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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教师职业幸福的主客观评价标准和条件建构

关键词:教师职业幸福,标准,条件,建构

  摘要


国家的兴盛依靠人才,人才的培养依靠教育,教育的提升依靠教师。自古以来教师职业就是一个被寄予厚望的职业,给予教师的隐喻由春蚕、蜡烛到园丁再到灵魂工程师,这些隐喻强调的是教师对学生的奉献,教师应该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教师对教育的主体作用,教师应该为教育的顺利有效开展尽心尽力。在人们热情洋溢地用“教师应该给予……”等语句探讨教师时,“教师应该被给予……”等言语方式却很少出现,这种言语方式背后的思维方式是对于教师人本关怀的缺失。关注的缺失就会导致教师离其职业幸福渐行渐远,逐渐滋生职业倦怠等消极情绪体验。依据什么标准评价教师的职业幸福状况?提供怎样的主客观条件能使教师感受、获得、创造职业幸福?带着这些问题开始了本文的生成,文章共有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方向确定。介绍选择“教师职业幸福的主客观评价标准和条件建构”这一题目的缘由,将题目分解为三个方面,分别解释研究的意义和价值;综合考虑各种研究方法的优劣和各种研究方法的熟识程度,选择与本研究主题匹配的研究方法;研究重在创新,纵览前人关于教师职业幸福研究成果,发现本文在概念区分、评价标准和条件建构存在新意;由于思维水平和学识能力的有限,研究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难以攻克的问题,尚存在有一些有待完善的部分。
第二部分,概念反思。字或词最初的形态往往更能真切地反映其意蕴,追根溯源不同语言世界中的“幸福”,寻找其最本初的状态或许对研究能提供一些启发。细数中西方思想发展史中众多学者关于“幸福”的认识,可以让我们“站在巨人肩上”把“幸福”看得更清、更全。梳理学者们关于“幸福”的智慧结晶,发现一些频繁出现的概念,比如“快乐”、“痛苦”、“幸福感”、“倦怠”等,澄清这些概念与“幸福”的关系,有助于揭开“幸福”的神秘面纱;归纳“幸福”的特点,寻找“幸福”、“职业”、“教师职业”的最本质的东西,界说“教师职业幸福”。
第三部分,评价标准。一般情况下,人们在做出任何评价时都会综合主体自身特质和外界提供的环境这两个方面,教师是否能在其职业中体验到幸福?教师职业是否能为教师带来幸福?带着主客观两个方面的疑问,借鉴马斯洛等人的理论,提出关于教师职业幸福主客观评价标准的假设。在实践中验证和修改假设,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收集相关资料,用SPSS,EXCEL等工具分析问卷数据,得出核心幸福要素以及不同性别、学校层次教师的幸福差别,为进一步构建教师职业幸福体系图奠定基础。作为补充,对一些较为特殊的教师群体或者与原有认识相差较大的项目进行后续访谈。
第四部分,条件建构。带着对教师职业幸福的积极向往,提出有助于教师获取职业幸福的主客观条件。从教师自身出发,教师能为其职业幸福做些什么?教师可以获得三个层次的幸福,第一,健康的身体和阳关的心态是教师感受职业幸福的身心基础,第二,角色知识、角色需要、角色潜能和角色行动是教师获得职业幸福的必备素质,第三,创新意愿和创新能力是教师创造职业幸福的不竭动力;从外界环境考虑,社会和学校在物质、制度和文化上应为教师职业幸福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