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704法学综合之《经济法》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出让与招标出让
【答案】(1)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时问、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竞投者到场,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主持下,公平竞投某一地块使用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2)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投标方式,竟投出让地块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3)拍卖和招标方式都是国家法律提倡的方式。首先,它们透明度高,程序公正,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值得提倡; 其次,通过这些方式能够运用竟争机制最大限度地发现和实现国土资源的价值; 再次,它们是市场化的力-式,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机制的发展完善。
2. 期货合约
【答案】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期货交易所内依法订立的在将来特定时间依签约时达成的特定价格、数量买进或卖出某种标准化商品或金融工具以及期权的标准合约。根据期货合约的性质,可以把其分为商品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和期权。
3. 配额
【答案】配额是指在对外贸易中,我国为了维护本国利益以及保障对外贸易秩序,对一些限制性商品的进口或出口进行宏观调控,实行数量限额的制度。根据划分角度不同,可分为进口配额和出口配额; 全球配额与国别配额; 协商配额和协定配额; 主动配额和被动配额等等。
4. 预算法
【答案】预算法是在调整对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预算与预算法的关系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预算活动作为预算法予以规范的对象,必须依预算法的规定来进行。此外,预算作为一种法律文件,是指经过国家权利机关批准的预算,或称预算文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一种广义上的预算法,但只是在特定的时期具有法律约束力。
5. 税法主体
【答案】税法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从理论上说,征税主体是国家,征税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 纳税主体又称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依据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体。
6. 市场监管权
【答案】市场监管权是监管主体依法律的授权而享有的监管市场行为的权利。市场监管权具有法定性和一定的强制性,因而也是一种权力。根据产生市场监管关系的市场监管行为、市场监管法
的调整对象和市场监管法体系,市场监管权又分为反垄断权、反不正当竞争权等权力。
根据市场监管法实施的方式的不同,还可分为调查权、许可权、制裁权、一般调研权、规则制定权和起诉权。
二、简述题
7. 简述我国行政垄断的成因。
【答案】(1)体制改革不彻底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历史原因。(2)局部行政性利益集团的普遍性产生与扩张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主要前提。(3)利益分配的不合理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根源。(4)有效的反行政性垄断法律制度的缺位是行政性垄断产生和扩散的关键原因。(5)行政权运行规则及监督和救济机制的不完善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重要原因。
8. 简述我国国有资产形成的主要力一式。
【答案】我国的国有资产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形成:
(1)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经形成的资产,包括国家投入形成的资本及其收益;
(2)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包括:
①依法没收的官僚资本和敌伪财产;
②依法宣布为国有的城镇土地、矿藏、海洋、水流、森林、草原等;
③依法赎买的资本主义工商业;
④依法征收征用的土地; 依法没收的其他财产;
⑤依法收入的罚金罚款; 依法认定和接受的无主财产和无人继承的财产等;
(3)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资产; 第四,国家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包括公民、团体、企业、公司等馈赠于国家的财产以及外国友人、团体、政府赠与我国的财产。
9. 简述我国收支预算的基本形式。
【答案】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1)预算收入的形式
我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收入形式包括:
①税收收入。它是国家预算收入的最主要的部分,占预算收入总额的90%左右。
②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这是国家依据其所有者的地位而获得的收益。
③专项收入。即为了满足某种专门需要而由有权收取的部门筹集的有专项用途的资金。专项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④其他收入。包括规费收入、罚没收入等。
(2)预算支出的形式
我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支出的形式包括:
①经济建设支出。它是预算支出的主要部分。
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
③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行政管理费支出等。
④国防支出。包括国防费、国防科研事业费、民兵建设费等。
⑤各项补贴支出。包括粮油补贴、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等。
③其他支出。包括对外援助支出、财政贴息支出、国家物资储备支出、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等。
三、论述题
10.请联系实际,分析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法律变革。
【答案】(1)国有资产的概念
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受益、接受馈赠形成的,或者凭借国家权力取得的,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则产和则产权利。国有资产一般分为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型资产和资源型资产。其中,经营性资产是国有资产中最重要、最活跃的部分,是国有资产收益不断增长的源泉,是国有资产增量不断扩大的基础,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对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以及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方法等有关制度的总称。
(2)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变革
①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并没有国有资产管理的概念。1988年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至1998年被撤销,其基本职能是产权界定与登记、资产评估认定、制订资产界定与评估及转让的政策,等等。在此阶段,国有资产所有权权能行使基本上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人事部或组织部之间分割。
②1998年以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主管部门被撤销,中央企业工委、国有企业监事会办公室成立,国有资产所有权权能的行使基本上在财政部、中央企业或组织部、国有企业监事会办公室、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之间分割,甚至一些所有权权能并无具体机构负责。
③2002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新时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经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在整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责,原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的职责,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责,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中央直属企业经营者的部分分配政策职责的基础上成立的。将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和奖惩,并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④.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构建起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框架。国有资产实行三级管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负责人、企业重大事项和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管人、管事和管财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