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5年12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入一台生产用设备,设备于20×5年12月31日运抵甲公司,当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合同主要条款和其他有关条件如下:
(1)租赁标的物:A生产设备。
(2)起租日:20×6年1月1日。
(3)租赁期:20×6年1月1日~20×8年12月31日,共3年。
(4)租金支付方式:自租赁期开始日每年年末支付租金300000元。
(5)该设备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由甲公司负担,估计每年约12000元。
(6)该设备在20×5年12月10日的公允价值为805000元。
(7)租赁合同规定的年利率为6%(乙公司租赁内含利率未知)。
(8)甲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2000元。
(9)该设备的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已使用4年,期满无残值。承租人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10)租赁期届满时,甲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设备的选择权,购买价为50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0元。租赁期届满时,甲公司将购买该设备。
(11)已知:(P/A,6%,3)=2.6730,(P/F,6%,3)=0.8396;(P/A,7%,3)=2.6243,(P/F,7%,3)=0.8163。
编制甲公司20×6年租入资产、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会讨论收购方案时,一些董事分别提出以下观点:
(1)以下属的两个子公司作为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公司的股份。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计达到5%之日起3日内,即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但对被收购公司暂时保密。
(2)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合计达到5%时,并且每增加5%时,均应暂停交易。
(3)收购丙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合计达到30%时,如果资金允许继续进行收购,即向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60%股份的要约。如果资金短缺,则面向特定股东协议收购。
(4)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初步定为20日,根据收购情况再作调整。
(5)如果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的60%时,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6)如果由于资金不足,导致无法继续收购,则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7)在收购行为完成9个月后,可以考虑将所持丙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非与甲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分析上述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营运资金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用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广义的营运资金是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
甲公司于20×5年12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入一台生产用设备,设备于20×5年12月31日运抵甲公司,当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合同主要条款和其他有关条件如下:
(1)租赁标的物:A生产设备。
(2)起租日:20×6年1月1日。
(3)租赁期:20×6年1月1日~20×8年12月31日,共3年。
(4)租金支付方式:自租赁期开始日每年年末支付租金300000元。
(5)该设备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由甲公司负担,估计每年约12000元。
(6)该设备在20×5年12月10日的公允价值为805000元。
(7)租赁合同规定的年利率为6%(乙公司租赁内含利率未知)。
(8)甲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2000元。
(9)该设备的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已使用4年,期满无残值。承租人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10)租赁期届满时,甲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设备的选择权,购买价为50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0元。租赁期届满时,甲公司将购买该设备。
(11)已知:(P/A,6%,3)=2.6730,(P/F,6%,3)=0.8396;(P/A,7%,3)=2.6243,(P/F,7%,3)=0.8163。
计算租赁资产入账价值。
星辰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2015年2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星辰公司报送的发行申请中,有关情况如下:
(1)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资产总额16亿元,其中负债4亿元;此前公司曾发行过5年期债券,发行额度1亿元,尚未到期,没有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亿元、1.2亿元和1.4亿元。
(2)星辰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张,每张面值200元,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用于维修公司的办公大楼,其余部分用于扩建一条生产线;公司债券年利率为5%,期限为5年。
(3)经资信评估机构评估,公司本次发行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
(4)公司债券拟分两次发行,均由甲证券公司包销。根据星辰公司与甲证券公司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合同,首次发行为核准发行之日起第12个月,发行50%,剩余部分为第一次发行结束后3个月内,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都是100天,证券公司每次承销时可以预先购人并留存公司债券1000万元,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国有独资公司A持有星辰公司52%的股份,2016年3月,A公司拟再购人星辰公司5%的股份,证监会认为A公司已经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应当先经过批准方能实施。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结合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证监会认为A公司已经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应当先经过批准方能实施的观点是否正确?
下列导致固定资产建造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事项中,不应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