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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民间文学概论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洗三

【答案】“洗三”,又称“三朝”,是中国汉族在婴儿出生后第三天举行庆贺仪式。在这之前之后,小孩的父亲要向岳父家报喜,所携带的礼物常暗示婴儿性别,如连云港一带以“喜蛋”数目为标志,若生男用单数如89, 99等,若生女用双数如56, 66等。产房或临街门口挂红布、桃枝等物,表示婴儿降生,向乡邻报喜。这一习俗产生很早,《札记》就有生男“设弧于门左”,生女“设悦于门右”的记载。“洗二”是家庭庆贺添人进口的仪式,也是标志新生儿脱离母体降生人世的象征性仪式。北方多用热水浸泡艾叶、花椒等,由老年妇女为婴儿擦身,认为这样做可以去掉胎气。有的地方在给婴儿洗澡时还要唱喜歌,预祝他长大成人之后能够读书做官,出人头地。

2. 《中华全国风俗志》

【答案】《中华全国风俗志》是近现代著名文字训诂学家、南社诗人胡朴安在20世纪20年代初编成的一部有广泛用途的全国风俗百科全书。全书按照各省区的行政区划分编排体例,分设条目,对全国风俗首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整理和编辑。本书体现了胡朴安的编辑思想,同时标志着我国近代风俗志的编纂进入了新里程。《中华全国风俗志》至今为中外文化学术界,特别是民俗学研究者看重。

3. 民俗

【答案】民俗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又称民间风俗。在我国,“民俗”一词很早就己出现,《礼记·淄衣》:“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民俗一旦形成,就成为规范人们的行为、语言和心理的一种基本力量,同时也是民众习得、传承和积累文化创造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

4. 灵媒

【答案】灵媒是专事神通的人,也是人、鬼、神之间的媒介。从信仰空间上说,鬼、神、人三者有小同的居住环境,但是有一个演变过程。最初,人们认为,人与鬼神是混杂的。后来才将人与鬼神分开,出现两界说。随着阶级关系的发展,皇帝天子的出现,除人间、阴间外,又出现了天堂。由于人、鬼、神的分野,人类要经常求助于鬼神,因此曾有一个时期,人人为巫。后来由于宗教事务频繁,产生了一些专事通神的人,出现了人、鬼、神之间的媒介:这种人物,中原称巫观,南方称灵子,北方称萨满。从民俗学看,最初的巫是女性,直到汉代还盛行女巫。《汉书·地理志》:“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日‘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后来才有男巫。

5. 坐商

【答案】坐商是有固定的摊位和店铺,并有规定的营业时间和专营商品的商业行为。以大城镇的商业街最为集中。坐商的民俗传承,主要表现在幌子、字号牌匾、店堂标牌、商标、广告以及商品的包装形式诸方面。无论是市声、敲击物,还是幌子、匾牌、商标、广告,就其本质而言,都是采用各种方式给消费者传递商品信息,以达到推销产品的目的,在这方面,我国商业民俗活动中有许多值得深入挖掘和总结的经验。

6. 顾领刚

【答案】顾领刚是现代古史辨学派的创始人,也是中国历史地理学和民俗学的开创者。他是中国近代学术发展史上有着重要影响的一位学者,著名历史学家,民俗学家,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史学大师。他将史学上的创见运用到民间文学、民俗学领域来,为之贯注新血液,探讨新方法。他在孟姜女故事和歌谣学、民俗学诸方面的研究,赢得了很高的荣誉。其主要论著有《古史辨》、《崔东壁遗书》、《当代中国史学》、《汉代学术史略》等。

7. 舞论

【答案】《舞论》是印度古代戏剧理论著作。作者传为婆罗多牟尼,即婆罗多仙人。这是一部诗体著作,采用史诗的格律,有几处用散文解说。用梵文写成,共分37章。书中主要论述戏剧的理论和实践,但兼及舞蹈、音乐,甚至语法、修辞。《舞论》的“舞”实指戏剧,其中包括音乐和舞蹈动作,应是戏曲一类。书中接触到的文艺理论问题,成了后来各派理论的依据。

