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综合2011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 摘要
浙江工商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A)卷 招生专业:会计学
考试科目:831会计学综合 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27分)
1. 会计确认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留存收益
4. 前期差错
5. 关联方
6. 经济增加值
7. 股利政策
8. 审计风险
9. 审计工作底稿
二、实务题(共73分)
(一)本题16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的对外投资业务如下:(120*1年7月1日以2650万元购入乙公司30%的普通股,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东方公司拟长期持有并采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000(2)20*1年末,乙公司实现全年净利润1200万元(假定损益均衡发生)。(3)20*2年4月25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500万元。(4)20*2年5月4日,东方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5)20*2年末,乙公司全年发生亏损200万元,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调整增加资本公积50万元(已扣除所得税影响)。(6)20*3年1月5东方公司将所持乙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实得价款2720万元。要求:编制东方公司上述投资业务的相关会计分录(“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需列出明细科目,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二)本题14分。华兴公司主要经营电子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不考虑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费)。该公司20*1年度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1)20*1年1月1日,华兴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A 公司销售一套自产电子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分五期等额收取,首期款项于销售当日收取,余款于每年12月31日收取。在现销方式下,该套电子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7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套电子设备的成本为135万元。假定增值税纳税义务于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成立,增值税额与货款同时收取。20*1年12月31日,华兴公司收到第二期货款及增值税46.8万元,应确认的分期收款利息为10万元。(2)20*1年6月1日,华兴公司向B 公司销售一批电子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60增值税税额为10.2万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45万元。华兴公司已知B 公司的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之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华兴公司仍将商品发往B 公司并办妥托收手续。假定增值税纳税义务于商品发出时发生。20*1年12月31日,华兴公司得知B 公司的财务状况好转并承诺近期付款。(3)20*1年7月1日,华兴公司根据协议向C 公司销售一批电子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和增值税分别为80万元和13.6万元,价款已收取,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2万元。协议规定,华兴公司应在6个月后将该批商品购回,回购价为86万元(不含增值税)。20*1年12月31日,华兴公司按照协议购回该批商品,价款已全部支付,假定华兴公司于年末计提相关利息。要求:编制华兴公司20*1年度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三)本题15分。长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1年4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第 1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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