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852土地资源管理之土地管理学总论考研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科斯定理
【答案】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提出的一种观点,认为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或者说非效率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即在交易费用为零和对产权充分界定并加以实施的条件下,外部性因素不会引起资源的不当配置。因为在此场合,当事人(外部性因素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将受一种市场里的驱使去就互惠互利的交易进行谈判,也就是说,是外部性因素内部化。”
2. 回归预测法
【答案】回归预测法是根据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利用其他变量的己知值来推断预测变量的数值,因而是通过表明两个或几个变量之间关系的数学方程式进行预测的一种方法。应用回归预测法同时需要两组时间顺序相同、相互关系密切的同时序列,如两组时间顺序相同的耕地面积与
,但这种相关不能农作物产量的时间序列。这两组时间序列之间应有一定的相关关系(因果关系)
表达成完全确定的函数式。
3. 土地资源调查
【答案】土地资源调查是对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利用程度、权属状况、空间分布、生产潜力、适宜性和限制性等状况进行综合考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土地资源调查的目的是为依法和科学管理土地提供基础,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务,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提供基础数据,为编制农业区划和国民经济计划提供依据。
4. 土地权利
【答案】土地权利是指权利人按照法律的规定直接支配土地的权利。我国现行的土地权力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物权。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情况; 土地使用权也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5. 土地征用
【答案】土地征用,就是指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征用是一种合法地强制性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必须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同时,征用体现出土地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割与变换,必要的“征用补偿”是保障征用行为的关键。
6. 土地统计调查
【答案】土地统计调查就是根据土地管理的目的和要求,采用科学的调查方法,有计划、有组织地收集关于土地、土地利用和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过程。土地统计调查是土地统计管理的初始阶段,是人们研究和认识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起点。离开了对土地利用实际状况的周密调查,认识也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决然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简述题
7. 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工作程序及其简要说明。(注:给出简要图示)
【答案】(1)土地适宜性评价是评价土地对特定利用类型的适宜性的过程。这些特定利用类型可以是土地利用大类如旱作农业、牲畜生产和森林等,或者更详细划分的土地利用类型如以花生和高粱为基础的旱作、灌溉水稻生产或冷杉人工软木林。适宜性按每种利用类型分别进行评价、分类和表述。
(2)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工作程序可以分为以下5个步骤(见图)
图 土地适宜性评价工作程序框图
①评价系统的拟定。
土地适宜类分为:a. 宜耕土地类b. 宜园土地类c. 宜林土地类d. 不宜土地类;
土地适宜等分为:a. 高度适宜等b. 一般适宜等c. 勉强适宜等。
②评价对象的选择。为了保证评价工作能做到省时省工省费用,且达到质量好、准确度高的要求,通常应进行评价对象的选择,即根据评价的目的,剔除一些不必要参与评价的土地利用现状类型。
③评价因素的选择及其指标分级。评价因素的选择是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关键性步骤。参评因子的选择的科学和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价结果的准确度和评价工作量的大小。
④评价因素权重测定。在土地适宜性评价的整个过程当中,每种因素所起的作用并不相同,有些所起的作用很大,有些所起的作用很小。因此,要对各个权重加以确定,以使结果更加科学化。
⑤评价单元土地适宜等的确定。在评价单元土地适宜类确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土地适宜的等级做出评价,即土地适宜等、宜耕、宜园、宜林三个土地适宜类均分为三等,即一等地、二等地和三等地,而不宜土地则不分等。
8. 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土地利用分区,划分为哪几类基本用地区?
【答案】(1)由于规划区域内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客观上存在着区域差异性,土地利用的方式和结构受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也具有区域差异性。土地利用上的差异性表现为土地质量、土地利用方式、利用潜力、利用特点和利用方向上的区域差异性,在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结构时,必须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认识和揭示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土地利用分区,以指导今后土地利用的合理组织和科学管理。
(2)土地利用分区一般可分为土地利用地域分区和用地分区。
①土地利用地域分区
地域分区是一项内容复杂、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地域分区所涉及内容极为广泛,不仅需要综合考虑规划区域自然条件的分异规律、资源的区域特征、土地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还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结构,进而揭示各地域特征,指出地域内的土地利用方向、结构与布局,确定用地控制区域以及保护与改造的途径。
地域分区应遵循综合分析与主导因素相结合的原则、土地质量差异原则、土地适宜利用原则和保持行政区划界线完整性原则。在综合自然区划、综合农业区划、土地适宜性和土地自然生产力分区以及土地经济等级分区的基础上综合分析,突出主导因素的相似性,把条件近似的区域单元划入同一地域内。地域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可借助于一系列指标加以反映。如山东省地域分区时选用土地适宜性结构比、土地利用现状结构比、山丘/平原比、气候条件(年均温大于0度的积温、年降水量、相对湿度)、森林覆盖率、土壤类型、人均产值、耕地产量等。指标对比法与逐步逼近法相结合,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完成地域分区(地域、亚地域)。最后按地域分区统计各类用地面积并指出今后土地利用的方向和结构。
②土地利用用地分区
土地利用用地分区又称土地利用控制分区。用地分区是在土地适宜性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今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需要划分的用地区域。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采用用地分区与土地利用指标相结合的规划模式,是目前我国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结构、地域分解用地指标的基本方法。
用地分区时应遵循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适宜用途一致性原则、土地利用主导用途原则、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性和相似性原则、尽可能保持行政区界完整性原则等。按土地主要用途在图纸上划分土地利用用地分区,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城乡居民点、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可分为农业用地区(再分为耕地区、园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等)、建设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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