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乡村治理作为基层政权的重要一环,在整个国家治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当前的治理模式多是将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作为自治组织,以村民自治章程作为民间法律指导乡村治理。这一模式的背后是将乡村自治作为内核,结合乡村治理的本土性特点,鼓励和倡导基层民主,保证其秩序的稳定。但在实践中村民自治章程大多被当做摆设,不能受到村民的认可,村委会一家独大,决定着乡村治理的大小事务。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包括乡镇政府的干预,国家法律的导向以及村民法律意识薄弱等。
与此同时,近些年来,在我国农村多个地区出现了编修族谱、修建祠堂的现象,宗族有复兴的势头,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这一现象的出现有基层治理需求的原因,也有文化的传承与连续性的原因。面对当前宗族重建的新形势,学界出现了诸多争议。宗族的复兴同基层的乡村治理是有关联性的,自封建社会以来,就有鉴于国家权力的有限性,而借助于乡村绅士、族长等乡村内生性力量来维持乡村秩序的传统。尤其是清代宗族势力庞大,以族治村成为典型。
笔者认为宗族的再一次复兴有其合理性,应当看到存在的积极意义。本文通过回望历史,着重肯定了宗族在乡村治理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等诸多方面,应当在清代宗族的发展基础上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将宗族制度加以完善,充分吸收传统宗族体现出的民主自治、互帮互助、维持秩序、宣扬民族精神等积极内涵,使宗族成为乡村治理中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