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801行政学之《政治学原理》考研导师圈定必考题汇编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司法权
【答案】司法权主要是指审判权和法律解释权。在资产阶级国家机关的分权体系中,一般都规定了司法权属于法院,但多采用狭义的司法权概念,主要指审判权和法律解释权,而将检察机关归属政府领导,总检察长通常为内阁成员,充当政府的法律顾问,并代表政府出庭参加诉讼。检察官受总检察长领导,但在对案件进行调查时享有独立性和保障。因此,司法机关的职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①审理各种诉讼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选举案件等。在各种司法诉讼中,司法机关的职能就是适用法律,即按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审理认定案件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裁决。这种审判权是司法机关所独有的,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得侵犯;
②处理某些非诉讼性的事务。这主要是指某些民事法律关系要由法院执行、保证、监督和公证,如登记财产、公证结婚、检验遗嘱、处理遗产、公布失踪和死亡、指定监护人和保护人等;
③违宪审查。所谓违宪审查,即由司法机关审查国家机关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审查的具体对象包括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令以及政府根据法律所颁布的行政法规、发布的行政命令以及所采取的一切行政措施等。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在美国的联邦宪法中并没有直接规定最高法院拥有这一权力,但在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国会制定的1789年司法条例中的一个条款违反宪法,从而形成了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制度。后来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也仿效美国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
2. 国家历史类型
【答案】马克思主义根据国家的经济基础和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利益来划分国家类型,按照这一标准,我们可以把人类有史以来的国家划分为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四种基本类型。
①奴隶制国家是奴隶主阶级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力实施奴隶主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维护奴隶主阶级政治特权地位和根本利益,压迫和剥削奴隶的政治组织。
②封建制国家是封建地主阶级维护自己的利益、压迫农民阶级的统治机器,因此,它本质上是封建地主阶级对于农民阶级的专政。
③资本主义国家本质上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的工具。
④社会主义国家是在社会主义政治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它本质上维护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要求,而对少数剥削者实行专政。
3. 国家职能
【答案】国家职能是指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国家活动的总方向、基本使命、基本目的,是指全部国家机器的基本职责和整体功能。任何国家的活动都表现为两种基本职能:内部的职能和外部的职能。内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实行社会控制,以求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外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在具体的国家活动中,国家的内部职能与外部职能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一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①只有加强内部职能,增强综合国力,特别是增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的实力,才可能有效地实现国家的外部职能; ②有效地发挥外部职能,如通过成功的外交活动建立一个和平的周边环境,对国内政权的巩固和社会发展也会起到重要作用。一般地说,在和平时期,内部职能与外部职能相比,内部职能居于主要地位。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如战争时期,外部职能将可能上升为主要职能。在这样的特定时期,外部职能执行的情况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国内政权的巩固与社会发展。
4. 总统制与议会制
【答案】总统制又称总统共和制,在这种政体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由他掌握国家行政权,直接领导政府,提名并经议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议会掌握立法权,总统不由议会选举产生,也不向议会负责,议会不能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总统制首先出现在美国,后来为拉丁美洲的大多数国家以及亚洲、非洲的一些国家所仿效,如巴西、墨西哥、菲律宾、埃及等。
议会制分为议会君主制和议会共和制:
①议会君主制是当代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之一。议会君主制确命了责任内阁制,政府不再向君主负责而是向议会负责,奉行“议会至上”原则。议会不仅是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因此议会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议会拥有倒阁权,政府如果失去议会信任,要么集体辞职,要么请求君主解散议会。这种政体虽然保留了世袭的君主,但君主的职能仅限于象征国家的统一和主权而没有实际权力,因此被称为“虚位”君主。不过,君主作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在国家权力的运作程序中仍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且在礼仪和形式上仍在国内、国际的国事活动中享有充分的荣耀和尊敬。
②议会共和制是指政府(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在议会共和制国家中,总统是“虚位”国家元首,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首脑由议会选举产生并组织政府,政府要向议会负
③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④由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由此可见,单一制国家中中央权力机关掌握着主要的和统一的政治权力,并统辖着地方权力。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之间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
(2)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在于:
①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
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政治权力;
②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但是,在国家统一宪法和基本法律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③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④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国际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不过,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可以在联邦宪法允许范围内,与外国政府就某些次要事项签约,有些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还可以以独立资格加入国际组织。当今世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德国等。
5. 民族自决权
【答案】民族自决权的主体包括三种:一是处于殖民统治之下、正在争取解放和国家独立的民族; 二是处在外国军事侵略和占领下的民族; 三是主权国家的全体人民。对于单一民族国家来说,民族自决权的主体是指单一的民族; 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民族自决权的主体是指一定领土范围内多民族构成的整体。在多民族国家中,少数民族享有与同一国家内其他民族平等的权利,但一般意义上的少数民族不是民族自决权的主体,个人也不能因为属于某一民族而随意主张所谓的自决权。 民族自决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①对于受殖民统治或外国军事侵略和占领下的民族来说,民族自决权就是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或恢复独立主权国家的权力。对于己经建立独立国家的民族整体来说,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不存在这种意义上的民主自决权,他们享有的是属于国家主权范围的民族自治权利; ②民族自决权指各民族国家有权不受外来干涉地决定其政治地位,自由选择适合其自身发展的社会、政治和法律制度,自由追求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发展,自由处置其自然财富和资源的权利等。
6. 国际法
【答案】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它是国家在彼此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规定国家等国际法主体的国际活动和行为,调整国家等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约束力的原则、规范和制度的总和。其基本特点包括:
①主体主要是国家;
②由主权国家在处理相互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它的主要法律渊源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③约束力的基础是相关国家承担的相关国际义务,其执行主要靠相关国家的自动、自愿和自觉。国际法的约束力,必须而且只能建立在相关国家承担的义务之上。国际法的实施和实现,依靠的相关国家对于实际履行所承担的义务的自愿和自觉。
二、简答题
7. 西方和中国封建制国家的不同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西方和中国封建制国家的不同特征表现在下述三个方面:
(1)从国家结构,即中央政权和地方的关系来看,西方采取的是分封割据制,而中国则采取中央集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