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兰州大学856诉讼法学(含刑诉、民诉、行政诉讼法)之刑事诉讼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选择题
1.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原则上只能发回一次
B. 只有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以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C.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D. 怀孕妇女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答案】A , D
【解析】A 项,《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②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③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二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条第2款明确将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次数限定为一次,这是为了有效杜绝二审法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反复将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况发生。B 项,《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只有被告方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若检,察院提出了新的犯罪事实,将不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C 项,《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由此可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是可以由独任庭审判,而非应当由独任庭审判。D 项,《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因此,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 甲在闹市区安装一台虚假的ATM 机,获得多人信用卡的账号与密码,并制作信用卡,用此卡刷卡消费,甲的行为,不符合下列哪种犯罪构成? ( )
A. 盗窃罪
B. 信用卡诈骗罪
C.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
D. 伪造金融票证罪
【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第177条的规定,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构成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伪造信用卡的,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又根据第196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本案中,甲窃取他人信用卡账号与密码的行为,构成窃取信用卡信息罪; 制作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其使用伪造信用卡的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但甲的行为不属于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故不成立盗窃罪。
3. 关于刑事诉讼中涉及女性诉讼参与人的活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对妇女进行人身检查,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B.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C.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D. 人民法院审理女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参与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第137条规定,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270条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第2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4. 甲(M 国人)在中国旅行时遇到长相貌美的乙女,产生歹意,采用麻醉方法,将其绑至它地卖掉,但甲不知情的是,乙女其实是男扮女装。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 甲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应当按照普遍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B. 甲的行为属于不能犯,不构成犯罪
C. 如果甲的行为发生在1991年,由于当时的法律有拐卖人口罪的规定,甲在1998年后归案,无论1997年的刑法如何规定,对此行为只能适用1991年的法律,直接处以拐卖人口罪
D. 如果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那他属于情节加重犯
【答案】D
【解析】A 项,《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所以对于甲的行为应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B 项,甲将男扮女装的乙拐卖,其行为属于拐卖妇女罪对象不能犯,本题中,甲将乙麻醉,绑至他地卖掉,符合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乙为男子,因而甲的行为不可能达到既遂状态,所以甲构成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C 项。根据刑法第12条规定,我国刑法时间效力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所以,如果1997年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应适用1997年刑法的规定。
D 项,刑法第240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以甲采取麻醉行为,属于拐卖妇女罪情节加重犯。
5. 在行为人行使权利中,( )属于对抗辩权的行使。
A. 对抗请求权的意思表示
B. 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行为的追认
C. 按份共有人要求处分其财产份额的意思表示
D. 承租人擅自转租后,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答案】A
【解析】A 项,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抗辩权通常对抗的是请求权,但不限于请求权。所以,对抗请求权的意思表示属于对抗辩权的行使。监护人的追认权以及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都属于形成权,即权利人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按份共有人处分其财产份额属于行使请求权的行为,是基于所有权的请求权。
6.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罪刑法定原则既是立法原则,还是司法原则,同时对行政机关也有约束力
B.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合理延伸
C. 限制解释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D. 将借记卡解释为刑法中的信用卡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答案】CD
【解析】对于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为,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概括起来,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A 项,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根本原则,既指导刑法的立法,对确定罪名、犯罪构成、法定刑及刑罚的裁量和执行有指导作用,对刑事司法也具有指导作用,是司法机关正确定罪量刑的最高准则,它是法治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当然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
B 项,实质的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均衡的、残酷的刑罚,要求罪刑均衡,因此罪刑相适应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合理延伸。
C 项,限制解释是指刑法条文字面含义通常比刑法的真实含义要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