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综合知识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赔偿费用
【答案】行政赔偿费用是指国家用于支付行政赔偿金和恢复原状所支出的费用。从国外的情况看. 行政赔偿费用制度有如下几种:
①中央政府统筹编列赔偿预算。地方行政所支出的赔偿费用,由中央财政拨付。
②各级政府分别编列赔偿预算,对本级政府各行政机关造成的损害负责。
③国家设立专项基金,国家和赔偿机关相结合共同负担赔偿费用。
④通过保险渠道支付赔偿费用。
我国行政赔偿费用制度采用的是上述第二种方式,即国务院及所属部门的赔偿费用,由中央财政支出; 省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的赔偿费用,由省财政支出; 县级政府的赔偿费用,由县财政支出。
2. 即时性行政强制
【答案】即时性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目前的紧迫情况没有时间发布命令,或者虽然有发布命令的时间,但若发布命令便难以达到预期行政目的时,为了创造出行政上所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不必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即时性行政强制具有以下特征:
①即时强制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
②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在情况紧急时直接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③即时强制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法律、法规所确立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状态,同时也具有保障义务履行的一面。
④即时强制的程序性规范相对而言不很严格。这是由即时强制的情况紧急性和强制措施的即时性所决定的。
3. 行政赔偿申请书
【答案】行政赔偿申请书是指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书面文件,也是赔偿义务机关据以审查赔偿请求、裁决赔偿内容及结果的依据。提出赔偿请求,首先应递交赔偿申请书。
4.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答案】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依法履行赔偿义务,接受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程序的行政机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包括:
①行政机关;
②共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③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④委托机关;
⑤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的责任承担者;
⑥经行政复议后的赔偿义务机关。
5. 授权立法
【答案】授权立法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单行法律和法规或授权决议所授予的立法权而进行的立法。授权立法的根据有两类,即宪法和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法规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专门的授权决议。
根据单行法律、法规所进行的授权立法一般称为普通授权立法; 根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专门的授权决议所进行的授权立法称为特别授权立法。
6. 危险责任
【答案】危险责任是无过错责任的一种。它是指从事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而造成他人损害时,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应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法上的危险责任是作为过错责任的补充形式而出现的。行政主体对下列三种情况,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①所发生的损害是受害人的故意造成;
②从事高度危险性业务的行政主体或行政人能证明损害是由不可抗拒的力量引起的;
③损害与高度危险性业务无因果关系。
7. 刑事司法行为
【答案】刑事司法行为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这类行为既包括这些机关在刑事案件的立案侦察中所采取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也包括在侦察过程中为搜集、取得证据而采取的诸如勘验、检查行为、搜查行为、对物证、书证的扣押行为、鉴定行为。这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8. 行政追偿
【答案】行政追偿,又称行政求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行政追偿有两个条件:
①赔偿义务机关己经向赔偿请求人,即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支付了贴偿金; 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了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损失,且其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二、简答题
9. 谈一下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
【答案】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指行政权的作用仅在法律有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为之。如果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即不能合法地作出行政行为。
此原则是近代宪政法治主义发展的产物。行政权力源于法律授予,权力被逐一授予的同时就意味着权力的有限性。这与公民权利不同,法律对公民权利的规定,并不意味着授予,而只是意味着法律的重申和保护。
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处罚法定:处罚中的人身自由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其他处罚的设定,实际上是由《行政处罚法》作了一个授权,使得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都只能在设定一定范围内的行政处罚。
其后《立法法》更为明确地规定了法律保留原则,在表述上直接使用了法律保留的字样:“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法律保留原则要求行政主体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即公民的权利是无限的,只要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公民都可以自由为之; 而行政主体的权力是有限的。当然该原则并不禁止行政主体在没有法律规定时,从事不妨碍其履行职责的且有益于相对人的事,可见,此原则要求,凡属对相对人“不利益”的权力,行政主体的行使要有法律授权,反之,法律并不禁止行政主体为之。
10.简述我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
【答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一个行政机关集中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必须有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决定。
(2)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应作为本级政府直接领导的一个独立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独立履行规定的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不得是政府一个部门内设机构或者下设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公务员。
(3)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4)国务院部门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不得由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使。
(5)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受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设立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该行政机关依法受理。
11.简述我国承担行政补偿的方式。
【答案】从我国行政补偿的实践看,我国承担行政补偿的方式有直接补偿与间接补偿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