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959法学综合之《行政法学》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规章
【答案】行政规章是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事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包括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部门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2.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答案】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3. 行政追偿的形式
【答案】行政追偿形式有两种:
①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先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然后,请求国家折算补偿,即“公务员先赔偿,然后向国家追偿”。
②国家先向受害人赔偿,然后根据法定条件和情况责令致害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支付赔偿费用,即“国家先赔偿,然后向公务员追偿”的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受害人能得到及时的行政赔偿,避免了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财力薄弱使受害人很难取得赔偿的问题,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都采用第二种追偿形式。
二、简答题
4. 简述人民法院进行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方式。
【答案】人民法院的行政法制监督属十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具体来说人民法院的行政法制监督方式主要有两类:
(1)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的主要监督方式是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通过审查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违法行为予以撤销,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配套测试有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予以变更,或者是对违法的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参照适用以及责令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来实现。
(2)人民法院还可以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建议行政机关纠正不属于人民法院撤销范围的违法行政行为以及建议处分在违法行政行为中有过错的国家公务员的方式实现行政法制监督。
5. 简述我国《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行政赔偿方式。
【答案】行政赔偿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具体形式。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
(1)支付赔偿金,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补偿受害人所受损失的方式。
(2)返还财产,又称返还原物,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将违法所取得的财产返还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对受害人所受损害的财产进行修复,使之恢复到受损害前的形状和性能的赔偿方式。
除上述三种行政赔偿方式外,承担行政侵权责仟的方式还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等。
6. 如何理解合理行政原则。
【答案】(1)合理行政原则的概念
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最低限度的理性,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判性行政活动。
(2)合理行政原则的内容
合理行政原则包括比例原则、平等原则和正当原则
①比例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最小损害原则。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有多种决定可以选择时,应当选择牺牲行政相对人利益最小而最接近实施行政法目的的行为。
b. 罪罚相当原则。如果相对人犯有违反行政管理而应当被处罚时,行政主体所决定的处罚应当与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相当。
②平等原则的主要含义
a. 行政主体在适用行政法规范时,应当平等地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歧视;
b. 针对同样的法律适用条件和同样的案情,应当作出同样的决定;
c. 在无法律标准的条件下,针对同样案情,以前的处理标准应当约束以后处理决定。这也就是行政上的“遵循先例原则”。
③正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符合一般的道德标准与生活价值观。或者说,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人们公认的“情理”标准。
行政法上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提出,与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有关。依法行政要求政府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但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详尽无遗。要使行政机关面对复杂的社会情况作出恰当的处理,需要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自由裁量不是仟意裁量,自由栽量权的行使首先要在一定范围和幅度之内,同时在一定范围、幅度内也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
7. 结合行政处罚法,简述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类型。
【答案】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
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
(1)人身罚
①概念
人身罚,亦称自由罚,是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②包括以下形式:
a.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特别是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b. 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处罚措施。
c. 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者出境、限期出境
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者出境、限期出境是指公安、边防、安全机关对违反我国行政法律规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取的强令其离开或者禁止进入中国国境的处罚形式。
(2)财产罚
①概念
财产罚,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组织强迫违法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一定数量的物品,或者限制、剥夺其某种财产权的处罚。
②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a. 罚款
罚款是指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依法强制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处罚方式。
b. 没收
没收是指有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
(3)行为罚
①概念
行为罚,亦称能力罚,是限制或者剥夺行政违法者某些特定行为能力和资格的处罚。
②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a.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工商企业和工商个体户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的一种处罚形式。
b.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