8. 民俗工具论

【答案】民俗工具论是晚清改良派知识分子的启蒙民俗思想。他们把民俗作工具,去反思政体,开化民智和从事补救社会弊病的工作。他们认为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俗都是通过神话传说来叙述的; 在中国,民俗中包含着产生本国的人种、群体、家族、道德、政治、宗教和国体的诸种因素,也包括环境因素、精神因素和情感因素等,要了解这些因素的由来,就必须认识本国的民俗。到了近代,中华民族的成员还依赖于民俗,“自别其众于余众”,井且是中国自强图新的一种基础。但中国晚清社会的积贫积弱,也要从国民的陋俗上挖根源。改良派不主张推翻专制统治,他们对待民俗的态度,也不过是旧瓶装新酒。这种思想给他们的民俗工具论带来了局限。但由于他们的米苏理论评价和相关活动,跟他们对国事的忧愤和对变法的热心宣传结合在一起,因此也在当时产生了相当的影响。

二、简答题

9. 宗族的组成要素。

【答案】较为完整的宗族的组成要素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丁口,显示这种血缘关系的族谱、祠堂、祖坟,资助这一组织及其活动的族产,以及协调这种关系的族规和族房长。

(1)宗族的丁口

在宋代以前,贵族和官宦的血缘组织可以形成世家大族,而普通人的族通常指“五服”和“九族”。后来,在民间,五服的范围即为血缘组织的范围,“出五服”就不算一家人了。讲到中国家族,动辄称九族。实际上,九代人不可能同时在世,在世的人一般不出“五服”的范围。这种族只是大家庭而已,依据人员的现实存在和有限的记忆来认同血缘组织,因而族的丁口范围总是固定的。一套称谓民俗标明了丁口之间的亲属关系。在传统社会或现在还比较重传统的地区,如果宗族大于九族,对九族之外,所指所称,基本上沿用上列亲属称谓,而不直呼其名,最起码对上辈和长者是如此。

(2)宗族的族谱及族规

族谱是宗族共同体存在的文字形式,包括本族源流世系、族籍登记、先贤礼赞、界址墓图以及族规家训之类。各地各族大同小异。“本族源流”和“先贤礼赞”编纂一些传说和史事,宣扬祖德确记本族的社会名望和地位,用以感发子孙的崇敬之心和认同意识。一些宗族对谱书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较早而又被后世引用的族规家训有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北宋司马光的《居家杂仪》、南宋袁守的《袁氏世范》等。乾隆一七年,江西巡抚陈宏谋汇集36种家训家范,刊为《训俗遗规》。还有朱熹的《增损吕氏乡约》,王孟箕的《讲宗约会规》,王士晋的《宗规》,朱伯庐的《劝言》,高忠宪的《家训》等。各宗族制定族规,多参考上述成法。其中的一些条文直接录自《易经》、《礼记》、《尔雅》、《白虎通》等典籍中关于君臣父子宗亲关系的言论。

(3)宗族的族长和族房长

宗族的权力执掌在族房长及族产的专职管理人员手中。族长对外代表宗族,由他出面见官,与外族打交道。族长在宗族内召集房长议决宗族事务,对族人行使教令权和惩戒权,与宗子一起主持祭祀。在民间,族房长一般是在宗族内按辈分、年龄、名分来看都处于较高地位的人员之中推举产生。宗子是历代长房的长子,与官方的礼制不同,他在民间只是宗族血脉的象征,主要在宗族祭祀中担任主祭,许多宗族并不立宗子。

(4)宗族的祠堂

祠堂是最基本的族产。按照封建王朝的礼制,立庙祭祖一直都是上层阶级的特权。先秦时期,天子以降,各有小同的“庙制”。大致说来,历代宗桃由嫡长子单独承继,维持“百世小迁”的大宗之祭,而其余诸子只能另立“五世则迁”的小宗,并接受大宗宗子的统辖; 庶人不能立庙祭祖,“祭于寝”。

(5)宗族的族田

族田是宗族重要的经济基础,又称庄田、义庄。其来源有二,一为某位先人的遗产及其花息的增值,二为全体丁口集资的结果或个别成员的捐献。因为族田有多种来源,其收入也有多种用途,所以,分别被赋予不同的称谓。祭田又称蘸田、祭祀公业、祭产,是专门用于资助祭祀祖先或某位祖先的。学田的收入平时用来延师办学,资助族内子弟赴考,供考取功名的子弟设席庆贺。族田的经营管理方式主要有按房轮值和庄正负责两种。按房轮值,就是由宗族的有关支派按年轮流耕种、收获,按规定办理公共事务之后的收入归自己所有。有些宗族的田产由庄正负责管理,其中的收入在族内统筹安排。有的庄正是推选的。这类庄正死后可以入宗祠。有的庄正由建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