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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620新闻传播史论之《新闻学概论》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5

  摘要

一、论述题

1. 防止滥用新闻自由的规定有哪些? 请具体阐述之。

【答案】防止滥用新闻自由是通过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实现的,一般有四种正规的途径,包括司法控制、行政控制、资本控制和媒体的自律。

(1)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本国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

①以立法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方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依据和服从《新闻法》。

②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通用。

③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例如《少年法》、《保密法》等,在日本、新加坡、印度等国采用,中国目前也是如此。

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一个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必须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发展。

(2)为了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其中,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是大多数国家所共同的。

①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尽管表达上有所不同,但这是各国新闻法规不可或缺的条文。这包括:不得煽动以武力及其他手段推翻合法政府,破坏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 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不得煽动宗教、民族对立等。例如,英国制定有“公务机密条例”,严禁新闻媒介泄露有关国家安全的机密。而美国自1884年国会通过《煽动法》、《叛国罪》两个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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