在领海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通过是指船舶为了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停靠内水以外的泊船处或港口设施,或为了驶往或驶出内水或停靠这种泊船处或港口设施的目的而在领海航行。通过应继续不停并迅速进行。
无害通过的含义是:
①通过只要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就是无害的。
②通过时不得在领海内从事公约所列举的任何一种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活动。在领海内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须在海面上航行并展示其旗帜。
沿海国不应妨碍外国船舶无害通过领海。沿海国可依公约规定制定关于无害通过领海的法律和规章,行使无害通过领海权利的外国船舶应遵守所有这种法律和规章。沿海国可在其领海内采取必要的步骤以防止非无害通过。
(2)群岛水域中的无害通过制度
群岛水域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同时,所有国家的船舶享有无害通过除群岛国内水以外的群岛水域的权利。
(3)适用无害通过的国际航行海峡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在两种情况下适用无害通过制度:
①由一国的大陆和该国的岛屿构成的海峡,且该岛向海一面的海域有一条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穿过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
②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外国领海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4)在使用直线基线法确定领海基线,而使原来不是内水的区域被包围在内成为内水的情况下,在这种水域内,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
10.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的职权有何相同点和不同点? 试述评联合国安理会的“否决权制度”。
【答案】(1)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职权的相同点
①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都是联合国依宪章设立的主要机关。
②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都有权投票选举国际法院法官。
③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都有权参与修正联合国宪章。
(2)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职权的不同点
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的不同机关,两者性质不同,享有的职权也不同。
①联合国大会是联合国的主要审查、审议和监督机构。联合国大会的职权广泛:
a. 大会可以讨论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或关于宪章所规定任何机关的职权。
b. 大会可以就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进行合作的方面,包括裁军及军备管制方面进行审议和提出建议。
c. 大会应发动研究并作出建议,以促进政治上的国际合作,并提倡国际法之逐渐发展与编纂和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及卫生部门之国际合作,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助成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的实现。
d. 大会可以就它认为足以妨害国际间公共福利或友好关系的任何情势,不论其起因如何,建议和平调整办法,但安理会正在处理的事项除外。
e. 大会收受并审查安理会所送之常年及特别报告以及联合国其他机关所送之报告
f. 执行宪章所授予关于国际托管的职务,包括关于非战略防区托管协定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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