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715综合考试之宪法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宪法文化
【答案】宪法文化是指基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的综合作用而产生的关于宪法、宪政制度和宪法结构等的认识总和。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①宪法文化体现以权利一权力结构为基础的精神,权利是其出发点。
②宪法文化以宪政为核心内容。
③宪法文化既具民族性又具普遍性。
2. 宪法实施评价
【答案】宪法实施评价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和公民个人以宪法规范、立宪价值取向及社会发展需要等为标准,对宪法实施行为和实施结果所作的价值评判。它反映了评价主体对宪法及其实施的态度和倾向。宪法实施评价包括实施行为评价和实施结果评价。
3. 国家制度与国家机构
【答案】(1)国家制度是指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主要指国体,即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反映国家的本质和阶级属性。国体决定政体,并通过政体来表现,所以国家制度既包括国体,也包括政体,是规定国家权力归属什么阶级和这个阶级采取什么组织形式以实现其权力的制度。
(2)国家机构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权力机关的总称。国家机构的设置一般由宪法或宪法性法律予以规定。按照各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和职能分工,国家机构可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检察机关等。
(3)国家制度和国家结构之间的关系为:国家的政治以及一切机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都是根据国家制度来规定的。
4. 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
【答案】(1)集体负责制是指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举行会议,由全体成员充分讨论。在决议的过程中,一切成员的权利平等,每人只有一个投票权,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等。实行集体负责制并不是否定和减轻个人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集思广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以克服主观性和片面性。
(2)个人负责制即首长负责制,是指由首长个人决定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体制。实行个人负责制的机关有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各部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它们都是执行机关。实行个人负责制,可以避免在执行决定时出现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现象,充分发挥首长
个人的才能和智慧,果断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但实行个人负责制并不排除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3)集体负责制与个人负责制的区别是:实行的机关不同,价值追求不同。
5. 共和制
【答案】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由民选的国家机关或国家领导人依法以民主方式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共和制政体是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政体形式,就其具体形式而言主要包括总统制、议会共和制、委员会制和半总统半议会制等四种政权组织形式。
6. 行政机关
【答案】国家行政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的国家机关,其基本特征在于执行和管理。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机关的组织以“三权分立”原则为指导,国家行政权由行政机关掌管,行政机关肩负着广泛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7. 宪法形式
【答案】宪法形式是指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规范、惯例等宪法具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宪法的形式是宪法的外在表现,是宪法内容的载体,宪法的形式直接决定一国宪法的体系。宪法形式在各国的差异较大。当今世界主要有两种宪法模式: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国家和不成文宪法国家在宪法形式方面差异很大,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专门的宪法典。
8. 宪法适用
【答案】宪法适用是指一定国家机关对宪法实现所进行的有目的的干预。它包括两层含义:①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对宪法实现的干预。实施宪法不仅要求这些机关依宪设立,严格依宪运作,更重要的是要求这些机关通过追究宪法责任等途径,确保宪法的禁止性规定和宪法设定的义务能够得到落实。②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对宪法实施的干预。虽然目前我国法院一般不直接引用宪法条文作为判决的依据,宪法也必然具有司法适用性。许多国家的宪政实践表明,宪法司法是现代宪政国家完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适用不仅是实施宪法的重要方面,而且是立宪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内容。
二、简答题
9. 怎样认识宪政与法治的关系?
【答案】法治意味着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它包含一个国家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由静态到动态的运行过程。
(1)法治在功能上表现为对专制权力的决然否定和对民族政治的完善和维护。在价值取向上意味着对正义的追求和对人人平等权利的保护。
(2)法治强调国家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政府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依宪法和法律指示
的轨道有效地运行,强调任何越出轨道滥用权力的行为都同宪法相抵触,与宪政的价值取向格格不入。
(3)法治的集中表现是法律至上、宪法至上。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即运用宪法的民主原则和法治精神来治理国家。离开了宪法和宪政,法治就失去了基本的依托,丧失了生命和活力,权力也就不会服从于法律。因此,宪政是法治的基本标志,法治是宪政的必然结果。
10.简述宪法实现的环节。
【答案】宪法秩序的实现是指应然宪法秩序转化为实然宪法秩序的过程。就这种意义而言,宪法秩序的实现也可称之为宪法实现。宪法实现除了包含宪法秩序的形成过程外,同时还包含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存在宪法秩序状态的意义。宪法实现由两个环节构成:
(1)成文宪法适应、反映现实宪法的过程。
它要求成文宪法忠实地反映现实宪法,以保证二者在一定时期的适应性,从这个环节上看,宪法实现要求有一部体现本国政治传统,符合民族文化特色的成文宪法。现实宪法从某种程度上说是该政治传统和民族文化历史演绎的结果,它们所带来的政治习惯和政治伦理观不知不觉地影响着公民对国家的现实态度,调整着国家与公民、公民与公民间的关系。
在这个环节上,宪法实现具有双重任务:①建构宪法要求的发现、提出和评定机制,及时掌握社会成员的宪法要求,特别是全社会带倾向性的宪法要求; ②建构适应性较强的吸收反映具有社会倾向性的宪法要求的成文宪法立宪体制,或者通过修改成文宪法,或者通过对成文宪法的有权解释来完成这种吸收,从而保证成文宪法与现实宪法的适应。
(2)成文宪法规范和调节现实宪法的过程,其核心是现实宪法对成文宪法的适应。
在这个环节卜,宪法实现的任务在于如何形成统一的宪法价值观,在对成文宪法进行认同、评价的基础卜,使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与成文宪法规范相一致,从而保证现实宪法与成文宪法相协调,以完成宪法实现的过程,形成一定社会的宪法秩序。“宪法实施”、“宪法适用”只不过是宪法实现这一环节的某种具体活动或与该种活动相联系的制度。事实上不可能完全形成统一的宪法价值观,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与宪法规范完全一致只是一种理想,有意无意违反宪法将不可避兔。因此,在这一环节,加强宪法监督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
虽然可以从逻辑上将宪法实现分为两个环节,但在实际宪法秩序的实现过程中,二者的界限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内容的衔接卜并没有这样分明。在观念宪法的作用下,成文宪法和现实宪法往往相互适应,在这种情祝下,宪法实现的两个环节即交织在一起。
11.从各国宪法的变迁来分析宪法变迁与基本价值之间的关系。
【答案】(1)宪法变迁的含义宪法变迁是宪法规范变动形式之一,一般是指宪法条文本身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但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宪法条文的实质内容发生变化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果。也就是说,当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发生冲突时,某种宪法规范的含义已消失,在规范形式之中出现适应社会生活实际要求的新的含义与内容。各国宪法由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其宪法规范也发生着变迁,如二战后各国开始新一轮制宪运动,其中比较突出的特点就是违宪审查机制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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