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尔滨商业大学税法学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什么情形下需要核定营业税营业额?如何核定?
【答案】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一般情形:
①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a.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b.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c.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d.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e.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f.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②核定方法:
a. 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b. 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c. 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d. 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2)特殊情形
①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a. 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b.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核定方法: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a.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b.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c. 按下列公式核定:
其中成本利润率,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2.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规定?
【答案】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有以下规定:
(1)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按照不同情况分别确认营业额,详见本章复习笔记“四、计税依据”。
3. 现行营业税制度有何缺陷?应该如何完善?
【答案】(1)营业税制度的缺陷
①营业税应税行为和非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划分问题;
②营业税征税范围过窄;
③营业税税目的划分与国民经济行业划分存在差别,且各税目之间存在交叉;
④营业税重复课税问题;
⑤纳税地点确认的公平性问题。
(2)完善营业税制度的措施
①适当地增加营业税税目,将随着经济发展新出现的经营行为和性质发生较大变化的行为全部纳入税收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②制定符合经济形势发展的差额征税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差额征税中哪些可以减除,怎样减除等问题。
③明确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划分问题,有效解决营业税和增值税政策交叉与重叠问题,以体现税收法律的严肃性,便于基层征收机关执行。
④减并营业税税率,使营业税制度更为简洁高效。
⑤强化营业税管理。这主要包括:
a. 全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物运输业的营业税扣税凭证管理。
b. 推进税控收款机工作,在推进税控收款机行业实现营业税“票表比对”,对营业税纳税人
开具税控发票数据与纳税申报有关数据进行对比,保证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收入都进行了纳税申报。
4. 什么是混合销售?
【答案】混合销售行为是指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5. 关税的补征和追征有何区别?
【答案】海关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短缴、少缴或漏缴海关关税,由海关按规定进行补征的行为,具体来说有关税补征和追征两种形式。两者的区别如下:
(1)具体含义不同:
①补征,是指海关对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漏征的关税进行补税的行为。其强调的是由海关工作差错等非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的原因造成的。
②追征,是指海关对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漏征的关税进行补税的行为。其强调的是由于纳税义务人违反税务规定,如申报不实等原因造成的。
(2)税务处理方法不同
①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
②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纳税人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 什么是关税?
【答案】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境”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通常一国关境与国境是一致的,包括国家全部的领土、领海、领空。但当某一国家在国境内设立了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区域,就进出口关税而言这些区域处在关境之外,这时,该国家的关境小于国境。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组成一个共同的关境,实施统一的关税法令和统一的对外税则,这些国家彼此之间货物进出国境不征收关税,只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货物进出共同关境时征收关税,这些国家的关境大于国境,如欧盟。
二、计算题
7. 某房地产公司2013年10月有关业务如下: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现房取得价款收入500万元,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合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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